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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01 20:07:56| 人氣15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黑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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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意見箱的意見若處理不當,易被當成黑函利用,無形中會助長黑函風氣盛行。「意見」與「黑函」為一線之隔。

黑函可以奏效,追根究柢是管理部選擇性的呈報案件後,無法發揮「白血球」功能;而公司的內鬥文化卻又賦予匿名檢控一些意外的功能和必要。

筆者的做法採取彙整、分辦、查察、建議、呈報的方式,欄位編排按:項次、提案意見、提案人、執行部門改善方法、執行部門。至於是否匿名並不重要,因為你無法保護具名者,而一般人也不會笨到具名。

但是如果是採Intranet的內部網路互動式「留言版」資料庫方式時,則必須嚴格控管與宣導,否則當「留言」變成「黑函」的時候,後遺症之大不是一時可以善後的。

通常筆者於內部留言版或意見箱上會張貼下列通告:您溝通的是「事實」?抑或「觀念」?因為「事實」:只有一個答案。「觀念」:容有二個以上相反的答案,但答案都是對的。

觀念不代表事實!

1.你媽媽是不是非常偉大?(觀念)

2.今天是x 月x號?(事實)

3.太陽是不是從東方出來的?(事實)

4.這朵花是不是很漂亮?(觀念)。

陳訴「事實」亦或「觀念」? 無事實根據的「觀念」是無法引起共鳴的,因此建議論是非、無恩怨、不捏造、不給自己帶來後遺症的原則下,撰寫實務經驗與建議,以期達到「問題必須突顯,突顯的目的是為了獲得有效的改善,而非造成裂痕。」

寫於2003年8月
大陸台商廠工作暨旅遊經驗談

台長: 台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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