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部優部落的歷史故事
引自新興社區發展協會部落史
前言
◎因著尋根之旅牽引吸引了我,感動的想寫部落故事。
◎循著部落之歷史文化、人文特色、地理位置及產業資源之敘述建
構地方發展。
◎原住民觀光之四個H(Habitat棲息地、Heritage遺產、
Handicraft手工藝、History歷史)(Smith,1996),認為原住
民代表了一個思想基因的匯流,也就是人類演化與文化的重要傳
承。
◎原住民要發展觀光,必須承認自己文化本身是一個賣點,過去原
住民觀光活動之熱潮是因著原住民地區偏遠、新奇及異樣風情而
來(紀俊傑,1998)。
部落簡介
地理位置
撒布優(sapulju)部落位於台東縣金峰鄉新興村,是座三面環山與一面環海的東排灣原住民部落,南鄰太麻里鄉大王部落、北鄰太麻里鄉魯巴卡茲部落、東鄰太平洋、西鄰金針山。
部落名稱由來
民國三十九年之前撒布優(sapulju)部落是太麻里鄉魯巴卡部落的領域範圍,被化為狩獵之禁地,此領域部落族人稱為撒布優 (sapulju),以排灣族語意來說,是「寂寞、荒蕪」之地。
部落組成
撒布優部落(sapulju)是由四大部落、八大家族所組成的,四大部落分別為「舊賓茂部落」、「布頓部落」、「近黃部落」、「史卡多部落」;南大武山「舊賓茂部落」分別有「巴法法瀧家族」、「古沙查家族」兩家族,北大武山「布頓部落」為「邏法尼耀家族」,南大武山「近黃部落」分別有「德路那弗那夫克」、「給你路古洋」、「糾佳阿斯家族」、「都飛龍家族」四家族,「史卡多部落」有「史卡多家族」,共合成為撒布優部落之八大頭目。
民國三十九年間位於南大武山「舊賓茂部落」之「巴法法瀧家族」是第一個家族遷徙於此視為部落(開拓者),次年四十年間北大武山「布頓部落」的「邏法尼耀家族」陸續遷徙於此,民國四十三年間南大武山「近黃部落」(卡里阿帆)的「德路那弗那夫克」、「給你路古洋」、「糾佳阿斯家族」、「都飛龍家族」四家族及南大武山「舊賓茂部落」的「古沙查家族」陸續遷徙於此,民國四十二年「史卡多部落」的「史卡多家族」陸續遷徙於此,由以上八大家族共同形成一個部落─撒布優(sapulju)。
頭目家族
「舊賓茂部落」之「巴法法瀧家族」
頭目:李肇峰
簡史:巴法法瀧家族是『舊賓茂部落』其中之一家族,約居住二十年以上,因政府遷村計畫及其他因素等,於民國三十九年第一個家族遷徙(開拓者)至現今居住地『撒布優』。
「舊賓茂部落」之「古沙查家族」
頭目:章進枝
簡史:約於十七世紀,先祖由排灣族發源地「巴代因」東遷至金崙溪上游右岸的「丘木樂」定居。於十八世紀末遷居「給尼拉良」。約十九世紀末,「達毛頓」率部份子民,遷至vukid建社。始祖「達毛頓」,立家號『古沙查』。第二代頭目「督古」。第三代頭目「達努巴克」,娶妻「喜樂桃」(察拉斯頭目之女),陪嫁五戶族人,增盛本社形勢。第四代頭目「督古」(章玉財)。在位時期歷經日本戰敗國民政府來台,族人第二次遷徙。第五代頭目「拉法烏斯」(章進枝),在位迄今。
第一次遷徙為昭和八年(民國二十二年)十二月,日人為便於理番,強迫本部落族人往下遷移至「督木樂」社。第二次遷徙於民國四十二年國民政府輔導遷至現址。
「近黃部落」之「給你路古洋家族」
頭目:溫金龍
簡史:給你路古洋是『卡里阿帆』(近黃部落)其中之一家族,約在近黃部落居住二十年,因政府遷村計畫及其他因素等,於民國四十三年遷徙至現今居住地『撒布優』。
「近黃部落」之「糾佳阿斯家族」
頭目:洪英雄
