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8. 21
經營企業,其成員是否合作無間 (Team Work) 是企業成敗關鍵因素之一,故幾乎所有企業,無不試圖以各種方式,不斷強調團結合作的重要性,包括舉辦相關的訓練,和張貼各式各樣的標語等。
用訓練和標語提醒組織成員,團結合作的重要性,固然有其必要,但一般皆流於形式,而難得實質的效果,因為如果缺乏領導人的正確和積極的領導作為,團隊合作的理念很難見效。
要使 “團結合作” 的理想成為企業日常的運作模式,個人認為其領導者,至少應具以下幾個條件,並採取以下幾樣措施:
1.他必須深信團隊運作的重要性, 並竭盡所能,尋找、學習有關團隊運作的知識和技巧,並身體力行,做部屬的楷模。
2.他必須訂定、修正組織的短、中、長程目標,及達成目標將採取的策略,並清楚的將它們傳達給全體成員, 並設法取得共識。必要時, 他應訂期透過各種管道,親自向全體員工說明以上事項以及執行的結果.
3.他應設立機制,隨時抽查上述的資訊, 是否確實傳達到組織內的每一個成員,無論他 (她) 身在何處。千萬不可假設各級幹部會如實,及時的傳遞他欲傳遞的訊息,除非經過一段時間的驗證. 或謂此舉是否有違授權原則,但在確定部屬值得信賴之前, 無所謂授不授權的問題.
對那些未能及時,或不知如何和所屬人員溝通這類資訊的單位主管,應即採取具體有效的糾正措施。
4.他應制定公平的獎懲辦法,適時獎勵對為達成組織目標所提出的有效方案及特殊貢獻者等; 懲罰違背達成組織目標的行為,和所犯的錯誤。賞罰及時,且公正嚴明,是紀律的展現, 而紀律是組織成員互信的基礎.
5.他必須傾聽為組織整體利益所作之任何建議,在可能範圍內,對提議者,說明無法採納其提議的理由。
6.他不容許在組織內搞違反組織整體利益的小團體,更不會偏重或偏愛組織內的某些次級團體。領導人在組織理明著 “選邊站”,是破壞組織團結的要因之一。
7.他處理組織內的人事問題時,遵守 “就事論事” 以及公開、公平的原則,並以規章、制度加以落實。
8.他對無法配合整體運作的成員,無論原因為何,於糾正措施無法奏效時,即時予以更換,以免士氣受到不良的影響。
9.他必須有調合鼎鼐的識見和胸襟,促使組織內的不同利益或意見,終於因組織整體的利益,而消弭於無形或趨向一致。
當領導者確實做好以上各項工作時,就能在組織內,建立起成員間的互信基礎。否則無互信做基礎,卻要求組織成員諧力合作,有如 “緣木求魚”,非僅不切實際,簡直就是諷刺。
近年來,有西方的社會學學者稱, 組織成員間合諧共事的能力,為一種 “社會資本” (Social Capital), 他們並指出,此項資本, 對一個國家和社會的重要性,已超越其他任何形式的資本, 且為國力的最重要指標。
一個國家, 其人民和各類次級團體間的互信基礎若很薄弱,”社會資本”必然匱乏, 人民同仇敵愾的向心力必然脆弱。人民向心力脆弱的國家, 具備再多精良的武器, 再現代化的國防設施, 終究只是隻虛有其表的紙老虎, 是嚇唬不了人的.
不幸的是,這些年來我們的許多領導人,把人民當智障兒,三不五時,色厲內荏的喊著 ”團結愛台灣”. 但為了贏得選舉和穫取權力,卻不斷使用各式各樣的理由和手段,撕裂人民之間的感情和互信基礎,使得 “團結愛台灣” 的口號,顯得無比的荒謬和可笑。
這些政治人物, 把愛台灣的定義權視為禁臠. 愛台灣的方式只有他們說的才算數,別人講的只要異於他們的主張, 即是不愛台灣; 即是老共的同路人; 是他們在台臥底的間諜. 總之, 他們以這種主張, 凌駕於日常生活的是非, 道德和治國的能力之上, 人民的互信早已遭摧毀殆盡.
美國人最近為了布希引起的伊拉克戰爭, 到底是否符合國家的整體利益, 爭論不休; 早年越戰末期, 美國許多大學生, 不斷上街頭示威反戰, 後來演變成和警察的大規模流血衝突,無姑的百姓死傷無數,也沒人敢公然指責其他人不愛國.
在台灣, 隨便一個人, 即可扣人以不愛國的帽子, 還大言不慚的吹噓, 說我們是自由民主的國家, 實在可笑可悲又可憐.
一個企業領導人, 為組織成員的團結合作,應避免 “選邊站” 的嫌疑。 一個國家的領袖人,難道不應更加戒慎恐懼嗎? 一個能幹的國家領導人,本應有化敵為友和調和鼎鼐的能力,始能有效領導全體人民。 即使退而求其次,起碼也不可在組織裡,製造 “敵人”,徒增施政的困難和紛擾。
無奈我們今天的國家領導人物,竟少具此胸懷者,因為他們的“選邊站”,他們就已喪失作為全國領導人的資格,而在下次選舉之前,我們只能默默的承受,因上次選舉所犯錯誤而鑄成的痛苦後果。
我為自己和我們大多數的同胞,感到無比的悲哀和沉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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