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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22 11:38:12| 人氣355| 回應3 | 上一篇 | 下一篇

發我脾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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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大家都曾經是家中的小霸王。
我還唸小學低年級時,有一天夜裡熱得很,爸媽就在客廳中鋪了蓆子,讓我和哥哥睡,因為那時候我們家裡的客廳很窄,我想獨佔,不肯讓哥哥睡,不記得有沒有動手,但記得因此被爸爸訓了一頓。小時候被爸爸罵過無數次(十之八九都跟哥哥吵架有關),但很少會記得爸爸的“訓詞”,獨那一次最深刻,大概因為那次最言簡意賅:“對外面的人尚且不能夠這樣,何況是自己的哥哥?!”那時候我就想:對外人我才不會這樣呢!

無論在學校在公司,無論面對同學或上司,我們至少是表現得禮貌的。回到家中,我們或會打回原形,平時老師要你回答同一問題三四次你還不敢在他面前表現出不耐煩,但是在家裡父母多問你一兩句你可能已經“火山爆發”,或者你對長輩還是必恭必敬的,但是對弟妹開始呼呼喝喝,甚至把在公司積壓的怨氣一股惱地發洩在家人身上,沒法子,因為實在太熟稔了。“你有壓力,我有壓力”一時成為佳話,可見在外人面前發脾氣是很危險的,人家或會報警;但是在家中就不同,它始終是個安全的地方(假如你不是香港明星);家,是個很好的療傷場,家人,是很好的“消氣袋”。

各人發脾氣的方式都不同,有人發脾氣時“擲地有聲”,有的人一聲不發足以令人心寒。無論你是哪一種,你必須承認你是在實踐“暴力”而不是愛。
專家指出“暴力”也分多層面以及不同的程度。不單動手動腳是暴力,不單罵人是暴力,大聲呼喝是暴力,就連對別人不瞅不睬也是暴力。我指的是較輕微那一種,就是大家也心知肚明的那一種,例如對別人說悔氣說話,十問九不應等等。

請不要誤會我是在助長家庭暴力。首先要澄清,我在此所言之鬧情緒是偶然性的,不是經常性的,而且是因為受到了外界的刺激引起的(當然偶然的心理和生理因素是不能忽略的),否則就不叫發脾氣而是叫發神經,可見是一種病。有病就得看醫生,家人不能夠容忍或包庇,那不是代表有愛心,反而是沒愛心。

其次,這裡當然不是指“發義怒”。學生們最喜歡在自己做錯事而被老師責罰時冤枉老師是發脾氣。如果是因為你自己做錯了而令別人感到生氣,不論那個發怒的人發怒的動機為何,你都是活該的。

教會不是一個只容許人人掛笑臉的地方,既然它是我們在神裡面的家,在那裡我們也一同承擔哀傷和壓力。當然,我們是為了理想進發,我們是要在地上實踐神的國,那麼,教會本來應該是一個喜樂之地,然而不得不面對一個現實,我們還是血肉之軀,我們還是軟弱的,我們還是有私慾,而且為神工作的壓力不小,我們所背的十字架更是不輕,所以無可避免地,有時,會發脾氣。一個普通的教會就像一個普通的家庭一樣,並不是每一分每一秒都溫馨融洽,有時你會嗅到比外頭還要重的“火藥味”。初來報到之人,就好像家人的新生兒,他們特別需要別人遷就和照顧,也許這樣給他們帶來一個“錯覺”,將所有關於教會的事完美化,以為在家千日好,在家不用做家務,以致有一些人會說教會的人很虛偽,因為教會的人並不是百分之一百的好脾氣,教會裡的人不像耶穌,於是他們抱著這種失望離家了,於是他們從來不曾學會和其他哥哥姐姐一樣承擔家中的壓力。小朋友性格是怎樣的?只有他可以發人家脾氣,人家不可以發他的脾氣。但我們不要停留在“飲奶”的階段了,因為“我作孩子的時候,話語像孩子,心思像孩子,意念像孩子,既成了人,就把孩子的事丟棄了。”(哥林多前書十三:11)

要怎麼說才好呢?寫這篇文章時,我也有矛盾,有時候你明明知道那個人不是有意的,只是他真是心情不好,而你又剛好在他面前...“我愛他,我愛他,我愛他,我愛他,我愛他,我愛他,我愛他,我愛他,我愛他,我愛他,我愛他,我愛他,我愛他,我愛他...”那次我就在日記裡這樣寫,用省略號代表“長久”,用眼淚代表我的痛苦,“聖靈啊,求祢來,我軟弱…祢…明白…”我第一次知道泣不成聲的滋味。我流淚不是因為我生氣,也不是因為我覺得屈委,而是我知道我家人心裡作難,心裡受壓,而我卻不能為他做甚麼。常言道基督徒在世的使命是學效耶穌服務眾人,但原來,連服侍家人都已經這樣難。我就是那種臭脾氣的人,我很難想像自己怎樣面對一些脾氣比我更臭的人,但是,這何嘗不是主所要鍛鍊我的?

