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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30 19:26:10| 人氣7,764| 回應35 | 上一篇 | 下一篇

自由副刊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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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讀者檢舉,劉哲廷先生於本年十月三十日發表於本刊的<失落>,及十一月二十日發表的<難以企及的>二文,經比對與簡隆全先生九十二年發表於個人新聞台的<失落><使生命呈現叢生的、瑣碎的圖形>二文,有大部分雷同之處。本刊在此特向讀者與劉哲廷先生聲明,本刊為開放園地,歡迎投稿,但絕對禁止投來抄襲之作,敬請有意投稿者尊重智慧財產權,以原創作品投稿,自重創作事業。

台長: 簡隆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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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 社會萬象(時事、政論、公益、八卦、社會、宗教、超自然) | 個人分類: 隨筆 |
此分類下一篇:敬告吹鼓吹詩論壇網站上有數篇抄襲作品

深喉嚨
我願以人格擔保
劉哲廷先生絕不會是會抄襲他人作品的人
這件事情一定是誤會
或是有人從中作梗

自由副刊在處理這件事上面有失公正
不應就此下定論 有傷劉哲廷先生的形象!
盼簡隆全先生也應待事情水落石出
還給清白的人一個公平!
2007-01-02 14:10:34
簡隆全
深喉嚨:


在此個人新聞台公布此事,原只為了借鑑,
希望此類不愉快事件不至於再度發生,實在不想多作深入說明,
然既然出現讀者留言,我想也許應該作些適度回應為宜。

首先,不揣冒昧的提醒一句:
最好不要對並非深入瞭解、確知實情的事件提出人格保證,
因為我們所充分信任的人事物,有時也會令我們吃驚錯愕。
我不希望這事件波及無辜的人,
相信劉哲廷先生也絕不希望你因為信任他而損及人格聲譽。

抄襲是嚴重的事,
損害他人著作權,不僅需更正恢復他人名譽,
甚至可以要求賠償,重則有牢獄之災。
所以,身為尊重聲譽與法律的公民,
我們的態度是審慎的,絕不敢輕率的更正。

劉哲廷先生抄襲本新聞台的作品,多達數十篇,
散見於各報副刊、詩刊、吹鼓吹詩論壇網站,及其個人網站『菌落病歷』,
對此犯行,劉哲廷先生已坦承並致歉,
然因種種因素尚未列出完整的抄襲清單,並參與協助更正工作。
目前僅能藉由我個人及許多親友讀者協助,查出涉及抄襲的作品,
工作非常龐大繁擾,也陸續有所發現中,
絕非僅止於自由副刊所更正的兩篇。

此事件發生之後,
或自覺,或接獲通報而刪除(或更正)劉哲廷先生抄襲之作的媒體與網站,
除了自由副刊之外,還包括台灣詩學的吹鼓吹詩論壇,
以及劉哲廷先生的菌落病歷,
聯合報林德俊編輯亦主動來函詢問抄襲事件,目前亦正進行瞭解中。
對任何媒體及網站經營者而言,
承認刊載作品為抄襲,並做出回應及處置,絕非小事,
相信無論是自由副刊、吹鼓吹詩論壇的主編,
都絕不可能在未經過一定查證的前提下,便草率做出更正或刪除的決定。
這點要請你明察。
自由副刊也絕無必要為了聽信或偏袒本人。

另外,若你是劉哲廷先生的忠實讀者或好友,
相信也能發現『菌落病歷』於十一月底,刪除了許多篇作品,
其中包括不久前方在自由副刊發表的『難以企及的』一文,
箇中緣由,應該足以讓人省思。

無可否認的,抄襲事件十分擾人,
對於劉哲廷先生遲遲無法執行應盡責任,我也能有所理解。
除了盡力追回並維護自身的著作權外,我沒有必要再多作著墨,
但實在不希望讀者們以為這單純是誤會或草率的處置,遂多說了幾句。
我手頭上已整理出部分抄襲清單,掌握足夠證據,
並和相關法律專家諮詢合宜的處理方案。
我當然希望劉哲廷先生能更主動且勇敢面對,
但即使沒有他的協助,相信也能持續推動。

謝謝你的回應,並祝新年快樂。
2007-01-03 07:26:21
寫作者
關於是是非非,不妨都看了文章再作判斷,這聲明裡所提到的四篇文章,網路上都找的到.
看了會知道,絕不可能是誤會一場.

我想至少自由副刊,也一定是試圖聯繫過兩造,並且讀過文章才敢刊登這樣的聲明.

