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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5 19:19:44| 人氣32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臺南市警察局員警為民服務獲公開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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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於今日局務會議中,公開頒獎表揚105年2月份員警好人好事優良事蹟,計17件37人。市警局局長陳子敬表示,表彰員警優良的為民服務事蹟,代表意義深遠,盼全體員警能夠見賢思齊,加強為民服務工作,建立民眾對警察的信心,以提升本市整體優質的警察形象。此次接受表揚之員警優良事蹟摘述如下:

1、   新營分局後鎮派出所警員胡智凱、顏碩彬等2員,於105年2月15日擔服聯合查察勤務獲報,新營區殯葬所靠近高速公路太陽能板處,疑有民眾於自小客車內引廢氣自殺。胡等2員馳赴現場發現該自小客車,引擎呈發動狀態且右後車窗有塑膠軟管連接至排氣管。胡員迅速將該條軟管拔除,嗣因車窗玻璃貼黑色隔熱紙,無法得知車內狀況,且敲打車窗亦無人回應。胡等2員檢視發現副駕駛座車門未上鎖乃將車門打開,見1名男子平躺在駕駛座上,仍有脈搏跳動,立即通報消防隊人員到場將該男子送醫急救,及時挽救蘇男寶貴生命。

2、   白河分局白河派出所警員吳誌修、警員陳怡儒,於105年2月6日擔服家戶訪查勤務時,行經白河區三民路與國光路口,發現有男童倒臥於路中,吳等2員立即下車察看,因當時氣候嚴寒,男童衣著單薄,吳員隨即脫下所穿外套供男童禦寒,並將男孩抱離路中央,檢視其身體狀況尚無立即危險,經訪查附近民眾查證男童身分未果,隨即先行將該童帶返所內,見男童疑罹患罕見疾病,語言及溝通方面皆困難,遂依男童穿著及年紀,研判應係特殊教育學童,經聯繫白河區各國小,復邀白河國小特教班主任到所協助,確認該張姓孩童患有唐氏症,就讀該校特教班,隨即護送張童返家與家人團聚。

3、   麻豆分局麻豆派出所所長王信輝、警員黃建銘等2員,於105年2月13日擔服巡邏勤務接獲民眾報案,於麻豆區和平路有竊賊入侵跡象,立即趕到現場未發現有竊賊入侵跡象,因現場屬於住宅且住戶均未在家,王等2員為求慎重,乃在住宅周邊仔細搜索及警戒,王員並於住宅後門埋伏,終發現甫於屋內行竊,欲逃離現場之陳姓竊嫌,王員與支援之警力合力逮捕陳嫌,將其帶返所偵辦,復經報案人於隔日返家從監視器發現竊嫌疑似持有槍械,將情資提供所長,所長等又再於住宅後門草叢內尋獲陳嫌作案所攜之玩具BB槍。王等等2員受理案件態度積極認真,不草率結案,方得順利逮捕竊嫌,報案人去函市長信箱感謝王等2員。

4、   學甲分局學甲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王啟仁、警員李庚隆等2員,於105年2月1日擔服擴大臨檢勤務,於學甲國小巡守,發現1名遊民躺臥於幼兒教育資源中心1樓樓梯間地板,衣著單薄,身上僅披蓋薄毯蜷曲於地板上,隨即趨前關心詢問,經查證核對身分為謝姓男子住將軍區。復考量適值寒流來襲且飄著細雨,擔心謝民露宿室外恐有安全之虞,遂先行帶同返所提供熱食,並通報臺南市政府社會局社工到場詢問評估後,再主動載送謝民前往臺南市安平區基督教中華恩友中心緊急安置,避免憾事發生。

5、   善化分局茄拔派出所警員劉育誌,於105年2月27日擔服備勤勤務,獲報轄內有1名王姓女子因精神疾病發作,持刀威脅其父。劉員馳赴現場,見王女手持菜刀及水果刀,且不聽勸阻,遂請求警力支援。善化派出所警員謝承佑及警員高銘誌等2員獲報趕到現場支援,王女因不滿隔壁統一超商自動門叮咚聲響吵雜,即手持菜刀及水果刀衝回屋內揚言要點燃瓦斯桶。經劉等3員勸阻無效,復以情狀危急,劉等3員遂持盾牌將王女壓制在地,並將其強制送醫診治。劉等3員接獲通報能迅速趕赴現場及時制止危害,未造成民眾傷亡。