簡史:糾佳阿斯家族是『卡里阿帆』(近黃部落)其中之一家族,約在近黃部落居住二十年,因政府遷村計畫及其他因素等,於民國四十三年遷徙至現今居住地『撒布優』
「近黃部落」之「德路那夫那弗那弗克家族」
頭目:劉金鋼
簡史:『德路那夫那弗那弗克』於舊部落約居住五十年後,遷徙至『佳卡阿屋灣』約居住三年,因政府遷移關係遷徙至『卡里阿帆』(近黃部落)約居住二十年,於民國四十三年遷徙至現今居住地『撒布優』。
「近黃部落」之「加飛拉巫勒」
頭目:利來財
簡史:先祖「塔木郎」係dudjas部落人,娶妻「沙拉娜烏」,二人生子取名「沙力馬力莫」,「沙力馬力莫」成年後娶舊賓茂部落「查拉斯家族」與「卡勒普阿恩家族」結合生出的小姐「斯麗亞普」為妻。後來「沙力馬力莫」覺得舊賓茂地區,己無法負荷逐漸增長的人口,便想另覓族人之新聚落。他知道有一座神秘森嚴,人及動物進入無返的山,想去探查,但又不敢冒然前去。於是勇敢的「沙力馬力莫」便帶著活生生的三頭豬到那座山放生。又舉行了一些祭儀,之後,與同行的二個年輕勇士進入進行探查的工作,然後拓荒開墾,建社取名叫tjuwaviljaule。後來人口逐漸增加,約於日據之前,已發展至三十幾戶,已形成部落型態,族人便推舉「沙力馬力莫」成為第一代頭目。代代相傳,直至日本戰敗國民政府來台後,本部落便被遷至現在的撒布優部落。現任頭目為「利來財」(rangaran)先生,他以最誠摯的心歡迎您的到來,他將告訴您很多神秘有趣的傳說故事。
「史卡多部落」-「卡多家族」
頭目:如玻蘭.叉雅斯
簡史:史卡多家族是屏東『舊古樓村』遷徙至史卡多部落生活,因政府遷村計畫及其他因素等,於民國四十二年遷徙至現今居住地『撒布優』。
「布頓部落」-「邏法尼耀家族」
頭目:高春美
簡史:三百年前由大武山麓『布頓部落』之祖先在此建立其部落王國,經過好幾次的遷村,於民國四十年間配合政府遷村計畫,遷移至現居住地『撒布優』。
部落遷移史
部落溯源簡史
陸續移居源由
部落群居家族史
新興社區位於北太麻里溪中游出山處南岸,與太麻里鄉北里村隔河相望,為金峰鄉最南端的排灣族部落。民國三十九年之前sapulju撒布鹿部落是太麻里鄉魯巴卡部落的領域範圍,被化為狩獵之禁地,此領域部落族人稱為sapulju撒布鹿 ,以排灣族語意來說,是(寂寞、荒蕪)之地。
民國三十九年底由位於南大武山,舊賓茂地域的taljutalju地-「vukid社的pavavalung家族先遷」是第一個家族遷徙於此視為部落(開拓者)
民國四十一年間舊賓茂地域部落群,原居北大武山「putung社」-「luvaniyaw家族領遷」及原居屏東縣古樓村「gadu社」-「tjakulavu家族先遷」陸續遷徙。
民國四十二年後由舊賓茂地域部落群原居南大武山-「vukid社」-「kusaza家族領遷」
近黃部落群--vavikar地-「djudaas社」及kaliyavan地-「tjaviljaur社」、「tjulunavunavuk社」「kinilukuljan社」、四家族陸續遷徙於此,由以上八大社群家族共同形成一個部落sapulju撒布鹿,族群相處融合,猶如一個大家庭。
sapulju撒布鹿部落遷移簡表(耆老口述)
原居 | 原古社群 | 遷立家族群 | 遷移 | 遷居前之地 | 開拓家族 |
大 武 山 脈 | kinilaljang社 | vukid社 | 39年 | taljutalju地 | pavavaljung |
kinilaljang社 | vukid社 | 42年 | vukit社 | kusaza |
paumeli社 | putung社 | 41年 | tjukuvulj區 tja likuljaw | luvaniyaw |
