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我是個很健忘的人。
對粗枝大葉個性感到自豪,還因此認為自己不拘小節能成大器者,必然就會像我一樣以極高的頻率,新陳代謝身邊的一切。快到甚至來不及習慣新的狀況,甚至還沒習慣上一個狀況。
但是,我從沒有哪一次像現在這般「代謝」的如此徹底,全身上下、裡裡外外,都像被一陣大雨沖洗過一樣不留一絲痕跡。說穿了我也沒有什麼實質上的重大損失,我只是不小心把那個東西拋棄在路上的某一處風景區罷了吧。畢竟在旅行之中什麼都有可能發生,至少我還遺失過更大件的東西,像轎車之類的。這次真的沒什麼的,我自己說,一定能再找回來的。
我弄丟了自己的名字。
※※※※※※※※※※※※※※※※※※※※※※※※※※※※※※※※※※※※
車在回家路上。迎面飄來一張字條撞在擋風玻璃上。風向正好,光線正好,我讀到了第一排字。我停車,取了字條細讀,上面是一個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等資料。
我頓時茫然。
會認識他,可以說是因為記性太好的緣故。
我們同大學,不同系,但同樣都對校門口斜對面的咖啡廳情有獨鍾。平常沒有課的時候,我習慣點一杯咖啡,慵慵懶懶的聽著店裡放的爵士樂。什麼都不做,純粹是休息,不要吵雜。
他在咖啡廳裡卻從來沒有停下來的時候。每次進來,他手上的書絕對不少於兩本,加起來的厚度絕不可能夾在手臂底下。他不像我會坐在固定的位置上,他幾乎是哪裡近就往哪裡坐。他坐下來之後,便會攤開書頁,右手轉著筆,專注彷彿要掉到書裡面一樣的讀著。他從來都是一個人來,偶爾有人來找他,他也很有禮貌的三言兩語便讓來人滿足離去。
之所以會注意到他,是因為他每次到咖啡廳裡來,都固定會做一件事。
忘掉東西。例如三百頁厚的書,或是整個背包不等。
我這邊現在還有他所留下的「一些」東西。書五本、鋼杯一個、外套一件、毛衣兩件、圍巾一條、手套三雙、舊皮夾一個。這是車上的。書十二本、手機一支、襪子兩雙、筆數十支、馬克杯與鋼杯各若干、他的手稿三冊、朋友寄給他的信十幾封、雨傘三柄。
還有,一張我寫給他的字條,關於如何找到弄丟的東西。純粹玩鬧。
我很難不去注意到這樣一個脫線的人,尤其當這人坐在我身旁的座位,花一下午讀完了一本精裝巨冊,然後順手闔上書,起身走人──沒帶書走。我很難不注意到這份瀟灑,或說看似的瀟灑。
那一天正是如此。他是遺忘的如此徹底,以致於我差點以為他是故意把書留在這裡的。
我愣了幾秒,最後還是決定出聲招呼:「先生,你的書!」
他遲疑了一下,隨即轉身望望我,然後望望他剛才坐過的座位。那一瞬間他的眼神從平靜瞬間轉為閃躍的感激。他快步走回來,抱歉的微笑著說:「不好意思,我竟然忘了……小姐謝謝妳喔!這本書全台北市只剩下這麼一本了,如果弄丟了……」
我因為他不知分寸的熱絡而感到好笑。我笑說:「你好像常常把東西望在這裡,嗯?」
他靦腆的笑了笑,說:「為了謝謝妳,這杯咖啡我請客吧!」說完不等我的反應,馬上向侍者結了賬。然後,向我拋下一個微笑,轉身離去。
不過他還是忘了拿書。
※※※※※※※※※※※※※※※※※※※※※※※※※※※※※※※※※※※※
