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bbi 睿粺
以賽亞書9-6:
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
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
他名稱為:
(1)奇妙策士、
(2)全能神、
(3)永在父、
(4)平安王。
For unto us a child is born, unto us a son is given:
and the government shall be upon his shoulder:
and his name shall be called:
(1)Wonderful, Counsellor,
(2)The mighty God,
(3)The everlasting Father,
(4)The Prince of Peace.
這四個名稱,只有第四個是指「Jesus」,前三個是被「善意添加」的。
我們從「God」、「Father」這二個字就可以「極度明確地」知道,
「第二個名稱」、「第三個名稱」,是指「Jehovah」,而不是指「Jesus」。
我們從「政權」這個詞彙就可以「極度明確地」知道,
只有「第四個名稱」才是指「Jesus」,前三個不是。
其中「第一個名稱」,400多年來,有數百種解釋,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為什麼說前三個名稱是「善意添加」?
這是因為:
(1)這三個名稱是「Jehovah」的別名,多知道一些「聖父」的別名,是件好事。
(2)「第二個名稱」、「第三個名稱」,有助於了解「第一個名稱」是什麼意思。
Counsellor:顧問,律師。
顧問,是你花錢請來的,與你平起平坐。
顧問,與「律」這個字,沒有必然關聯。
你覺得,「Jesus」或「Jehovah」是你花錢就可以請來的嗎?
此外,從「God」、「Father」這二個字就可以知道,
「Counsellor」顯然不會與你平起平坐。
所以,「Counsellor」不是「顧問」。
「顧問」、「策士」,二者同義。
所以,「奇妙策士」是錯誤的翻譯。
依普世常識,宗教裡的「律」,就是「律法」。
所以,基督教的「律師」,自然就是指「律法師」。
「律法師」不是你花錢就可以請來的,也不會和你平起平坐,而是具有崇高地位。
所以,「Counsellor」是指「律法師」。
「Wonderful Counsellor」翻譯為「奇妙的律法師」。
為什麼中間加「逗點」?
這是因為「Wonderful」這個字,「可有可無」。
「Wonderful」這個字,是為了強調「比律法師再高一等級」,
所以,你只要翻譯為「律法神」,那麼「Wonderful」這個字就可以刪除。
也就是說,「第一個名稱」應翻譯為「奇妙的律法師」或「律法神」,二者皆可。
《舊約聖經》,是由四部分組成:
(1)律法書(摩西五經)
(2)歷史書
(3)詩歌智慧書
(4)先知書
《舊約聖經》象徵「Jehovah」。
所以,「律法神(Counsellor)」,乃是指「Jehovah」,而不是「Jesus」。
詩篇119-18:
求祢(Jehovah)開我的眼,使我看出祢律法(law)中的奇妙(wondrous)。
wondrous = wonderful
詩篇119-18、以賽亞書9-6,互相呼應。
再次證明,「Counsellor」與「law」有關。
再次證明,「策士(顧問)」是錯誤的翻譯。
「詩篇」屬於《舊約聖經》,而不是《新約聖經》,
所以,「律法神(Counsellor)」,乃是指「Jehovah」,而不是「Jesus」。
Jesus = Master、Rabbi,
這二個名稱都是指「律法師」。
Jehovah = Wonderful Counsellor 或 Counsellor,
指「奇妙的律法師」或「律法神」。
二者略有不同。
Jesus,強調「人」的身分。
Jehovah,強調「神」的身分。
雖然「Jesus」與「律法」也有密切關聯,但《新約聖經》與「律法」較無關聯,
