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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國稅局表示

莫驚慌!稅捐稽徵機關通知禁止處分之車輛如經行政執行分署拍定,拍定者仍可辦理過戶。【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某甲向行政執行分署拍得車輛乙部,卻獲知該車已由稅捐稽徵機關通知為禁止處分,擔憂其權益會否因而受損?南區國稅局表示,禁止處分之稅捐保全行為係禁止欠稅人自由處分財產,執行機關...

新聞台: 民正新聞 | 台長:蔡永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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