我深呼吸讓自己鎮定下來,然後把手伸到口袋裡拿出皮夾。如果沒有記錯,我有把一張寫著「如何找回失物」步驟的紙條放在皮夾裡,就像到了一個語言不通的國度,人們總是隨身攜著寫有當地文字的各色求救卡片。但弄丟了自己的名字似乎不是一件能向別人求救的事。
取出紙條,攤平,看著幾個月或幾年前她寫給我的留言。她曉得我的健忘已經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她曾經親眼看著我把百來頁的畢業論文遺忘在咖啡廳桌上,然後就這麼牽著她的手去付賬。
於是,她便寫給我這張紙條了。
步驟一:回想最後一次見到它的地方。
步驟二:往回走。每走到一個地方,就確認一次當時你把它放在身邊何處。
步驟三:還沒找到的話,確定它在不在你自己身邊。
步驟四:──────
步驟四後面的字糊掉了,不過,那也必定是在步驟三也失效時才要用的備案吧。所以可以暫且放到一邊去,從步驟一開始找起。
這張紙條放在皮夾裡,我已經隨身帶著它超過兩年了。它其實是她寫給我的第二張,第一張被我弄丟了。當時她微嗔的說:「連我給的東西都不好好收著……。」
我陪上抱歉微笑:「對不起啦……。」話語的聲音越來越小,也不敢正眼瞧她,只得低著頭,盯著自己的鞋尖。
她被我這付可憐委屈的樣子逗笑了。半是疼惜半是無奈的,她又重新再寫了一張,就是現在被我用膠帶護貝起來,放在皮夾裡的這字條。
※※※※※※※※※※※※※※※※※※※※※※※※※※※※※※※※※※※※
後來,當我看到他隨身攜帶紀錄自己日程的筆記本時不禁笑了出來。為了怕筆記本在拿進拿出時遺失了,他拿許多橡皮筋結成一條長繩,一端繫在背包裡,一端勾著筆記本。於是我就常常看見他的身後拖著忘記放回背包的筆記本。
他從來就不肯告訴我筆記本裡面有些什麼,也不肯讓我看。我知道以他的個性是絕不會有那閒情去做什麼詳細的行程規劃。他一天要做的事,若是能記得一半已經不錯了。
差不多每隔一段時間,他就會拿出筆記本來翻翻,或者是記上幾筆。他不肯說,我也就不多問。只是那本筆記似乎並沒讓他的記性好上多少,他依然會把書或者雜務忘在咖啡廳的桌子上。每當我提醒他,他就會再次現出那個抱歉的微笑,口中卻兀自說著:「我只是想看你有沒有發現而已。」這類拌嘴的話。於是下一次,我便會偷偷藏起他所遺忘的東西,然後在他急的團團轉時,笑著遞給他。
說實在我並不知道我們怎麼會分開的。好像我們兩個之間本來是有東西連著的,而那連著的東西斷了,於是,就是斷了。
這時候我才發現他在我生活中留下了多少東西。
步驟一:回想最後一次見到它的地方。
步驟二:往回走。每走到一個地方,就確認一次當時你把它放在身邊何處。
步驟三:還沒找到的話,確定它在不在你自己身邊。
步驟四:呵,別找了,看著我。
他以為他弄丟的字條,其實在我這裡啊。
不覺間車子已經開到我家附近了。突然前面的那輛車彷彿失去控制般,在彎道上不減速、不轉彎,直直的向我的座車衝撞而來。我本能的把方向盤向左打到底。一陣括擦聲過後,我死採住煞車,硬是讓車子轉了半圈之後停了下來。
我驚魂甫定,左手還緊緊的攢著剛剛減到的字條。接著,我冷靜下來,下車準備記下肇事者的車牌號碼。
※※※※※※※※※※※※※※※※※※※※※※※※※※※※※※※※※※※※
