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最大的無奈就是考績制度,年終打考績期間的人性百態一覽無遺。
昨日又接考績表,分為受考人自評與主管評分部分,琳瑯滿目,粗分為工作、操行、學識、才能四大部分,細項則更多了,大家依項目選取自認為相當的級等(良好5—好4—普通3—差2—極差1),加總後得出自評分數。公文中還規定不得超過85分,令人啼笑皆非,有人可以告訴我差別在哪裡嗎?
歷經昏庸主管及鄉愿體系摧殘數年的我,自評高達92分,為了適應那討人厭的規定,又斟酌"減"討,降到86分,決定不再妥協,就86分怎樣!那多出的1分是問號更是老娘的一聲短笑,哈-!
過去曾因主管的「唉!妳要外放賺美金了,造福留下來的同仁吧!」心理與算計,硬是把夜以繼日、立下許多汗馬功勞的4位即將外派同仁全部打了乙等,卻給了剛剛 "賺過4年美金" 回國翹著二郎腿的資深同事甲等大禮。為此當時主管還私下找我,頭低的不能再低地希望我理解,說最不該拿乙的是我,但為了"公平起見"(所有外派4人都應拿乙) 不得不做出這麼 "痛苦" 的決定,還塞了個"摸不爛"的小皮夾給我。
我當然知道主管的痛苦,可這不只是”獎賞”(獎金)的問題,而是一種屈從。屈從於這可笑的”配給”賞罰制度,屈從於官僚體系的位階。我跟那位主管說:「我對這制度本就一笑置之,因為它完全不能定義或評估這機關裡每個成員的價值。不認同它,就無所謂在不在乎了。差別只在”錢”吧!」
其實當時是傷心的,很傷心。想不到"造福"同仁竟是這麼簡單的幾萬塊,真便宜!當時差點說:「那錢就賞給你們吃一年的pizza吧!(那是我最痛很的廉價又不營養的食物),這麼小錢竟可以買你們人的尊嚴,俗啦!」
那對我,是肯定與否的問題。
我曾經相信好的主管會不一樣,會把死的制度盡量客觀、公平地執行。然而,公務機關就怕你「不一樣」。它不要你思考、創新,只要求你達到它要的目標。而這目標,往往是買空賣空的紙上作業,上面的看了高興、或它上面的看了高興,就是”好”。
記得第一次填自評表時,覺得自己處處不足,每一項自評後加起來總分不到70,當時的科長看到後傻眼了,嘴巴張得好大,說:「妳妳妳,這樣不好吧!妳這樣叫我怎麼評呢?拿回去重打,至少80分起跳!」想想當初,看看今日,才幾年,我已經從自認60幾分的傻子,成為92分都嫌少的狂徒。這狹隘的環境真令人容易自我膨脹啊!不過,我到願意相信那是(跟身邊的人)比較的結果。看看他們,真覺得自己不簡單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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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分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