kuljaljau社 | kadu社 | 42年 | kadu社 | tjakulavu |
vavikar社 | djudaas社 tjaviljaur社 | 42年 | 近黃 kaliyavan區 | kavulungan |
vavikar社 | djudaas社tjulunavunavuk社 | 42年 | 近黃 kaliyavan區 | tjavalig |
djumulj社 | tjaviljaur社kinilukuljan群 | 42年 | 近黃 kaliyavan區 | tjuveljelem |
vavikar社 | djudaas社 | 42年 | 近黃 vavikar區 | tjauljingit |
舊賓茂部落群遷居
民國三十九年間,由李氏家族:曾金生、李峰雄、李氏雌、 李茂章等人,作先前勘察預定新址地理環境,勘察之後,認為地形合宜並就地祭祀祖先取得同意。隨後不多時,再由高新發、停良雄、張新民、溫建生四人作第二次之探勘。之後,決定研商遷徙細節,舊賓茂地域部落群居民攜老扶幼,背負財物來此遷居。(現今的djumulj賓茂村實屬於kanadung金崙村地區,為舊賓茂部落村民新居地。)
開始此地附屬嘉蘭村之轄區,編為十二、十三鄰,停良雄、溫建生分別為十二、十三鄰鄰長二李茂章、為溫建生青年分隊長。在開闢社區初期,承蒙北里全村居民之協助,尤其耆老高戴夫、羅福松、葉阿傳、潘新元、羅 一郎: 等多人大力協助和支援,紛紛割愛捐地,令人感念德澤,至今仍所津津樂道。近黃部落約於民國四十一年,任村長的劉住胡派年輕的徐淦坡匕扛幅幢前來查看,民國四十三年,大批近黃部落居民及胡氏caljas家族同抵,警所、村辦公處、 衛生所、學校等社區行政機關也隨近黃部落遷移至此,原「新興社」,改名為「新興村」,正式獨立為一村。當時村長為劉志明,村幹事葉光輝,警佐為陳萬德、曾振德,衛生保健員為劉金蘭。
附註:本篇參考劉金鋼主任整理之新興社區遷徙史。遷徙經歷之口述和筆記整理,總有誤差和不足其再所難免,祈盼有識之士不吝指正,並賜包容和諒解。(依耆老口述重整)
近黃部落群遷居
民國四十一年間政府規劃近黃部落遷村,政府單位多次談遷移,為管理部落而以交通不便為由,又因近黃部落瘧疾疫情蔓延及其他疫情四散,使得醫療更加困難,甚至因親族相繼病亡,使有部分的家族因此終結無後。當時擔任村長的劉志明(samami.kavulungan)派徐金坡(drapel.tjungacu生於16年)與年輕的左福堂(piya.rusivavan生於22年)前往勘查新部落的位址(口述者:邱玉英)。原本是要往現今的台東市新園里地方去,但是當經過sapulju地方(現今金峰鄉新興村)時,便前往查看。當時sapulju地方仍屬於lupaqatj(現今太麻里鄉北里村)的範圍,而且已有djumulj(舊賓茂)地域部落群的村民移居此地。經勘查後新興部落的周圍地理位置有空地適合供居住地方。為了協調近黃部落居民在sapulju地方的遷居住權,談解遷移事項及諸事多次會商,地方政府花了半年至一年時間才完成近黃部落的遷村計畫(民國41至43年),至此族人便陸陸續續的遷移,不計辛苦在sapulju(新興村)將近半年的時間整地、種農物、蓋屋子,辛勤透過有計畫的耕耘,重新織成的家園,有了落腳的處所之後,才可以接部落族人來此地居住。前人種樹後人乘涼就是這道理,心存無限的感恩於此。
’’na kemacu wamen ta nemanga sa paka ljavek semudrikitj ta djalan,
