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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23 16:37:16| 人氣44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等你等到我心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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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入學第一天,嚴格的班主任已經發出紅色警告訊號表示“遲到者死”,不管你是誰。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話是:“任何的理由都不能夠成為理由!”當時我覺得老師好無情,後來想通了,覺得真有道理,守時的人永遠守時,“例遲”的人你怎樣給他行方便他還是可以遲到的。
你以為每一次的等待都是美麗的嗎?試問有誰喜歡在原定時間之外還要等候?如果人人都不喜歡等待別人,那麼照理應該人人都很守時才對,“己所不慾,勿施予人”嘛!可惜,他們都不是這樣想,而是“寧可我負天下人,不要天下人負我”,寧要天下人等他而不要他等天下人。天啊!浪費人家的時間就等於謀殺,遲到的人最自私!

你若問我本人等別人等得最多的地方在哪兒,我就會答:教會。那豈不是說教會中自私的人更多?在教會,我們都習慣了原諒人或被原諒,有誰會說你呢?有誰敢說你呢?在教會中遲到的百分比極高,反正彼此都承認有罪性嘛!但如果連尊重人都不會,何來尊重神?就因為我們都看不見神,我們自以為從來只有我們等候神,不知道祂也在等我們,主日崇拜也好,主日學也好,團契也好,反正不是返學上班,反正沒有主任老師站在門口點名的,但是有誰肯定神不是老早在聖殿中等我們呢?搞不清究竟是我們恭候祂還是祂等候我們。壞習慣若可改而不改,是明知故犯,罪加一等也。

於是我開始明白,為什麼牧師說他主日回到教會時感到心情沉重,因為他每個主日都總提早十五甚至是三十分鐘回到教會的(準備教主日學);而我們的習慣則是遲到五至十五分鐘不等,換言之,每次都是牧師在等,每次都至少等二十分鐘之久!牧師在那一段時間到達教會的確是一件很令自己沮喪的事,教會很冷清,加上教會在一條巷子中,門窗有向西和向北的,冬天的西北風就很“滋味”,如果少一點人氣就更覺凄涼。凄涼之景不會待很久,因為我們將陸續回來了。牧師如果不提到早甚至遲到不就好了嗎?但這是一種自私和不負責任的想法,至少沒有尊重神所托吩的工作,雖然返教會不是返工。

那天我上主日學,遲到五分鐘,但令我驚訝的是:牧師呢?此時此刻,牧師的指定動作必是坐在那裡,一手持聖經,另一手拿著杯子在喝水。九時零五分了,牧師竟然遲到?我敢保証史無前例,從我認識他那一天起,他就未曾遲到過,即使住在離島,凡有聚會或活動必定提前至少十五分鐘到場且會是我們當中最早到場的一位。他這個優點一直是我尊敬和欣賞他的原因之一。守時也是一種信實的表現,基督徒若不能守時,還說甚麼學效基督?九時十分了,可能下雨堵車吧,或因為新屋離巴士站較遠...因為新屋剛安裝了電話,新電話號碼我們不知道,他又不用手提電話,無法聯絡使我們更加忐忑...唯有繼續呆坐瞎猜究竟是甚麼原因令時間觀念極重的老牧師遲到。有人說可能睡過時間了,但這個可能性我連想都不曾想過,對於一個至少維持了三四十年每天都是清晨就起床靈修的作息時間又極有規律的人而言,“睡過頭”的可能性幾乎是零,除非他身體不適,但都會致電說一聲,又除非...我開始祈禱,為了不再讓自己胡思亂想。忘記了是在多少年前,有段日子教會請一位居港牧師講道(也是一位老牧師),那一天,崇拜已經開始了差不多十五分鐘,還不見他身影,起初以為港澳船的班次時間延誤也不足為奇,後來致電牧師家才知道他幾天前就被接回天家了。自此以後,凡見守時之人無故遲到,我必向壞處想。九時十五分,坐立不安的我往樓梯方向走,感謝神!未見其人已先聞其聲,原來剛搬家的他很多東西也不知道放在哪裡,包括皮帶,加上要等三位在家作客的女孩打扮好再出門就擔擱了好些時間,更意想不到的是第三大橋給封了作賽單車之用,結果本來只需十五至二十分鐘的車程給加倍了。

話又說回來,誰人能做到一生人都不遲到一次?但所謂“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遲到往往是一種習慣,我們暫且撇開種種可以原諒的理由,有些人那種散慢的態度簡直令人怒不可遏。
我自己也是常常要人家等的那種人,原因往往是早已在心裡對那事或那人的重要性有個標準,如果覺得不那麼重要呢就遲到也沒所謂囉;又或者更多的是憑經驗,反正人家遲到還不是同等待遇,又或者覺得一個場合中某些環節很無聊,於是索性遲到以避開甚麼剪彩啦講話啦交換紀念品和合照之類......

遲到十至十五分鐘就算了,誰叫這個社會有條不成文規定十五分鐘內算不得遲到?遲到三十分鐘我也當是“捨命”陪“君子”,如果遲到四十五分鐘或者遲到一個小時呢?那天晚上我氣得睡不著覺,於是起來寫文章,想到也許會得罪很多人,就沒再寫下去了。等著吧!壞習慣也需要時間改嘛。一次又一次,我想起楊牧谷牧師說,他曾因別人讓他等上三分鐘而一走了之,害那人在風雨中苦等一個小時。很多人聽後都要罵他神經病,而我卻暗地裡羡慕死了,他怎可以這樣瀟灑?是的,他就是個極之珍惜時間的人,在他的生活中他認為某點時間只能做某事的話就絕不做別的事。我跟哥哥說起這事,他笑說難怪楊牧師那麼早就回天家,大概一個人需用八十年去完成的使命,他卻用五十年就完成了吧!不過楊牧師也有例外地等人的經歷,他的妻子(當時還是女朋友)是唯一一個叫他甘心等上兩小時──為了跟她吵一場架才離開──的人。

我也好想試一次,要是有人讓我等上五分鐘我就回家,哪怕是一次!我好不甘心啊,我覺得好冤枉啊,為何每次都是我做等的那一個?就是<狼來了>中的村民亦不會這般傻呀!我更不甘心的是,每次想為此而發脾氣時總是惡不出樣呀!有時我想,旁邊的人有的等得比我久也沒抱怨一句,是自己不夠愛心不夠耐性才會這樣生氣吧!有時我會想,我自己豈不是常要別人等嗎?為什麼只看見弟兄眼中的刺而看不見自己眼裡有樑木呢?同時另一把聲音告訴我,難道對著一個例遲三十分鐘的人還要笑口常開?我心裡就是很不舒服,但從來不曾坦白告訴過人家,我真的好───討───厭──你───遲───到!
藉口有云:遲到總比缺席好。那真是五十步笑百步的典範!

討厭別人遲到的我,今天面對一個“光”景,真的是四境無人之“光”啊!啞口無言,唯有歸家去。雨下個不停,可能因此連蚊子都不到,如果這時一個人在空空的“副堂”中唱著“來奮起!基督精兵,魔鬼雖壓迫...”我想是可以悲哀得哭出來的。雨很大嗎?我只知道心裡點點滴滴淌著些甚麼,反正沒去研究。唉,還是算了吧!

2005/8/20
2005/8/21
2005/8/23

台長: 脆肉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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