如果要說是有人從中作梗,比對看了這幾篇文章,除了抄襲這個可能,難道是簡隆全先生刻意把劉哲廷先生的文章整段改進自己舊文?
如果如此,除了佩服改的這麼自然過劉哲廷先生的原作之外,也更該佩服的是,讀了文章還下這樣判斷的讀者.

這兩位寫作者都是十分認真的人,發生這樣的事件很遺憾,但一個事件如果能夠清楚,實在沒有混亂成一團迷障的必須.
我想無論是簡先生或劉先生的朋友,這件事無關立場或交情,先看文章再作判斷,弄清楚事情才算公平,也才各給兩位寫作者都有處理的空間.
2007-01-04 14:26:27
版主回應
謝謝寫作者。

從你留言,可見你對此事見所知甚多,故決定將近來發現的抄襲作品,簡列一清單供大家查閱,其中劉先生作品大多已刪除,可能無法閱讀。

此事就先公開發表到這程度,相信能幫助各位做一判斷。

原清單將抄襲的文具以藍字紅自列出,方便讀者索查,但此新聞台文字一律呈現黑字,要費些眼力,有興趣的朋友要辛苦了喔!
2007-01-04 15:21:46
Long.Chan
大部分雷同需要詳細的比對,設計工作者創造出來的設計也是會有許多雷同之處,無論大師與否畢竟天下烏鴉一般黑,這議題很難去辯解或是誰是原創。

也請該台長在未有詳細公正的判別之下,就在網路上公開說明抄襲,這點對於劉哲廷先生是很大的傷害,請台長調整您的方式,等協助完調查在來評斷是否是抄襲。未有審判就給予人標誌,這點也失去智者的風範!

謝謝
2007-01-04 15:42:15
版主回應
請你先仔細比對新發的幾篇抄襲作品對照,你會知道,那不是雷同或創意相近,而是拆解文章的抄襲盜用。是否創或抄襲,自有評斷的方法,若你仔細核對,便能發現詳細且公正的判別。

當然,我也不會放棄媒體更正與司法解決的雙重驗證途徑的。

相信我和幾位編輯的求證工作應是作得非常足夠的,才能如此發佈消息。

相信我們,我們已經盡了很大的努力,也許超乎你的想像。

也謝謝你的提醒,我會更加審慎的。
2007-01-04 16:27:57
隆至
To Long.Chan:

任由他人侵犯自我的智慧財產便是智者所為嗎?

台長已經和劉先生用MSN溝通過了,在MSN中劉先生也

已經坦承抄襲台長的作品,並為自己的抄襲行為道歉,

事情還不夠明朗嗎?誰是原創?誰是抄襲?還需爭辯嗎?

事到如此,若還是一味的姑息養奸,這難道不是一種鄉愿嗎?

徒然助長不當的抄襲歪風罷了~

言所當言,行所當行,方是智者所為,不是嗎?
2007-01-04 16:02:15
簡隆全
另外說明的是,
這篇文章引用的自由副刊公開表於十二月二十七日的聲明,
絕非我私人未經檢驗的評斷。
希望各位也能理解。
2007-01-04 16:35:45
T
劉哲廷先生已經聲明並不認識簡隆全先生
更沒有與簡隆全先生有任何的互動

隆至所說的:
台長已經和劉先生用MSN溝通過了,
在MSN中劉先生也已經坦承抄襲台長的作品,
並為自己的抄襲行為道歉

關於這點 劉先生已經予以否認
劉先生並無與簡先生有任何互動
簡先生所言有互動之處
有待查證之處

在事情未證實前
希望大家都應先客觀面此事
請先不要傷害到任何人
2007-01-05 00:52:24
路過
ㄟㄟㄟㄟㄟ
你的文章用的圖片不是你的創作ㄛ
所以你是不是盜用別人的圖片?
呵呵
2007-01-05 01:01:56
簡隆全
T:

關於和劉哲廷先生的互動與聯繫內容,
我保有完整的紀錄與證據,
不是誰能夠單方面否認的。

劉哲廷先生甚至沒有勇氣公開承認抄襲犯行,
怎麼可能不否認我們之間的對談?
我是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的,
就如你所提及,我和劉先生事先並不認識,
並沒必要刻意污衊煩擾他的。

需要查證的,
不管是編輯或律師,
我都熱意提供所有資料,
但目前尚不能發表於此。
您若因此覺得無法確認,
也請你暫時存疑無妨。
2007-01-05 03:19:32
簡隆全
路過:

謝謝你的提醒。

本新聞台的多數攝影作品,
都是本人拍攝的照片。
部分世界名畫翻拍,取自網站,
則多已超過著作權法五十年的保護期限,

請看著作權法第三十條:『著作財產權,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存續於著作人之生存期間及其死亡後五十年。
著作於著作人死亡後四十年至五十年間首次公開發表者,著作財產權之期間,自公開發表時起存續十年。』

