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前面提到現象學已為我們組建了意義的根本基礎.
到了二戰以後,沙特做為一個現象學的追隨者,自然明白到這項道理,他取了海德格有關此在總是投擲在世,來表達人類存在的荒謬性,又在後尼采時代,上帝被宣告死訊的情況下,將目的和意義二者截然分開,沒有上帝做為終極目的的虛無主義氛圍下,人承受著存在本身的荒謬感,卻同時被賦予在生活世界產生意義的能力,人就好像拿到一張白紙,手上有畫筆,可以自行決定塗鴉,沒有題目,想畫什麼就畫什麼.
這就是五六十年代,風行世界的存在主義.
由於現象學本身是個沒有建造完備的系統,而沒有目的的意義說,更像個殘癈,很快地,這個意義說就被人們所淡忘.
如果沒有一個健全的目的論,由意義論去支撐全部的價值論,頂多就是變成另一個存在主義,沒有目的論,就沒有了客觀的規範,意義的界定完全委由個人決定,各種社會的建構都變成彷彿僅僅是多數暴力的結果(這是存在主義及各式西方馬克思主義,包括傅柯的權力論及一干戰後法國哲學家一直秉持的中心思想),推到極致,就會出現巴黎六八學運和加州嘻皮運動,接著由狂喜掉進巨大的失落.
現在,意義論本身已由胡塞爾的意向性公理支撐,目的論卻仍靠著上帝,目的論和意義論之間的連接,決定價值論的基本結構,因為直接拋棄目的論,我們可以看到那將是殘缺不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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