不過,說起最後一次見到自己名字的地方,還真是不太好找。因為怕弄丟,我很少帶著證件在身上,通常我會有另一張自己寫的字條,上面寫著名字、出生和身分證字號等等。我記得那張字條好像被我忘在某個咖啡廳裡了,但究竟是哪裡,我根本不記得。
證件都在家裡,但少了那張字條,我怎知道我家是在哪棟哪樓?我甚至連現在正駕著的轎車的車牌號碼都感到陌生。
我知道最後一次見到名字是在哪裡,但我不知道確切地點。如同我以前弄丟的每一個東西一樣,它們根本就是故意躲起來的,但偏偏又留下了似乎足以找到它們的線索。於是在我疲於奔命,最後終於放棄時,它們就會以嘲笑者的姿態出現。
不過,被嘲弄的過程是必要的。少了這一段演出,它們會徹底消失。
於是我遵照兩年前的她的指示,往回走。
我掉轉車頭,往反方向開去。我邊開車邊瞄著兩旁的咖啡廳、精品店,以這些地形地物來確認自己走的路線是否正確。那麼小的一張字條應該是不會留在原地了,只是,或許那附近有什麼人對此有印象,又或許,其實我剛剛有遇到熟人。雖然機率不大,但總比抓著行人問:「我是誰?」要可行的多了。
只要有她在身邊,我就幾乎不會掉東西。當然,不是我的記性突然變好,而是她總能夠在我遺忘時適時提醒我,甚至代替我記憶。有時候我懷疑我的記性原本不應該這麼差的,搞不好就是因為她太過周到,所以我的記憶才會加倍糟糕。
蓄意的遺忘。帶有點撒嬌依賴的意味。
想到這裡,我忍不住望了望放在擋風玻璃前的相框。她身著淺藍色上衣,牛仔褲,笑得很甜很美。背景是空無一人的沙灘和海,雖然空曠,卻因她而使的整幅畫面都集中了起來。
我左手繼續握著方向盤,右手輕輕拈起夾在相框中的幾絲長髮,她的。我把髮絲旋繞纏在食指上,拇指滑動輕撫著。
此時,我忘了調整方向盤,因此在一個轉彎處就這麼衝到逆向的車道中。當我發現時已來不及補救了,車子與對向來車擦撞之後翻上了分隔島。
※※※※※※※※※※※※※※※※※※※※※※※※※※※※※※※※※※※※
我緊緊攢著字條,不知道該說什麼。或許該若無其事的說「嗨」,然後,他會再次對著我,漾出那個抱歉的微笑嗎?
他那長串的遺忘名單中,有沒有多加上了一個人?
然後我看到了那本筆記本。樣式、顏色、尺寸、橡皮筋。如同我的記憶所儲存的那般。橡皮筋還是連著背包,雖然老舊可還不失韌性,背包裡的東西散落一地。書,許多的書,厚度加起來不可能用手臂夾住那麼多。
我幾乎是沒有什麼遲疑的走過去,拾起了那本筆記本。對我而言,這本筆記本並不重要,它只是生活中許多小疑惑之一,重要的是他。可是,我仍然選擇先探視這個秘密,或許,或許,我能夠在其中證明我是否在遺忘的名單之中。我是否因為沒有代替他記住我,而失去了他。
扉頁很簡單,是如同他風格的一排排潦草文字,每一筆都重重的刻在閱者眼底:終於到了我想要儲存時間的時候了,以回憶的形式。
我再翻一頁,是我的照片。兩年前的,還在念大學時的照片,單人照。
整本筆記本明顯因為常被翻閱而略略泛黃、軟塌。上面密密麻麻的編滿了時間,以小時為單位,記著每一日的排程。他當時果然是用這個來提醒自己該做什麼事,只是我從未想到,這每一件事,都與我有關。
這是我專屬的時間計量。
※※※※※※※※※※※※※※※※※※※※※※※※※※※※※※※※※※※※
我被夾在車內。雖然出了車禍,卻奇蹟的一點傷都沒有。連一絲絲痛感都沒有。那綹髮還握在掌心,沒有斷。我苦笑著看看外面的路牌,原來我在不知不覺間來到了一個從未來過的地方。這樣,步驟二也算是失敗了吧?
