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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14 17:58:30| 人氣33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我的愛情,要有“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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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愛情,一定要有“第三者”,那是我的愛情觀,是我對自己的要求。
兩個人的感情如何維繫,大概有很多因素吧!基督徒之間的愛情,其中一個維繫因素是有同一位神,正如我一位主內姐姐所分享的:你一定想把你這一生最珍貴的事跟你的另一半分享吧!那麼對於一個基督徒而言,這一生最美的祝福就是遇見神並認識祂,這一生最刻骨銘心的事就是經歷與神同行。如果對方沒有遇見過神,他怎能夠明白,怎能跟你分享?或當你在走這條天國路時,誰可在一旁支持你?

誰叫我們是基督徒呢?如果我們不是,至少我們擇偶範圍就廣得多啦!要找一個好的伴侣誰說容易?更何況要一個好的基督徒伴侣就更是蜀道之難。這樣的愛情真的可遇不可求嗎?或者我們都習慣了小看神,以人的種種限制為祂“解釋”,其實只要我們願意追求,把我們所要的告訴神,我相信祂不會吝嗇,只要我們願意接受,祂就願意賜予,祂一向都是這樣。“我們得不著,是因為我們不求,我們求也得不著,只是因為我們妄求。”求一個愛自己又同時愛神的伴侶是妄求嗎?我相信不是吧!神既是一位起死回生的神,是一位愛我們多於愛自己的神,求祂賜我們一位好的伴侣使彼此能在基督裡互相建立,互相鼓勵和扶持,以一生奔走神的路為共同目標,一生愛神為首,愛對方為次,這樣的愛情豈止是我們的要求?還不是神也願我們得著的福樂嗎?

當你的另一半不懂得以愛神為首,他/她會不吃醋才奇怪,不是嗎?你竟然告訴他你愛神多於愛他呀!唯有當那人跟你一樣視神為這生最最值得深愛的,他/她才會因為你愛神(不單是你個人的神,更是他/她的神)而更加愛你,就像愛對方的父母有如自己的父母一樣。

我一直認為當我們與神的關係好,跟人的關係也會好;跟神的關係不好,跟人的關係就好極有限。如果神是我們愛情中不可或缺的一位,而我們同樣愛著這樣的一位神,祂一定會保守我們的心懷意念,我們的愛情就不至於出亂子。婚姻本是神所設立的,只因人不好好對待之,使愛情成為人生陷阱,但其實神所設立和賜下的每一件事都是美好的。如果因為一次的情場失意就放棄往後祂為你所按排的美好日子,那太不劃算了吧!我們只是對人失去信心罷了,卻不可連對神的信心也忘記。最令我印象深刻的莫過於一位主內的姐姐的分享,她說當她那段感情破裂時,她才發現一直在她心目中居首位的不是神......我們慣常說所愛的人為“心上人”,不就是指居於我們心中至高無上的位置嗎?當我們揚言失戀,肆意鬧情緖,以為這是全世界陪我傷心的最佳理由時,我們都似乎忘記了:耶和華才是我們的“第一號情人”,我們的愛人還沒有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呢!若然我們輕忽祂的愛,我們一樣是負心人,若然我們把祂的愛視為兼價,祂比我們更傷心。從創世記始祖犯罪開始,到神的選民背著祂拜別的偶像,直至現在,我們愛別的東西,重視別的東西過於祂,誰說神不是天下第一傷心的戀者?除非我們選擇遠離神,否則神從來就對我們不離不棄,我們永遠不會“失戀”。

直至找到一位基督徒伴侣了,可惜他卻不是神賜給你那位,但亦無須牙癢癢恨之入骨或向神抱怨。因為(斷章取義也要斷一次)“神所賜的住在我們裡面的靈,絕不是戀愛至於嫉妒”(雅各書四:5)。或者我們都沒有那個“做不成情人就做朋友”的胸襟,或者我們愛一次已經元氣大傷,沒有足夠的愛可以再來一次,但是別忘記愛是從神而來的,我們的愛用完了,就向神那邊支取吧!祂的愛才不像我們的,乃是源源不絕的。

說神是“第三者”,似乎有“大不敬”之嫌,但我想說的也就是,沒有神,就沒有愛,因為神就是愛,那是我們背得爛熟卻又常常忽略了的。這個“第三”絕不是次要的,而是沒有了就不能成事的......

在情人節這天,特別地趕好這篇文章(其實我該有更多的話要說),為送給我兩位主內的哥哥姐姐,當然還有其他的弟兄姐妹,願我們立志不愛別的過於愛我們的神!願我們的愛情都有“第三者”!

2005/2/14

台長: 脆肉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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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 男女話題(愛情、男女、交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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