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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04 22:43:13| 人氣114| 回應7 | 上一篇 | 下一篇

頒獎禮的“贏”與“輸”(補貼.08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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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這一個月是歌手們接“成績表”的時候。以前還會留意頒獎禮的,不過到了現在,我已經對這些頒獎禮感到厭倦了。有時候獎項的確反映了對歌手實力的認同,但更多時候獎項並非實至名歸地頒出去;要不就是“太公分豬肉”,要不就是巧立名目設很多無意義的獎項。說到底,還不是因為眾媒體有其商業考慮,不想得失各歌手和唱片公司,如果不是這樣,那為什麼會有“新城電台和Gold Label不合令旗下歌手杯葛頒獎禮”的消息?而且,《澳門日報》娛樂版專欄作者幾天前的評論言之有理,頒獎禮往往吸引高收視,因而吸引廣告商並為媒體帶來收入。

除此以外,頒獎禮也是一場有利歌手形象及曝光率的秀,箇中原因不用解釋大家都心裡明白;經過這樣精心考慮的頒獎禮,對各方都有利,“利益”的“利”。至於今屆“勁歌金曲”總選爆出的“頒錯獎事件”,本來要頒給張敬軒的獎錯頒給王菀之,偏偏就在王菀之高興的說得獎感受的時候主持們“突然宣佈”獎頒錯了,原因竟然是“粘得獎歌手的膠紙時粘錯了”!要粘“張敬軒”的地方竟然錯粘上“王菀之”?會這麼巧嗎?這個錯誤媒體不可以犯,要說成是“無心之失”未免太勉強,倒不如說是主持們開玩笑開得太過,令當事人難堪,連累高層向當事人道歉,更令樂迷有負面印象。這次事件只是一個佐證,媒體對頒獎禮的重視程度可見一斑;但也間接引證了此一結論:最後,媒體贏了利益,卻輸了樂迷的信心。

台長: dark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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