步驟三比較簡單,反正我的活動空間也只剩下變形的狹窄車廂。在警察或消防人員來之前,我哪也去不了。我把掏空口袋,上衣及褲子的四個。然後盡可能的抖抖衣袖,摸索著手可以觸碰到的車廂範圍,沒有。我取出皮夾,把裡面的東西翻倒出來,再一件件的收回去,沒有。
但我一點都不著急。
其實沒有名字也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一樣可以開車逛街看電影,一個人吃飯睡覺生活,名字,沒有必要。
我只是想找個理由,再一次的,取出字條來看而已。
步驟四:──────
上面有一些零碎的字。我的猜測是「來找我。」因為我想這麼做,我想去找她。因為她總能在我找遍所有地方,幾乎要為自己的愚蠢而爆發時,輕而易舉的在一片混亂中找到我要的。
她熟知我的習性。我只能這樣解釋。她對於我,已經熟悉到能夠預測我每一個動作,無論有意識或無意識下的。
不,應該這樣說,我所找不到的那些,她都細心的收藏在妥當的地方了。她收藏著我所可能失去的一切,然後在我需要的時候找出來給我。但她不知道到哪裡去了。帶著她所收藏的那一部分的我不知道去哪了。
或許我該問問她:除了名字,她是否還帶走了其他東西?
※※※※※※※※※※※※※※※※※※※※※※※※※※※※※※※※※※※※
我接近那台似乎經過洗衣機絞洗過的車旁邊,我很確定他就在裡面。他還是一樣獨來獨往,禮貌且簡潔的應付著別人嗎?他為什麼會到這裡來?難道,他是來這裡找我的?
他被卡在車體裡,沒有呻吟,沒有哀叫,只是靜靜的被卡著。他專注望著一個方向,定定的,如同當時他沉入書頁那般專注。他在思考著什麼,雖然在這似乎不是個該思考的時候。
他可以看到我的,只要稍稍轉動眼珠。我在他的側面,凝望著他,想把過去兩年的沒有看到的時間補回來。這兩年我過的算是不錯,但也僅止於此而已。因為少了他。沒什麼有邏輯的理由,但我非常確定,如果當初沒有結束,現在一定會不一樣的。
他還是那麼專注的,沉思,彷彿不覺自己正陷在一場災難裡。而我卻感到即將脫難的急切期盼及快意。
※※※※※※※※※※※※※※※※※※※※※※※※※※※※※※※※※※※※
我一直很害怕,超越一切的恐懼著,是否當初是我,不經意的將她遺落在某處?如同我刻意或不經意的遺留再她身邊的那些零碎物品:書、鋼杯、外套、毛衣、圍巾、手套、皮夾、書、手機、襪子、筆、馬克杯、鋼杯、手稿、信、雨傘。難道我也將自己,遺落在她身邊,並且連她一起忘在時間的某個點上了嗎?
步驟一:回想最後一次見到它的地方。
步驟二:往回走。每走到一個地方,就確認一次當時你把它放在身邊何處。
步驟三:還沒找到的話,確定它在不在你自己身邊。
步驟四:──────
步驟一,在兩年前就已經試過了。她不在原來的那個點,無論是時間或是空間。沒有找到。
這兩年我覆著步驟二,用自己的方式。我設法讓自己凝固在那個失去的時空點上,維持當時的樣子。這樣能夠算是往回走嗎?明知道再也不可能回到一樣的地方了,我已經距離那家咖啡廳太遠太遠。
況且除了她,我也想不起任何一個,能夠記在我心底的人。
理所當然的我持續著自己糟透了的記性,這也是一種往回走的方式吧。在所經之處留下一些什麼,有意無意的,延續著對過往的依賴。假設她就在很近某處,然後,她就會再次看不下去,對我說:「先生,你的書!」
只是現在我終於棄盡了一切。於是我連自己的名字都一起丟在路上了。
※※※※※※※※※※※※※※※※※※※※※※※※※※※※※※※※※※※※
我輕呼他的名字,他卻聞若未聞。我漸漸的加大音量,一次又一次的喊著他,卻沒有力氣再邁腿靠近他一點。屬於我的時間的筆記已經陳舊了泛黃了,那他心中的我的色彩還可能鮮豔如同往昔嗎?
人車從身旁竄過,光網濁氣包圍罩著我們,我喊得聲嘶力竭,猶如孤身於曠野之中,對著極西地平線上的黑點,呼喚。﹝全文完﹞
‧第一屆建青大眾小說獎優選。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