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買了一本 Hilary Putnam 寫的 The Collapse of the Fact/Value Dichotomy (事實與價值二分法的崩潰),是簡体書,因為這個標題實在太吸引我了,引誘得我將荷包裏的錢又掏了出來.
對於盎格魯-撒克遜傳統的哲學,長久以來,我都是略帶抗拒的心理,特別是語言學轉向後,那種專技性格濃烈的分析哲學,總讓人有一種玩物喪志的感覺.
從笛卡兒以降,中經康德,以迄於黑格爾的整脈近代哲學,才是我心目中一直認可的經典正統,論及現代,也只有胡賽爾和海德格兩位師徒,看得上眼,但隨著希特勒上台,猶太知識份子播遷英美,德國哲學的榮光終究是黯淡了下來.
我在兩處訪談錄中,看到當代德意志系的哲學家們,喪敗地說,現在哲學已經在美國,一時間,內心實在無法認可,那種玩文字遊戲的東西稱得上哲學?無法明白,我所尊崇的歐陸哲學,居然已經自個兒投降在我一直認為幼稚可笑的美國人手底.
直到這本書出現在我眼前.
它討論了一個最重要的哲學問題,而這個問題是我”神學研究”第一卷的主要軸心,普特南關切了這個軸心,並提出不同凡響的看法,於是,我發現,從羅爾思,孔恩,德沃金等人,他們對於哲學確實是嚴肅思考,切中要點,風格淳正,並不像法國那些個故弄玄虛的後尼采主義者.
普特南略微提到的W.V.O. Quine 關於分析/綜合二分法的批判,那都不僅僅是一種語言巧技,而是純粹傳統的哲學,他提到Amartya Sen,提到哈柏瑪斯,這些人對於價值論的研究實在很值得我去深讀.
這些日子以來,為了避免無知地重述過去前輩們的論點,我試著去找尋有關價值論的各種學說,特別是現在,我覺得自己應該要好好對現代英美哲學做文獻回顧的功夫,例如 Richard Posner,或者R.M. Hare,我應該去瞭解法實證主義(或範圍更廣的實用主義)為什麼打得自然法學派節節敗退,並且儼然成為實踐哲學的時代主流.
啟蒙時代誕生的新自然法思想,在現代化的過程中,遭遇了種種挑戰.針對多元主義,破除長久以來的主觀/客觀架構,是普特南這本書相當值得肯定的嘗試.新世紀的價值混亂並不輸給上個世紀.一方面,每每思及身處這島的亂象,就覺得冥冥中舖設了一個研究道德科學最棒的平台,一方面,當我看著身邊一直在發生的事情,對照前輩們已做出的努力,總覺得,一旦做更切近時代精神的思考,這裏面會冒出驚人的實相,所以,怎能不用心思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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