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999年飛往倫敦自助旅行,同行的是以前女友,也因為這趟旅遊,讓我頭一回體驗到吃到噁心想吐的「Fish and Chips」。
那時在出發前做了準備,我已經做了功課研究當地,得知全世界尤其是歐洲大陸的人,嘲笑英國佬最不懂得美食文化,不但著名餐廳屈指可數,連喊得出名字的也沒幾個。但是,我不會就此放棄,透過書籍瞭解,有種東西叫做炸魚薯片(Fish and Chips),於是浩浩蕩蕩出發,飛往倫敦希斯洛機場。
英國什麼都貴,且貴到想自裁。在那邊幾天,不是啃硬麵包、吃麥當勞,就是在物美價廉的印度雜貨店買泡麵,最重要的我還自備電湯匙,所以皮箱裡幾包台灣泡麵,也是我能量補給來源。第五天吧!我熬不住終於去路邊小販排隊買了炸魚薯片,點完餐後老闆熟練的用報紙一抓,從加溫箱撈了一把薯條和一個油膩膩的炸魚,然後往我這邊一甩。
坐在火車月台上心裡還想著,這東西價錢也不便宜,但服務和包裝卻這麼差勁,真的英國佬都吃這玩意兒?事後查證,炸魚一般是用Haddock、Cod、Sole等白肉魚油炸,傳統做法是將魚片裹上一層厚厚麵漿,炸得膨膨的很像天婦羅,再灑上鹽和黑胡椒搞定。當下咬進嘴裡,那陀熱油跟著魚片一起滲出,感覺實在很噁心...不但沒有魚味或肉味,我嘴裡含著那溫熱的油,受不了的我把炸魚甩到垃圾桶,只把比較起來沒那麼油的薯條啃光,草草結束這道英國料理...噁。
移居至美國後,透過友人介紹我再度品嚐了Fish and chips,這次沒那麼噁心,感覺也比較好吃。主要這是由連鎖速食店LONG JOHN SILVER’S烹調,據說台北也開了分店叫做「海客滋」,還頗受歡迎。當然,若和那次英國吃到的相比,真是天差地遠,有意思的是Long John Silver這名字,其實是童話小說金銀島裡的海盜,小時候我也看過卡通,翻譯叫做「西爾法」,但是美國的分店裝潢好像沒啥海盜味,就很像是普通的連鎖速食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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