mayang sinevalj a tja aljak、mayanga atja kinacu wa nemanga,
nu vanaljung aen taniya zinavacan maluljai itjen’’,
記起最難熬的路程,臉上露出的是一臉滄桑,眼眶含著久遠記憶的淚水,回想著曾經走過苦難的經驗,排灣語述說’’當年大家帶著家當由海邊的路線走較近,又是背著幼兒、又是帶著家當,若想起走過的路真的好辛苦 ‘
(口述:tjuku張桂枝,出生1922年tjaviljaur社 )
移住紀念碑
本部落原漁民國四十年前系屬於阿鵝遮蘭山之讀古語部落,當時金山鄉鄉長:李世雄先生、鄉民代表曾金生先生等地方士紳積極提倡全體住民遷居。本部落為響應事項號召,並承蒙政府極力協助以及徵得原部落「路把卡(lupaqatj北里)」之同意,與舊賓茂舊近黃等部分住戶合併先後陸續遷居現址。
瞻仰本部落先賢歷盡滄桑、篳簍籃縷、辛勤耕耘開拓始有今日之奠基,欣逢本分部落移居三十七週年,緬懷先賢創業為艱,正走上欣欣向榮康莊大道之際。經得高新發先生召集地方熱心人士,組織設立移住紀念碑委員,並一致決議通過為紀念先賢拓荒偉業精神而慎終追遠之意,繼而宏揚先賢之弘志以期開創本部落更美好前景引為誌藉表紀念。
(參照vikar.luvaniyaw高新發木雕紀念碑文)
部落風采
認識排灣族
在排灣族的傳說中,『排灣』(paywan)指的是祖先發祥的靈地,位於大武山的高處。現在的排灣族都是從那裡分佈到各地的,因此將這個地名取為自己的族名。根據居住區域和文化表現的異同,排灣族可以再細分成北排灣、中排灣、南排灣和東排灣。
屬於北排灣的拉瓦爾(Raval)群主要居住在屏東三地門鄉境內,是排灣族中唯一不舉行五年祭的社魯凱族,加上通婚頻繁,北排灣的文化受魯凱族很大的影響,例如配戴百群。由於毗鄰霧台鄉的合花、長嗣繼承制度。北排灣的排灣文化在新生代的提倡下富有活力與創造力。如陶壺的製作,琉璃珠的製作都在北排灣人的努力下復活。
中排灣保留了許多古老的習俗與傳統祭典、宗教儀式,尤其是來義鄉被族人視為排灣族的中原地帶,也是目前傳統宗教盛區。
南排灣的牡丹鄉境內是清朝時代,日本人入侵台灣而引發的『牡丹社事件』發生地。清同治年間,日人侵臺引發牡丹社事件,擴大為國際事件,是原住民抗日的英勇事蹟。至於滿州鄉的排灣人由於鄰近漢族與阿美族,受到二種外來文化的影響甚深。
東排灣的巴卡羅群(Pakarokaro)泛指居住在現今台東地區的排灣族,包括達仁鄉、大武鄉、金峰鄉和太麻里鄉境內都有排灣族人的足跡。東排灣的巴卡羅群混合了卑南、阿美的文化,在服飾及生活習俗上呈現了三個族群的混合體。
排灣族最引人注目的就是他們在雕刻藝術上的表現與華麗的傳統服飾。如果你有機會參加一場排灣族的貴族婚禮,看看那參與盛會的族人,不分男女老少,頭戴裝飾著花草、羽毛、獵物角牙的帽飾。身穿佈滿圖案,一針一線繡上去的琉璃珠或繡線,踩著緩慢的八步舞,端莊典雅的身態在婚禮的會場中梭巡。會驚艷於一個族群把裝飾藝術之美發揮得淋漓盡致。這樣一件華麗的衣飾,可能要耗上一個排灣女子半年的心血與時光,而每一個人的圖案都不一樣,又表現了排灣人的創造力與凸顯自我美感的獨特性。
排灣族的藝術表現,除了服飾之外,就屬雕刻最為世人稱道。有著階級制度的排灣族,只有貴族才能擁有家屋的雕刻品,如門楣、立柆。連日常生活使用的連杯、湯匙、梳子及男人的裝飾禮刀刀柄都受此限制。雕刻的題材以神話傳說、狩獵生活、祖靈像為主。另一種藝術的表現,是在人的身體肌膚,也就是一般人所謂的刺青。刺青的表現僅止於女子的手背,男子的前胸、後背。凡是村落中的貴族或有特殊功績,由頭目賜予裝飾身體的權利。刺青的圖案也代表了當事人的社會階級。