再加上「以賽亞書9-6」的「政權」二字,與「Counsellor」明顯無關,
所以,「Counsellor」是指「Jehovah」,而不是指「Jesus」。
律法、誡命、律例、公平、審判,同義。
約書亞記1-8:
Jehovah 對 Joshua 說:
「律法」不可離開你的口,總要晝夜思想,謹守遵行。如此,你就可以凡事亨通。
所以,「Jehovah」與「律法」有密切關聯。
「Jesus」與「律法」也有密切關聯,祂所制定的律法,稱為「基督律法」。
「基督律法」又稱為「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三人所遵守的律法」。
「基督律法」與「摩西律法」略有不同。
「基督律法」現世之後,成為「完整的律法」,所以「摩西律法」不再適用。
本部落格使用的是《英文聖經欽定譯本(KJV)》。
1603,詹姆士一世啟動大英帝國最頂尖的資源,招集當代最富盛名的54位學者,
歷經7年的翻譯工程,終於在1611出版。
是400多年來,英語世界中最權威的聖經譯本。
詩篇145-9:
耶和華的慈悲覆庇祂一切所造的。
馬太福音12-7、何西阿書6-6:
神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
何西阿書2-18:
我必為走獸、飛鳥、昆蟲立約;又必折斷弓刀,使牠們安然躺臥。
但以理書1-8~1-17:
但以理、哈拿尼雅、米沙利、亞撒利雅4人決心不玷污自己,
「只」吃豆類(pulse)10天後,反而比吃御膳的人更健康,
神並讓這4人比世俗吃肉的人更有智慧。
利未記11-41:
凡地上爬物是可憎的,都不可吃。
利未記11-42:
凡用肚子行走的、 四足行走的、多足行走的,你們不可吃。
箴言12-10:
義人顧惜他牲畜的命。
利未記17-15、17-16:
吃了自死的或被撕裂的動物,不管是誰,必不潔淨,定要擔當罪過。
利未記7-23:
牛和羊的脂肪,你們不可吃。
以西結書4-14:
我素來未被玷污,那可憎的肉也未曾入我口。
以賽亞書66-17:
吃豬肉和其他可憎之物的人,必一同滅絕。
以賽亞書66-3:
宰牛的人,在神眼中如同殺人,他們行可憎的事。(英文聖經欽定譯本)
士師記13-4、13-7、13-14、13-16、13-1:
當以色列人吃肉喝酒時(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天使對瑪挪亞及其妻子說:
(1)一切酒不可喝。
(2)一切不潔之物不可吃。
(3)你們的兒子在子宮時即作「Nazarite(拿撒勒人)」。
(4)我不吃你的羊肉。
民數記11-33:
出了埃及,來到基博羅哈他瓦的數十萬百姓向摩西吵著要吃肉,
(他們當時並不是沒東西吃。)
並咒罵神無能,不能滿足他們的貪慾,耶和華不堪其擾,怒氣大作,
便颳起大風將海面上的鵪鶉全吹到陸地上給他們吃...
肉在他們牙齒間尚未嚼爛,耶和華便將吃肉的人全數擊殺。
沒吃肉的人,便離開了這傷心地,到了哈洗錄...
以西結書47-12:
樹上的果子必作「食物」,葉子乃為治病。
挪亞在方舟內近400天中,毫無疑問的,他「只能吃素」,
請問挪亞有因為吃素而營養不良死掉嗎 ?
聖經研究者 Richard Schwartz 推測,挪亞因為「吃素」而活到950歲。
瑪拉基書3-14:
他們頂撞萬軍之神說,遵守神的命令,在神面前苦苦齋戒有何益處呢?
約拿書4-11:
耶和華對約拿說,這棵樹,一夜發生,一夜乾死,你尚且愛惜,何況這城中,
不能分辨左右手的有12萬人,而且還有許多牲畜,我豈能不愛惜牠們的命呢?
彌迦書6-8:
耶和華豈喜悅牛犢或公羊呢?
世人哪!神祇要你與神一起行公義、與神一起行謙卑。
撒迦利亞書11-16、11-17:
不看顧喪亡的,不尋找失散的,不醫治受傷的,不牧養強壯的,只會吃肥羊的肉。
無用的牧人,你們丟棄羊群,你們有禍了!
刀必臨到你們的膀臂和右眼上,你們的膀臂必全然枯乾,你們的右眼也必昏暗失明。
阿摩司書6-3~6-7:
你們以為降禍的日子還遠,坐在位上行強暴之事,使審判臨近。
你們躺臥在象牙床上,舒身在榻上,吃群中的羊羔,棚裡的牛犢,以大碗喝酒...