6、   歸仁分局歸南派出所警員李豐益,於105年 2月 27日擔服勤查勤務,於六甲路與中正南路口發現1名婦人全身裹著毛毯盤坐路邊,深覺該婦人有異隨即詢問,發現婦人疑似精神異常,遂通知警員陳啟明協助將婦人載返所查證,陳員並以該婦所稱之姓名白美莉查詢均無資料,後以人臉辨識系統查知為邱姓婦人真實姓名住鹽水區,於105年2月27日由其女兒至鹽水分駐所報案協尋,經通知其女兒到所領回。

7、   玉井分局玉山派出所巡佐兼所長涂瑞峰及巡佐兼副所長曾立志等2員,於105年1月1日擔服巡邏勤務,在臺3線北寮路段發現1名老人身著單薄衣物,在寒冷深夜獨自徘徊,涂等2員見狀立即主動下車關心,並請其上巡邏車避免受凍失溫,經詢老人只知姓名廖○漢,無法明確表達住址等資訊,疑似患有失智症,涂等2員即刻將廖民載往附近早餐店逐一詢問,終有老闆表示廖民可能住在北寮里頭份,遂再將廖民載至頭份挨家挨戶查詢並指認,最後得知廖民住處,當叫醒其熟睡之家人時,尚不知廖民深夜離家外出,廖民媳婦表示其公公已80歲,失智症近期日趨嚴重,家屬對涂等2員送回父親深表感謝。

8、   永康分局永信派出所警員蔡昇甫與警員黃璽丞及黃愷喬等3員,於105年1月19日擔服巡邏勤務,巡經永康區復國二路為李姓民眾攔下報案,稱其王姓前男友在租屋處燒炭自殺,蔡等3員立即馳卦現場並通報消防局及聯絡房東到場開門。蔡等 3員與房東到場後,立即以備用鑰匙打開房門,當時屋內已濃煙密佈,見王民左手臂有多處刀痕,員警迅即撲滅燃燒之碳火,並將王民帶出屋外,惟王民情緒不穩,大聲狂喊,亦不願就醫,並從國道1號便道施工處攀爬躍上國道,企圖撞車尋短,所幸蔡等3員奮勇阻擋,將王民壓制並使用救護帶管束後,強制送往奇美醫院救護並通知家屬到場看護。

9、   永康分局復興派出所警員蔣鴻恩、警員陳政安等2員,於105年2月14日擔服巡邏勤務,接獲通報轄內有人燒炭並拿刀自殺,蔣等2員馳赴現場發現周姓民眾正用力抵住房門防止周妻關門,周妻見員警到場時即狂聲嘶喊要員警離開,蔣等2員見情況危急遂請求支援,巡佐陳育文獲報後抵達現場,與情緒激昂之周妻溝通,惟周妻仍堅持要將門鎖上,陳等3員為防止周妻自傷,將房門推開進入房間,周妻情緒激動之下拿電線用力纏繞頸部,陳員見狀迅速制止周妻,蔣等2員隨即將電線鬆綁,成功阻止周妻輕生。

10、 永康分局復興派出所警員陳永泰、警員沈文進等2員,於105年2月18日擔服巡邏勤務,接獲民眾報案稱有人要跳樓自殺,陳等2員立即前往該處大樓,在14樓樓頂見吳姓男子坐在女兒牆上,情緒激動,沈員為安全起見,先安撫吳民情緒,藉口遞菸向吳民靠近,期間沈員與吳民閒聊中,得知吳民因有前科,無法應徵工作,因經濟問題與女友鬧分手,故意圖自殺。沈員見吳民情緒逐漸平復,趁機迅速將吳民拉下,嗣後將其帶往安全處所,並通知家人到場帶回照料成功阻止吳民輕生。

11、 永康分局鹽行派出所警員楊惠豪、警員張勝利等2員,於105年1月30日擔服巡邏勤務,獲報永康區中正陸橋地下道內有多部機車「犁田」,造成機車騎士受傷並影響交通,楊等2員到場後發現中正地下道路面有大面積油漬,造成路面濕滑,導致機車騎士經過該路段摔倒受傷,立即封鎖車道,管制交通,並通知清潔隊及隨同清潔隊人員以木屑鋪灑路面,將油漬路面清除乾淨後恢復交通。

