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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4 20:18:09| 人氣16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議員盧崑福質詢「台南市立國民中學、小學委託私人辦理自治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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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孟勳/南市報導】台南市議員盧崑福昨天在台南市議會定期大會,針對「台南市立國民中學、小學委託私人辦理自治條例草案」,質詢台南市政府為何急著要將市立國民中學、小學交給私財團法人去經營?並提出看法與建議:

 台南市議員盧崑福說,自治條例不清不楚,求撤回修改,台南市議會前次大會決議,台南市政府教育局應將國民中學、小學委託私人辦理自治條例,依照行政區域,北、中、南三區,各舉辦一場產、官、學、民公聽會,但台南市政府教育局三場公聽會參加者都只有30~40人,不但代表性嚴重不足,而且多數是台南市政府教育局官員,純粹是在應付議會決議。

   台南市議員盧崑福認為這三場公聽會,最少國中、小各學校的教師代表、以及各學校家長會代表,都要參加,因為多聽ㄧ些產、官、學、民的意見,只有好處,絕對沒壞處,每一場最少應該有150人以上參加才合理,台南市國中、小學300多間,每校派一人參加也有300多人,而且立法院的條例都還沒通過,台南市政府到底在急什麼?

   台南市議員盧崑福指出,台南市政府送來台南市議會這本條例,漏洞百出,為私財團法人大開方便之門,讓受託人合法斂財,圖利特定群組,怎可巧立名目收費,將學生家長當作提款機嗎?這個自治條例總共29條,但是需要增修的,也有二十幾條,這要台南市議會如何審議?建議台南市政府陳美伶秘書長撤回修改後再送台南市議會審議,否則會引起很大的爭議,原因是:若照這個條例實施,會重大的影響教育資源與教育機會的公平性;這個條例無限制的將國民中學、小學外包給私財團法人經營,台南市政府教育局是否有能力監督?對於教師、學生的安置問題,要如何處理?台南巷市政府完全沒有把關機制,沒有任何罰則,萬一做不好,到時候拍拍屁股走人,一切將由全台南市民買單!

    台南市議員盧崑福並以美國為例,必須是經營不善的學校才可以委外,並且有學校數量的限制。而這個條例內容居然沒有學校數量的限制,也沒規範什麼學校可以外包。台南市議員盧崑福支持教育鬆綁,反對教育黑金化,第四條:建築設備費的問題,已經將學校的土地、教室、各項教學設備,包括人事費、業務費,台南市政府完全都提供了,但是受託人不但免付租金,還可申請建築設備費,什麼都是台南市政府幫你付錢,這不是黑金,是什麼?第五條:承包團體可以「自由入學類型」沒有學區的限制,全台南市都可以招生,完全未規範哪一種學校才可以外包私財團法人。

    台南市議員盧崑福透露,台南市今年有53間國小,一年級招不到10個新生;還有6間國小,一年級招生連半個都沒有,建議台南市長賴清德若真要將學校外包給財團法人,這6間招不到學生的小學最適合,應該優先委外吧?

 

台長: coola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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