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役時曾挖過一次散兵坑,那是一個演習,凌晨四點出發,長途行軍,走到天黑,才終於抵達營地。饑腸轆轆,又走得很累,一位同伴在離一兩公尺就能進營帳的地方,面朝前仆跌在地。幸好他只是又餓又累,支撐不住,抬進營帳休息一陣子就好了。
次日清早,有命令挖散兵坑。挖過的人就知道,很不好挖。因此偷了個懶,只挖了半身的蹲坐坑,就停了,沒挖出能全身站立的深坑。
這一次比散兵坑還艱難,是鄰居講好一起來修我們兩屋之間的木板籬笆牆。原籬笆建於二十年前,有些鬆動傾斜。鄰居説,現在花點金錢、時間和力氣,加固以後,可以放心二、三十年。
他説請人來做,挖一個坑就要上百元(加幣,折合台幣兩千多元)。決定兩家人一起自己來挖,剩下的木工活,再花錢找木匠來完成。
首先要在原有的樁旁加立一根4X6木樁,所以每根木樁旁需挖一個深坑。為了敬老尊賢,他比較年輕(也有六十出頭了),自願承包七個洞;請我們這邊挖兩個坑就好。
我們使用的工具。
原來木樁底部都灌有水泥固定,挖黏土層雖辛苦,比起碰到大石頭和水泥塊來説,算「輕鬆」的了。石頭還可以先挖鬆其旁泥土,再用十字鎬或長柄鏟去撬起它。整大塊水泥,只能拿十字鎬、長柄大鐵錘,用蠻力硬敲,讓它逐漸迸裂。
坑是向地下深入的,洞口不大,彎腰向下,很難施力。我蹲著拿鎬敲,腰痠腿痛,費力又收效甚微。好不容易挖出第一個洞,請鄰居過來驗收。他扛著一根2X6木條,放進洞裡,比原樁凸出10來公分,坑也不夠寬,不合格,需要繼續再挖。
6呎長的木樁,深入地下的部份要有1/3,也就是50公分。我和太太躲著太陽酷熱,在早晨和黃昏動工,又花了一天,終於再向下挖了12公分。鄰居驗看合格,還鼓勵我們説:「挖得很好! 」
另一個坑靠近樹旁,挖開地面後,根鬚盤旋,我們怕傷了果樹,暫時停工,請鄰居來看該怎麼辦?
他説移民前是做園林工程的,對植物有了解,砍斷幾枝樹根對樹木影響不大,盡管動手鋸斷沒關係。鄰居説在大陸時,手下員工最多時有一千兩百多名,挖土鋸木搬石碶磚,全部無須自己動手,這些活他也從沒做過。移民來加拿大後,才只好夫妻倆自己來做。
我和太太奮戰一上午,樹旁坑洞仍未達標。傍晚,鄰居和他太太一起過來,三五十下,乒乒乓乓,滿頭大汗,拓展很快。扛來新木樁擺下去,上頭比原樁還凸出幾公分高。實在很累,馬馬虎虎算了。我幫手與鄰居太太從他家抬過來兩包水泥,鄰居先在坑底倒入小石頭,再一個坑倒入一袋水泥,加水混合,再添小石塊。最後將先前挖出堆在一旁的泥土歸位,我們這邊的兩根樁柱大工告成。
鄰居那一邊的坑洞情況(不便進他家庭院,我隔著籬笆牆拍的。)
第二天,鄰居繼續將他那邊的樁灌漿完畢。等木匠過兩天來加釘木條,然後兩家各自刷漆,籬笆就奐然一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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