12、 永康分局大灣派出所警員林庭逸、警員郭宗憲等2員,於105年2月6日擔服巡邏勤務,於3時57分發生芮氏規模6.4級大地震後,得知轄區內「維冠金龍大樓」倒塌,林等2員立即前往,發現「維冠金龍大樓」在強震激烈搖晃後由西往東倒塌,隱約聽到各樓層內有人哀號呼救,現場斷垣殘壁,空氣中瀰漫著濃濃瓦斯味,隨時有發生火警或氣爆之危險,場面怵目驚心,且倒塌大樓下有民眾受困亟待救援。林員隨即通報勤務指揮中心支援,並報告所長溫偉勝立即率該所警員黃嘉男等10員趕往現場救災,林等2員奮不顧身立即攀爬至倒塌建物窗口,將部分受困民眾救出,至救護人員到達之前,林等2員已協助數十名民眾脫困,俟緊急救護人員陸續到達後,溫員隨即調度現場員警於永大路南、北側實施交通管制,以利救護人車進入。所長溫偉勝能於2月6日強震發生後立即前往現場,員警不眠不休,全心全意投入協助救災工作,至2月15日恢復永大路路段交通順暢方得休息。

13、 第一分局府東派出所巡佐蔡昆達,於105年2月9日擔服備勤勤務,透過警政系統查詢協尋人口資料發現105年2月8日(大年初一)通報緊急協尋人口游姓女子,游女丈夫在報案筆錄中,提及游女常以電話或LINE與陳姓女性友人聯繫,蔡員遂主動向陳女探詢游女行蹤,得知游女因吞藥輕生,被送至新樓醫院麻豆分院急救。適逢春安期間警力吃緊,當日輪休在所警員鄭耿憲獲悉後,主動陪同蔡員前往新樓醫院麻豆分院,確認游女身分及性命安全無礙後,立即通知游女丈夫前往醫院照護。

14、 第二分局中正派出所所長林盟爵與警員林智強、方琦薈等3員,於105年1月31日擔服巡邏勤務,於新光三越百貨西門店前,發現有老翁路倒,時值寒流來襲,僅攝氏11度低溫,林等3員見老翁衣著單薄,且已失溫致身體不適,立即上前關懷得知89歲之張姓老翁居無定所且無家人照顧,平常因雙腳痛風致不良於行,當天更因失溫而病倒路旁,幸員警即時發現並通知救護車將張翁送往成大醫院救護。

15、  第五分局立人派出所所長沈振莘、警員張惟堡等2員,於105年2月15日擔服巡邏勤務,接獲民眾報案轄區公園南路大樓內有獨居老人受困屋內,沈等2員趕赴現場發現該大樓8樓住戶大門上鎖無法開啟,僅聽見屋內林民呼喊救命,且呼喊聲漸漸衰弱,考量寒流來襲且林民稱其受傷流血,在無法聯繫其家人及鎖匠拒絕到場之情形下,員警立即通知119消防人員緊急破壞大門進屋,發現林民倒臥地板,頭部流血且衣衫單薄,立即協助消防人員緊急將林民送往醫院救護。

16、 第六分局新興派出所巡佐謝世津,於105年2月14日擔服家戶訪查勤務,發現李姓男子倒臥馬路上,立即下車查看,發現李男下顎挫傷、舌頭流血、手腳多處瘀青,時值夜色昏暗且過往車流頻繁,謝員立即將李男攙扶至路旁人行道上,並立即通知119救護人員將李男送醫救治;經查李男於當晚徒步外出訪友,返家途中因天冷舊疾復發倒臥在路中,所幸謝員及時發現,將李男送醫救治,又聯絡其弟前往醫院照顧,深獲家屬感謝。

17、 第六分局鹽埕派出所巡佐施明昌、警員陳泓霖等2員,於105年2月13日獲報轄內金華路1段有人燒炭自殺,立即趕赴現場,見報案人黃女在住家樓下呼叫,稱蘇姓男友在樓上房間疑似燒炭自殺。施等2員立即上樓,發現房門縫冒出白色煙霧,乃破門而入,見蘇男倒臥在地上,房內煙霧彌漫,施等2員馬上打開門窗通風,將蘇男抱出房間,施以簡易救護,並與通知到場之119救護人員將蘇男送醫救治,及時搶救寶貴生命。

 

台長: 蔡永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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