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店內震耳欲聾的搖頭樂及遊戲音效我漠然了,及肩的長髮蓋住我裝了耳塞的雙耳,我僅憑玩客的脣型及微弱幾乎聽不見的聲音來得知其需求。有時一些小流氓小太妹會待在櫃台前與店員哈啦,我不懂他們在胡亂瞎扯什麼,只要跟著笑,笑得越誇張他們就越高興,掏錢買飲料買煙請店員。我從不關心他們錢從哪裡來,搶的?偷的?賺的?援的?看來不滿十八的小弟小妹們這時應該是在學校的座位上課,而非在網咖的辦公椅上網。
「幹恁娘咧!你很機掰咧!人家還是處女才十二歲,你就上了人家了唷?」
如果羅BOKI先生的搖頭樂再放大聲一點,我也許就聽不見從十五歲的小男生嘴裡說出的這番話。沒理由地我別過頭去,呆呆地望著店門口來來去去的路人們,沒人會進來對我說:「小姐,這裡的小朋友都不用去上課嗎?」
為什麼會來網咖上班?因為純粹想賺點零花,我手機快被停話了,皮包內零錢也快見底,所天秤座今年應徵運不佳,我乾脆連104也懶得去找,看到網咖前貼著「徵早班」的紅紙就留了聯絡方式應徵,也順利成了老媽眼中與彈子房開桌小姐無異的網咖妹。媽媽不是很滿意我找的這個臨時工作,他沒想到她家的乖小孩會在網咖上班。唯一差強人意是朝八晚四符合人體工學及每個月會拿家用回家。
想到這裡,不小心又中午了,店內的玩客似乎沒有要離去的意思,只會拿著零錢鈔票來加時間。一小時、二小時,甚至加到八小時、十二小時到一天二十四小時。加到身上的鈔票已成了零錢,仍不死心拿銅板往櫃台丟,十元、五元,即便湊剩下一元也要挖遍褲袋加一小時。當一旦在櫃台出現拿著千元鈔的客人,有些玩客更會不顧顏面地主動要借錢,只為滿足升等的虛擬角色。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