排灣族有嚴格的階級制度,大致上分為頭目(mamazangilan)、貴族、勇士、平民四個階級。其中貴族又因與頭目的關係親疏分為二~三個等級。
貴族階級講究門當戶對,以同階級間的聯姻為理想的婚姻形式,因此頭目階級常與鄰近村落的頭目結為親家。頭目是地主階級,擁有土地、河流與獵場。藉著婚姻關係可以擴展自我的領地。階級低的族人也希望能與比自己階級高的人結婚,藉以提升自己的階級,因而在婚生子女中會有階級昇降的有趣現象。
階級觀念不僅表現在財產與婚姻,連姓名的取用都依階級的不同而有一定的範圍。一個排灣族人只要知道他的名字就可以判斷他的階級。當然,有些名字也可以由頭目賜予,經過頭目允許後才能使用比自己階級高的名字。
頭目是一個部落的統治者,也是精神支柱的象徵。屬下的子民為其耕作,並將收穫所得納稅予頭目,頭目則主持部落重大事務如爭戰、祭儀、或與外村的外交工作。在祭典期間,頭目將子民納貢的農作釀酒、煮食,與族人共享。平時,對於貧困的族人也要適時施予援手。
頭目與貴族也享有裝飾上的特權,例如酷似百步蛇紋的雄鷹羽毛、高貴的琉璃珠、特殊的圖案(人頭紋、百步蛇紋)。目前,服飾上頭目專屬的圖紋已經開放,倒是頭飾上的專利還被許多部落所遵守,不敢踰越。裝飾權的開放意味著頭目在族人心目中的實質意義已經降低,加上行政體系的介入,新興宗教的傳入,有些部落的頭目已經有名無實,只有在傳統祭儀或慶典時才會凸顯他的地位。
階級制度為世代所承襲,排灣族是個兩性平等的社會,家族的財產、權利由長嗣繼承。其餘的兄弟姊妹於結婚後搬出本家,另立家屋、家名。因此許多部落出現了女性的頭目掌理部落的決策事宜。
撒布優連杯故事
▓連杯意義:對人相互尊重,對事(活動)尊重及熱忱,地位崇高尊貴。
▓連杯類型:分為三種,第一種為單座型(表面無雕刻圖騰)限頭目及貴賓使用;第二種為雙座型(表面無雕刻圖騰)一般人均可使用(表面有雕刻圖騰)限頭目使用;第三種為三座型(表面無雕刻圖騰))一般人均可使用,但較少使用。
▓連杯材質:大部分使用(烏心石及山菜荳)兩種數種製作連杯,因為這兩種數種材質較硬不易損壞,最重要是不為滲酒。
▓連杯使用時間:一般時間是不使用均擺在頭目家,在重要之慶典及有貴賓蒞臨時,方能使用。
▓連杯使用方法:(單座型使用方法)使用前須經過祈福儀式後開始使用,使用之程序是從該家族頭目使用,依序其他家族頭目使用再來貴賓使用;(雙座型使用方法)使用前須經過祈福儀式後開始使用,使用之程序是從該家族頭目使用,依序其他家族頭目使用再來該家族長老再來部落長老一直延續下去至輩份最小者,但因為是雙座必須有兩人共同使用,所以兩人必須地位相等者才能使用,若頭目或長老邀請晚輩一起享用時不得拒絕,連杯內之酒只限定小米酒其次用糯米酒。
連杯禁忌:1、頭目未使用前任何人不得使用,否則對該家族不尊重。
2、兩人必須地位相等者才能共同使用。
3、一般時間是不使用,在重要之慶典及有貴賓蒞臨時,方能使用。
豐年祭:
撒布優部落八大頭目每年七月中旬聯合舉辦豐年祭,由八個頭目家族每年輪流主辦,其意義為慶祝一年來的農作物的豐收,及感謝上天過去一年的庇祐,更祈福未來的一年風調雨順、農作物大豐收。
活動內容為:由頭目向當年主辦頭目家族,舉行進貢儀式,還有傳統技藝、一年農作物〈小米為主〉豐收的成果展現、豐收之夜、青年成年禮及頭類比賽等。
成年禮:
每年七月中旬舉辦,由年滿十四歲撒布優男女青年,由當年主辦頭目住持,經過一系列的訓練〈男青年射箭、擲茅、過火、爬檳榔樹;女青年頭頂小米走路、腳採小米〉通過後,才成為正式青年,男青年可進入會所接受耆老的加冕〈番刁〉,女青年可接受耆老的加冕〈背包〉。
