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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22 08:16:44| 人氣2,67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關於"安胎假"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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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安胎假、產假、育嬰假....
這些原本以為跟自己絕緣的勞基法規竟然一起發生了。

而其中最有爭議的部份就屬"安胎假"的部份。

公司施行幾年了遇缺不補人事命令,讓原本只剩4人的咱部門在經歷去年主管懷孕休長假&今年同事繼承家業的影響,立刻縮為二名員工。照理說懷孕的員工可申請轉調較輕鬆的工作才是,但在等不到新血的情況下,長期壓力與大量的工作量讓懷胎5月的我在一次台中出差後終於累到出現強烈宮縮有早產危險,被醫生強制臥床安胎。

由於自己才剛經歷過一人做二人事的辛苦,休假期間還不顧家人反對試著回公司上班,盡量將公事交待處理到一個段落,兩次都忍著撐到下班連滾帶爬搭小黃回家。就醬開始了我漫長的安胎假期,每天待在家臥床的結果是躺到尾椎酸痛,久不見天日的結果是全身皮膚都退色白晰...

這段期間除了對代理我工作的同事很不好意思之外,也很感謝老闆在休假期間還有薪水(特休--全薪、病假--半薪、事假--無薪)並享有勞健保等福利,到目前為止公司一切都照政府法規在做,直到這月領薪水時中秋獎金竟被扣了近1/3。一開始還以為是人事算錯了,沒想到竟是因為主管認為我請假期間同事代理得很辛苦,故扣了我的獎金補貼他。說實在咱公司的中秋端午獎金在退休新制實施後就被移作每月顧主6%提撥之用,剩下的也沒多少。

但自從去年代理咱部門主管因生產請長假這一年期間(還曾因工作壓力大到小產),也沒因此多領一毛錢的獎金,如今才休了三個月就被扣1/3的中秋獎金,心中除了訝異還有些許不平。自覺自己都處處為公司著想,如今換來的卻是如此不平等的待遇...

學人資的我其實很不想跟公司談法律規定的事,只能說一人一款命,世上沒有真正公平的事,目前最重要的事還是寶寶的安全&健康為第一要務^^

100年1月5日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條及第21條亦參酌修正,除增訂安胎休養請假之規定外,並明定雇主不得拒絕,且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處分。

台長: bi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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