若侵犯到任何人的版權,當會立即刪除、公開致歉,絕不拖延推卸。

再次感謝。
2007-01-05 03:35:58
路過再回來
你真是厲害
想必你準備ㄉ東西還真多ㄚ
呵呵~~
2007-01-05 03:50:06
版主回應
是的,作了一些準備,
也諮詢過專家,也學得許多,
希望自己因此也能審慎一些。

另外,我事先是不認識劉先生,
甚至未曾聽聞大名,
交談溝通是事發後才進行的。

謝謝指教。
也謝謝你的關注。
2007-01-05 08:36:31
路過
隆至說:
{台長已經和劉先生用MSN溝通過了}
隆全說:
{我和劉先生事先並不認識}

說不認識,然後又說用msn溝通過了
怪怪的?????
2007-01-05 03:59:27
阿讓 / 林泰瑋
路過:

你好,我是劉哲廷先生的朋友,所以對此事自然也是非常關注.
希望你能節制自己的鬧版行為,因為這不單是為台長簡隆全先生造成困擾,相信也對劉哲廷先生確實將造成困擾,我十分相信兩造都不樂見這樣的插曲.
正因為事件正在處理中.

關於著作權法,尤其是智財權部分,台灣的創作者年限跟隨之前美國的五十年,這是確實的.

多生的事端,絕對無助兩造的心情或減少事件的傷害,還請關心此事件的朋友,對此一念多所斟酌為好.
2007-01-05 04:06:28
阿讓
或許主動出言除了魯莽,也失禮節.
也向簡隆全先生問個招呼.
2007-01-05 04:08:13
簡隆全
謝謝阿讓:

這件事情確實對我造成相當困擾,
盡可能爭回自己著作權,
以及提供創作者一個經驗,
是我目前所在意的。

其餘橫生的紛擾爭端,我不會太放心上,
我能解釋的就是這些,其餘也無須多說。
也希望你代為勸慰劉先生,希望他病體早日康復。
事發後多次與其書信往來,聯繫溝通,
目的便是避免進一步擴大彼此傷口,
發展至此,我也非常遺憾。
2007-01-05 08:31:52
Elan
簡隆全先生您好
我是劉哲廷先生的男友elan

在此為他澄清
他的確並不認識簡隆全先生
也確實沒有和簡隆全先生有任何互動

甚至傳聞有人透過我elan的名義
寫信給簡先生 關於這點我也在此澄清
我絕對並沒有寫過任何給您的信!

整件事情不單純
或許有人冒我的名 或是劉哲廷的名義
可能我們雙方都是受害者!

對於此事 我在此澄清

1.
劉哲廷先生並沒有作任何的道歉行動!
(因為事實真相有待查證)

2.
劉哲廷先生以及ELAN 也並不認識簡隆全先生
甚至沒有和簡隆全先生有任何聯絡互動
所以並沒有簡隆全先生所提到劉先生的承諾

希望不要再以未確定的真相
傷害劉哲廷先生 或是相關人士 謝謝
2007-01-05 09:48:15
隆至
To 路過:

路過在前文中提到:

==================
隆至說:
{台長已經和劉先生用MSN溝通過了}
隆全說:
{我和劉先生事先並不認識}

說不認識,然後又說用msn溝通過了
怪怪的?????
==================

真是何怪之有啊?

事先不認識,但是在發生此事件(抄襲事件)之後,

為了釐清事情的真相,會互相聯絡(如:MSN, e-mail等......),有啥奇怪的?

不知是路過的邏輯太差,還是怎麼的,這樣簡單的時間因果邏輯都搞不清楚啊~~
2007-01-05 10:25:47
簡隆全
Elan您好:

謝謝Elan回應,這裡歡迎您的光臨並留言。

您能為您沒做過的事試圖澄清,但我想我和劉先生之間的互動,
實在無法由身為第三者的您來澄清。即使您們是親密的伴侶。

我相信愛一個人,有時會使我們失去理智與道義。
您所說的一切,相信您自己都會有所反省,
很多事情,不是試圖搪塞或欺瞞便能解決。
我常想,當初若非您我溝通時的處置失當,
我和詩人劉哲廷先生或許能有較為友善且誠懇的解決的。

