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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俗並不得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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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俗並不得俗
2006/06/11 14:54:18


流行歌曲界的中文詞家除了林夕,就該是黃偉文──因為喜歡楊千□,而她爆笑狂笑之余,省下時間來唱的曲詞,實在好──林夕直言把她當作掌上肉,剩下的黃偉文卻一點也未見遜色;滿街朗朗上口且不說,較久遠的《龍爭虎鬥》,一聽之下,簡直就想點給某撮人,祝他(她)們鬥心旺盛,與人鬥與天鬥,宇宙洪荒無止休。黃偉文的《俗》文集,不算新,封面有拼貼的獨有俗艷──花巧撩來劃去的花體文字,肉翅天使扶持下,牡丹蓮花爭艷,水晶燈與路易十四巴洛克沙發上的一張小圓照片,男主角粉墨登場焉。黃的“主流”其實不是太主流,落在我們眼裡也許止于碰巧的親切感而已──例如《可惜我是Miranda》一文,提及《欲望城市》4個女角;他自認是Miranda第二,連續劇裡的她雖位高薪多卻貌寢,怪癖心眼一樣多,擅長的是傷害一切愛她的人──能夠自嘲,確是一種優點。有人特喜自卑化為自憐,甚而是賣點;而黃在寫作人態度上獲得3個星星以上,他率性睿智的文字砌圖裡對自己開玩笑,樂得“Why Not”的幽默感,實在是名氣界遊走的絕招──可遇不可求。緊抓名利而窮追不舍的姿態,也不限于娛樂界而已。

與我最有同感的是,黃最怕別人問他“到底如何找靈感的?”他自認創作沒有獨步單方,“不肯分甘同味”之類──故寫了篇《死亡筆記》。最記得還在“猛執教鞭”時,被薦入創作班,幾年下來未見成績,頭頭不便發作,即借著場合發表“古時失傳技藝,皆因師傅暗藏秘訣”言論,以示不滿。倒不如林夕黃偉文開班授徒,“如何寫一首流行暢銷歌詞”──我其實一點也不相信這些。要是坊間有人出版《文壇登龍術》,你敢照做嗎?我覺得“蛇有蛇路”,該是如何便如何。引用黃偉文的話是“……以為自己在義正辭嚴地講話而不知道自己很好笑,在各行各業中太多了。”他的另一篇短文,寫及不忿他人懷抱自信滿滿,“贏硬”的姿態──對了,我們都不習慣未在其位,已擺出專業大師的氣勢;他比較絕,立即撲殺可也;我覺天地之大,各有頭上一片天,可以呼吸空氣,同觀星星太陽,卻老死不相往來。

大概我與黃一樣是1969年字號的──他驚極而寫的“老”,特別留意:我也曾經擁有“最年輕”,“年紀最小”的光環,26歲時獲“青年優秀作家獎”與60歲老前輩正面相遇,仿佛那種年月尚遙遠的輕盈飄然,可以抵銷面對寫作使命責任的沉重感覺。逐漸老大,對于擺弄褻玩文學的有心人,借殿堂經典以自捧,一天比一天厭惡。其實過了30歲過後,還不能好好做回自己,就注定做岳不群吧──黃偉文終于耐著性子看完《再世紅梅記》,我多年前早奉《李慧娘傳奇》為午間娛樂,鑼鼓通天響之中,我老得快,也不合時宜。我喜歡年輕人──但刻意降低思想,裝無知以沾青春氣息,簡直可悲可嘆。畢竟早熟早慧的少年多的是,接通頻道即可溝通,年光時代的鴻溝不是問題。關于黃之學校生涯對照從前的一些老師軼事:《Bad Education》,我又何妨回溯舊日殘舊片斷?教育圈實則是隔行如隔山的怪圈,離開了欲再三嘮叨,恐怕不必了──黃偉文筆下幾位異類畸型老師,我只能說再普通不過。《俗》一書比起市面上靠名氣出版的書刊,來得實在;“賣俗”到底不俗,質樸在于個性上的直率不諱──是他的詞:“深信忠誠遲早會獲勝,那份固執終于會被尊敬……”縱使被譏為洒狗血,可仍然有一種剖析世情的力道,自貶之余的悲情有澄明清沏的心,讓人激賞不已。




台長: 宋宣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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