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和A聊天時,他告訴我前陣子為朋友過生日,特地跑到韓國城的酒吧參加派對,結果發生了些趣事。這突然讓我想到「夜店」回憶,一個我年輕時常跑的地方。在我感覺,不管是什麼場合,只要三杯黃湯下肚,真的每個人都跟鍾魁附身一樣,變得很不正常,但基於場合與時間點使然,這一切行為舉止又可獲得合理的諒解,總之借酒裝瘋的人真多。
當學生時夜店常讓我流連忘返,混到深更半夜或清晨是家常便飯,退伍就業後,還是不改毛病在晚上跑去夜店混。但是,那時代的夜店一種是DJ進駐;類似群魔亂舞的嘈雜環境,震耳欲聾的音樂和穿梭晃動的舞客,那是比較適合週末晚間造訪的。還有一種,是有固定時段樂團駐唱的夜店。上班日的晚間,我是到台大校外附近一間Lane 86的酒吧裡,坐在吧台和朋友聊天、聽音樂。
到了美國對這裡的夜店實在沒概念,曾經有人找我去Strip Bar,但最後一刻我選擇臨陣脫逃。感覺來美時已過了狂歡、打鬧的年紀,另對這邊環境不熟悉,交友圈沒太多這種熱衷通宵達旦的派對動物,加上洛杉磯這邊三不五時就會有子彈亂噴,所以至今逛過的美式夜店屈指可數。
印象較深的一次,是去日落大道House of Blues觀賞日本樂團B’Z的演唱會。那算是間夜店但實際上,當天根本變成演唱會舞台,所以沒感受到太多夜店氣氛。後來大概一年多前,我出差至東岸時,由於同行裡有些喜歡派對的賓客,所以晚上我們被帶到底特律的夜店裡喝兩杯。
那是個很典型的美國式夜店吧?!至少感覺像...進入裡面一樣是昏暗燈光,有女侍者服務,還有個小舞台。上面演奏音樂的是支爵士樂團,主要吹奏的都是讓人翩翩起舞的音樂,初次體驗感覺還算不錯。不過,夜深以後隨著樂團收工,播放的音樂開始有點搖頭晃腦、燈光閃爍,正和旁邊朋友聊得熱絡時,冷不防音樂開始震耳欲聾,現場男女都跳起來搖晃節奏,隨著音樂解放瞬間,把我逼到夜店外吹冷風。喝了兩瓶酒的我話多起來,開始跟陌生的女生亂哈拉,後來還跑到他們那桌去交際應酬,對我來說也是個相當難得的經驗。
比較起來,我覺得美國和台灣夜店好像差不多,連擺設與裝潢都沒啥差異,不同的只是舞客都是美國本地人,且他們瘋起來時管你三七二十一,陌生人照樣跟你勾肩搭背,妳不必說什麼話對方都會很亢奮。這點比較起來,似乎台灣的酒客們稍微收斂些,或許說是害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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