您的再度澄清,或將使整個事件更加惡化,
若到了我得藉法律途徑提出所有證明時,
相信您的愛適足以害了劉先生,
這絕對不是您所樂見的。
請審慎發言。

或許是我誤會了,但也麻煩您想想,
誰能掌握您和劉哲廷先生的Email帳號及書信內容,
代您們與我聯繫。

相信我,我能提出你無法辯駁,
且感到吃驚追悔的證人與證物的。

我很希望您說的是事實,
但你為了保護所愛的人,所做的連串舉動,使人感到難過,
也希望到此為止,
若無必要,我不會將這抄襲事件的文章長期刊登在這新聞台的。

由於之前的挫折溝通,
今次發言稍欠禮貌,請見諒。

另外一提的是,
劉哲廷先生原先發表於吹鼓吹詩論壇,
副標題獻給Elan的『兩個空間』詩作,
也是出自我的原作,
現詩已於吹鼓吹網站刪除,
但相信你應該讀過。

歡迎您再度光臨。
2007-01-05 10:28:37
另一外想弄清楚的路人
給elan:
我也算一個路人啦,看完這些回應,覺得奇怪的是,寫信有人冒充,這我還相信,但是有人冒充抄襲他人詩文的行為,就真的百思不得其解,除非真是一樁精密布局的計謀,但是這幾篇文章抄襲的時間維持還算滿久,怎麼劉先生跟他朋友都沒發現呢?其實自由時報刊登這則消息的當天,我就特別在網路上找出這幾篇相似的文章,但我覺得那不算相似,那是完全相同……。
2007-01-05 10:41:51
簡隆全
已經將自由副刊登載更正啟事的兩篇抄襲作品與原作對照,
貼在最新的文章列表中,
希望能幫助各位釐清整個事件。

對照閱讀後,再看自由副刊的聲明,
應該是比較妥善完整的作品,
為自己的疏懶不周,
造成某些網友對自由副刊的誤解,
表示歉意。
2007-01-05 11:54:59
郭淳華
做錯事並不嚴重
嚴重的是
一再的敷衍塞責
如此清楚的真相
若一味的以陰謀論帶過
著實令人遺憾且氣憤
同樣是文字創作者
請劉先生將心比心
認錯並道歉沒有那麼困難
2007-01-05 15:50:13
版主回應
謝謝郭淳華,
但是,
唉!

我也知道那認錯的難處,
只是,怎能如此呢?
2007-01-05 15:54:00
莫傑
呵~頭一次看到所謂的深喉嚨不是來爆料的!
一個不願露臉展示名字的人,還要用人格擔保?

網路是自由的園地,但不代表著作權就可以被踐踏。是非曲直自在人心,真理不辯自明。
2007-01-06 21:14:10
簡隆全
謝謝莫傑

我也去參觀你的詩網站了。
還待細看,才能留言。

希望你創作愉快,
也請以我的不快經驗為誡,
公開在網路前一定要仔細考慮清楚喔!
2007-01-07 08:57:06
冰之火
簡兄及諸位好:

我問過劉兄,他說是被設計的
先前我比對過兩位作品
文字上,顯然有一方抄襲對方
這對劉兄相當不利
但我也同意,新聞台內容隨時可以換
無論是簡兄的,或劉兄的
要命的是,以前沒在兩位的新聞台點覽
所以是非曲直,也許等雙方法庭上見

除非直接選邊,我們只能一旁觀察......

問好以上
2007-01-08 12:17:12
冰之火
補充:

我的意思包括

所以劉兄沒有抄襲也沒有道歉,是簡兄說謊
或者,劉兄明明抄襲,也認錯了,卻向我說謊
或者,劉兄有抄襲,但道歉是簡兄自己說的
或者,劉兄沒抄襲,但不知道誰冒名連絡、道歉
或者,其他。

無論如何,令人頭痛

之後不再留言,依然問好以上
2007-01-08 12:25:05
簡隆全
謝謝冰之火的留言,

其實我也很想相信,
他是被陷害的,
但確實不知這陷害是怎麼造成的。
這麼多年來,那麼多篇文章,
冒用他的名義抄襲某人的作品,
這在技術上應該是很困難吧?