在“家”發脾氣的人應遵兩大原則,第一,別發在年幼弟妹身上。別嚇壞他們,別讓他們因此跌倒,因為在他們的眼中,家是美好得不能容納半點微塵,就讓他們循序漸進,有一天他們會知道的;第二,發過脾氣之後請你重新振作上路,因為你已不能回到嬰孩時期;重新振作包括向神和人認錯,有人誤會認錯一定要說“對不起”,其實在行動上足以可以表明,當你重新上路時,神和弟兄姐妹都見得到。

人人有機會發脾氣,人人有機會被人發脾氣。所以,當你被人發脾氣時,也有好幾點要注意的。
首先,如果你也曾發過人家脾氣,緊記被人發脾氣的滋味,你會減少對別人發脾氣的機會。我也是這樣才學乖的,但感謝神的是,那些哥哥姐姐都非常疼我,他們事後關心我所謂何事,甚至說他們以後都願意做我的“消氣袋”,我憑甚麼得到他們的愛?既然我也可以得到,為什麼其他發我脾氣的人不可以得到?當我被人發脾氣時,我才知道那種殺傷力有多大,所以為什麼時常強調“不可給魔鬼留地步”(以弗所書四:27)。

如果你從來就沒發過人家脾氣,那麼感謝神賜你有那麼高的EQ,還要感謝祂,讓你有成為眾人“消氣袋”的獨特恩賜,“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托誰,就向誰多要。”(路加十二:48)既然有恩賜,就要用得其所了!

第二,不要懷恨在心,也就是不要即時還口,火上加油,不要想著事後如何“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體恤你家人的軟弱,也讓魔鬼的工作在你身上停止,不然雪球只會越滾越大,最後不“家變”才怪。
不想懷恨在心可以怎樣做呢?找個角落痛哭一場,或者把電腦鑿壞,怕太暴力不會符聖徒的體統?最好還是翻開聖經,當然不是叫你找那些“咒詛詩”,而是哥林多前書十三章,會背就好,曉唱更妙。“愛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恒久忍耐”,long-suffering(suffereth long),長期受痛苦,誰說愛一個人時不是長期受苦?你愛那個人,所以他心裡難過,你也不好受,在主內就是這樣,腳痛了,當眼睛的能不流淚嗎?

第三,別忘記為那位小姐或少爺禱告,求神親自教導他們。因為作為“消氣袋”只是暫時解壓的,並不治本,真正醫治人心的,還是耶和華。

最後,不要怕當眾人的“消氣袋”,因為要有神所賜的很大的福氣才能抵受得住,而神的恩典是夠你用的。“施比受更為有福”(使徒行傳二十:35),所以我的題目也是“發我脾氣”而不是“我發脾氣”啊!

我由始至終都沒有說發脾氣是對的,因為這從來不是愛的表現,因為對外面的人尚且不能夠這樣,何況是自己的弟兄姊妹?因為發脾氣時要死好多的細胞,又對身心有害,怎會是出於神?那是屬血氣的,不是屬靈的,我們仍是要學習“慢慢地說,慢慢的動怒”(雅各書一:19),我們仍是不能讓魔鬼有機可乘。你看,摩西發了個“小脾氣”,因此不能進應許之地,發脾氣看似小事,但卻令神蒙羞(民數記二十:1-13)。在我們的生活中仍然要堅持:不能榮耀神,不能造就人的事就不做。所謂“律已以嚴,待人以寬”,以上的要求是對自己的,不是用來挑剔人家的。當有人對我們發脾氣時我們要怎樣呢?尤其當那位是我們至親的“家人”時,我要怎樣?你或許會說,我也有尊嚴,我為什麼要忍他?那麼我會說,如果是一次半次,如果那個人不是有“心病”,就包容他吧!你問我為什麼要忍?因為,這個家,你都有份的。他不在家中發脾氣,難道在街上發脾氣嗎?家人嘛,是一起生活的,家人除了講尊嚴,更講求“愛”。我不是說在教會裡就可以大肆發脾氣,臭脾氣是一定要改掉的,只是其他人也要用愛心體諒他。你有責任是“與哀哭的人同哭”,而不是與發脾氣的人一同發脾氣。

所以,如果你心情不好以致忍無可忍,如果你想發我脾氣以能重新上路,“放馬過來”吧!因為我會是個專業的“消氣袋”,更重要的是,因為我愛你們。

2006/6/18
2006/6/20
2006/6/22


P.S.原來以前也寫過一篇<發脾氣>,不過是“我發脾氣”,這篇算是它的“姊妹作”吧!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dryrain/3/1249550329/20050727214928/



台長: 脆肉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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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蘭
個日講完我都知衰的啦,個日好似太多事情發生埋一齊,所以就大家都心情不好。
大家都無心,但有知有些說話其實真的不應該講,有時講話真的應該將心比心。
我講sorry
2006-06-22 22:51:26
嗯~~~雖然我唔知咩事~~我作為旁觀者...神都愛大家,都唔想大家之間有心病~~(何況我地係沙浸一份子~實唔會GE!!)

其實我睇到題目,有D興趣..睇到幾段之後,睇到屋企,以為寫同你大佬鬧交GE野~~令我更興致勃勃~~HAHA~(心地真係有D唔好丫) 雖然最後唔係呢個做主題,不過我好贊成你以上GE四點!! 簡直獨具惠眼!

因為,這個家,你都有份的。他不在家中發脾氣,難道在街上發脾氣嗎?家人嘛,是一起生活的,家人除了講尊嚴,更講求“愛”。我不是說在教會裡就可以大肆發脾氣,臭脾氣是一定要改掉的,只是其他人也要用愛心體諒他。你有責任是“與哀哭的人同哭”,而不是與發脾氣的人一同發脾氣。-----更愛呢部份!

嗯...我幾時都話~睇脆肉鯇 你D文章...幾時都係”空虛而來,滿足而走的”

冇事啦~冇事啦~冇事啦~冇事啦~冇事啦!!!XD 笑返個!!
2006-06-23 14:08:29
脆肉鯇
你睇下我ge屋企人幾鍚我~~^^又善解人意。
所以我成日感謝天父。
我都唔細啦(廿字起頭仲扮細?!),唔駛成日要人氹,我希望我可以做氹人果個...
to秋蘭,唔駛講sorry,好似Chloe成日話:”自已人駛咩講唔該啫!”
2006-06-23 21:39:43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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