所以這些人必首先被擄;舒身的人必消滅。
以賽亞書22-12:
當那日,萬軍之耶和華叫人哭泣哀號,頭上光禿,身披麻布。
誰知,人倒歡喜快樂,宰牛殺羊,吃肉喝酒,說:我們吃喝吧!因為明天要死了。
萬軍之耶和華說:這罪孽直到你們死,也不得赦免!
以賽亞書65-2:
這百姓時常當面惹我發怒;他們吃豬肉;他們器皿中有可憎之物做的湯...
看吧!我必不靜默,我必施行報應。
列王記上19-2~19-8:
耶洗別派人去見以利亞,告訴他說:明日,我必取你性命。
以利亞見這光景就起來逃命,
到了猶大的別是巴,又在曠野走了一日,來到一棵羅騰樹下,坐在那裡求死,說:
耶和華啊,罷了!求你取我性命吧。
他就躺在羅騰樹下,睡著了。
有一個天使拍他,說:起來吃吧!
他看見有瓶水與炭火燒餅,他就吃了喝了,仍然累得躺下。
天使第2次拍他,說:起來吃吧!因為你當走的路甚遠。
他就起來吃了喝了,仗著這飲食的力,走了40晝夜,到了何烈山。
從這段可以看出,
「天使」供養以利亞的美食並沒有「肉」,且足以讓以利亞亡命天涯至少300公里。
羅馬書8-6、8-7:
保羅說,體貼肉體的就是死,因為體貼肉體就是不服神的律法。
雅各書2-24:
人稱義是因為他的「行為」。
詩篇82-11~82-16: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無奈,我的民不聽我的話,以色列人全不理我...
我甚願我的民肯聽從我,肯行我的道。
那麼我必拿上好的麥子給他們吃,又拿磐石出的蜂蜜,叫他們飽足。
羅馬書7-12:
保羅說,律法是聖潔的。
利未記11-44: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使徒行傳13-39 :
你們靠摩西的「律法(不完整的律法)」、耶穌所傳的「道(完整的律法)」,
就都得稱義了。
馬太福音5-17:
耶穌說:我來不是要廢掉律法,乃是要「使律法完整(fulfill)」。
創世記31-38:
雅各對拉班說,我在你家這20年,你的公羊群中,我從沒吃過。
哥林多前書10-31:
所以,你們「吃喝」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
托爾斯泰:
肉食者很可憐,他們早意識到吃肉是罪,但怎麼也擺脫不了肉的控制。
杜斯妥也夫斯基:
剝奪動物的喜悅,就是違背上帝的旨意。
達文西:
是啊,人是一切動物的主人。因為人類的殘忍超過任何動物,
以別人的死亡換取自已的生命,讓身體成為墳場...
我相信,人類看殺人和屠殺動物沒有兩樣,這一天終會來臨。
「達文西」成功預言了400年之後的「納粹德國屠殺600萬猶太人」。
史懷哲:
除非人類將愛心延伸到動物上,否則永遠無法找到和平。
Dr. Andrew Linzey:
基督教對素食的辨證很簡單,既然動物是屬於上帝的,而且是為上帝而活的,
那麼殺害動物便是有罪的。
愛默生:
即使屠宰場隱藏在百里外,你只要吃了肉就是共犯,與殺生無異。
叔本華針對「基督徒對待動物的方式」,是如此評論的:
動物立刻被排除在任何哲學、倫理之外,
牠們不過是東西罷了,不過是遲早會死的物品罷了...
當動物因沈重的石塊而掙扎時,也可以鞭打牠們至死。
基督徒這種倫理道德真是令人感到慚愧,
因為基督徒沒有認清「在能看見陽光的所有雙眼下,所閃耀的那謎般的重要性。」
Abraham Isaac Kook & Scholomo Goren 主教:
猶太教教義並不把人類食肉的行為視為理所當然...
猶太教的精神領袖都一再重申,「素食」是人類道德的極致表現。
猶太教律法評論家 Pinchas Peli:
依據 Kashrut 律法,「素食」是猶太人的飲食選擇。
劍擁鉤心鬥角,六爻封神卷封黃
索綑疾風暴雨,金山潑燄海潑藍
劍御兩儀神威,漫天飄雪梅飄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