其實,即使不直接選邊,
只要願意清醒一點觀察的,
應該都能看出真相的。

但我很知道他無法對你們坦承認錯的處境,
目前他的情況已經很困難了,
我多說什麼,多拿出證據,
都會給他帶來更多的壓力與傷害。

你身為他的朋友,他若感受不平冤屈,
請提醒他向我提出抗議,維護自身名譽為上。

若無法得到合理回應,
我是不排除司法解決,寄出律師函的,
但現在,我們就先到此為止吧?
2007-01-09 08:10:06
没想到隆全是以这样的方式重新开始,现在这里只是偶尔才会来逛逛,全因台长没更新了,荒废了一个好园子。我理解冰之火及其他刚知晓此事者的想法,任何事件在旁人看来永远是一扑朔迷离罗生门。本来我以为自己只能旁观不好多说什么,我的发言必竟是微弱的。现在想来至少我可以回答冰之火的疑惑,因为隆全的这些处于事件旋涡的相关文字之前我都阅读过,因此也想起以前和隆全讨论过一些诗歌的回忆,隆全的启迪,也令我对诗歌有了些新的发现。所以我想尽自己的义务应该说出自己所知的事实。我想后来者要判断这事只要多多阅读作者作品,就可以感受到真正作者本身特有的气息,文字和人本身的气质相信大家都能清醒判断。才气是上天美妙的赐予,建议隆全应该发在人多的地方,或者出出书,以后有力的证人就多多。
新的一年,大家都重新出发吧。
2007-01-09 10:35:44
版主回應
謝謝恣。有你鼓勵真溫暖。
2007-01-09 21:20:55
心顏
看了上面的所有相關留言好像都沒有人注意在明日報唯一不能修改的是發報日期的時刻....所以由發報日期的幾點幾分幾秒即可以證明簡先生的發報日期在劉先生投稿自由時報還早了2年多之久。即使是簡先生足以能將劉先生的創作據為己有修改加在早在2003年的該報上,但也不致於的寫了洋洋灑灑的十幾段再在其中嵌入劉先生創作的三段....這並不合邏輯,更不用說發現不只一篇了。

所以還在對什麼『設計說』感到懷疑的人,什麼人都可以不相信也要該相信明日報發報系統的設計。
2007-01-15 00:01:12
簡隆全
謝謝你心顏,
那麼晚才回覆,真不好意思。

實在想讓那件事暫時過去了,
你能說些明眼人的明白話,
我很感激,
相信那些朋友們也不是看不清楚,
只是情感上難以接受,我能理解。
但就這樣吧!
也讓大家都休息ㄧ下吧?
好嗎?
2007-01-24 17:58:59
山风
为了自己为了自己的亲友为了自己拥戴热爱的诗人,
说出来的肺腑言辞,
却也像那些篇章一样的精彩纷呈一样的感人至深,
虽然其中亦会有在未知或被欺瞒的情形下
而产生的对他人伤害之语。

曾经的行为产生过一些客观事实,
对此,我们应深信不疑,
虽然某些客观事实已无法原版再现,
但幸运的是我们已准备好逆流而上。

真的要逆流而上吗?
追索之路或许会阻隔艰辛难渡,
心灵反思也或会遭遇迷惘与退缩。
然而,
纵然追索之路并非笔直通畅,
纵然心路历程并非坦荡明亮,
抑或是要将自己再次抛向空中或扔下谷底,
我们还是决定奋力地逆流而上了。

于是我们便开始追索那事物的原貌,
追索那曾经发生的一切,
一站一站历经传奇与决战,
无论是信赖、荣耀与光环,
还是内心的徘徊、悲苦与挣扎,
也无论是真实、睿智与灵感,
还是虚幻、愧疚与卑劣,
亦无论是破茧成蝶
还是飞蛾扑火,
都有待我们勇敢面对再次体验,
也都需要我们直面惨淡坦然剖析,
而决不是一味地回避或猜忌,
也决不是长期而无谓的思虑,
当然,也决不只是单纯的隐忍或抱怨。

我一直认为写诗、读诗之人,
应是心怀感恩心存敬畏心灵通澈清亮的人,
而不仅是情感丰富的人。
放弃狡辩与躲闪,
真诚而周全地换位斟酌与考量,
面带微笑却不含偏私与盲从地去挖掘心灵最深处,
我们最终会有所发现,
只是希望这发现不至于来得太晚。
2007-02-01 00:02:14
簡隆全
谢谢山风,你写得很好,
『我一直认为写诗、读诗之人,
应是心怀感恩心存敬畏心灵通澈清亮的人,
而不仅是情感丰富的人。』
确实应该是这样的。
我同样也期望自己不是隐忍犹豫的人,
同样希望一切不至於来得太晚。

谢谢你的发言。
2007-02-05 13:56:13
qq
版上了解,此人叫劉哲廷先生,本名劉哲廷先生
此人偷過我的錢包和手機
請大家小心!

若有好心人~~煩請提供此人個資mail給我以提供員警辦案

謝謝!
2008-03-16 13:35:59
簡隆全
謝謝屍傲

你的BLOG去參觀過了。感謝分享。
2008-05-17 02:30:50
你是從幾時知道他抄你的作品?
2008-07-24 01:44:38
春藥哪裡買
很讚的分享~~~


http://www.yyj.tw/
2020-01-10 00:53:40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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