狩獵祭:
每年一月初舉辦,由撒布優耆老帶領男青年至山區接受訓練狩獵之技巧、注意事項及狩獵經驗分享,並於晚間進行實地狩獵活動。
文化特質
親屬
親屬關係的形成
排灣族親屬關係形成的種類可分為自然形成的「血親和姻親」,和特殊形成的「領養和結拜」等兩種。其中以血親關係為一般所謂的親戚。而姻親是因婚姻關係而形成的。領養和結拜雖然為少見,但是,在排灣族親屬形成的關係上卻有它不可忽視的地位。而輩份單一的稱呼,致使人與人之間充滿了濃厚的人情味,讓我們來認識這些稱呼。
親屬稱謂
Vuvu:對祖[外祖]父母及祖父母同輩者稱之。
Kama:對父輩含伯、叔、舅輩者稱之。
Kina:對母輩含姑、姨輩者稱之。
Kaka:對自己年長之兄、姐輩者稱之。
Ili:對自己年少之弟、妹輩者稱之。
社會倫理
排灣族社會倫理既繁且廣,僅簡單敘述幾項:排灣族社會區分貴族與平民,實行階級世襲制度,無論姓氏、家名、服飾,都要按照自己的階級劃分身份,結婚和祭典跳舞時,也要按階級高低排列。
每當有一家做了「小米糕」[Qavai]、小米糰[Cjinavu]等一類好吃的食物時,都會主動跟鄰居分享。如果有人獵到山豬,也會分享全部落的族人,每一家都分到一份。對長輩和年紀大的人,都要用尊敬的稱呼,不可以直接叫那個人的姓名。田裡工作完畢,回家的路上遇到長輩扛物時,晚輩要幫忙他搬回家裡。
每逢颱風季節,所有的年輕男孩都必須配刀帶鋤頭全體出動,維護部落的安全。任何一個家庭有困難或是需要援助時,就義不容辭的幫忙解危,即使是晚上也是成群呼應,徹夜不眠的關心遇難的人。
在農忙的季節,族人以「輪工」的方式分擔農事,這種務農方式,培養了族人的互助合作和情感交流,所以排灣族社會,沒有「自掃門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令人寒心的行為。
早期輔育幼兒都是餵母奶,萬一留在家裡的嬰兒到了餵奶時間,而媽媽在田裡工作,負責照顧的大哥或大姊就抱著弟妹到部落裡,拜託那些「媽媽」級的婦女充當奶媽幫忙餵哺。部落裡的媽媽們遇到這種緊急「求救」時,都會願意幫忙提供自己的奶水。
所以排灣族社會互助合作,相互幫忙的行為處處可見。
服飾
排灣族的衣飾受其社會階層的影響,因此,貴族在服裝的色澤上,刺繡上來表示其地位,尤其在盛裝時,與平民的區別最大。
男性服飾,一般常服有皮帽、頭巾、短襟長袖上衣、胴衣、皮背心、腰裙。盛裝的服飾有上衣,施以刺繡,繡以各種紋飾。披肩,以夾織的布製成。套褲,以紅黃綠等顏色綴製而成。
女性服飾,平常服有頭帕(taral)、上衣,受漢人影響,長裙開襟,窄袖。腰裙 、綁腿、手套。盛裝與常服在形式上相同,只是有刺繡和夾織而成,如花頭帕。刺繡長衣、綁腿、刺繡的長袍和手足套。
傳統服飾
用途:慶典、禮祀、婚禮穿著
身份:貴族平民之分
樣式:傳統的皆以綴珠繡(如以下之服飾),約需一、二年完成,穿起來較重。代的大多以十字繡取代,完成時間短,穿起來輕便。
飾物
排灣族飾物多限於貴族使用。自然飾物有鮮花、羽毛、皮毛、獸牙、鷹羽、豹牙、豹皮只限於貴族直系佩用。琉璃珠、貝等也都只限於貴族使用。
織繡品:男女繡邊衣服、飾帶、織繡喪巾等都是每人一套,不轉讓。其他尚有各種銀製、銅製、貝製、或花綴而成頭飾、肩飾、胸飾、背飾、腕飾及脂飾等等。
排灣族的服飾在臺灣原住民之中可以算是最華麗的。因為社會階層化的關係,表現出不同的色澤與圖案;頭目所用布料顏色較深且衣服上可繡織蟲紋以為裝飾,平民則不可;排灣族人的刺繡一向有名,圖案也很豐富。在飾物方面則多限於貴族才能使用。
狩獵
狩獵是山區各族群僅次於農耕的生產方式。在他們的觀念中,狩獵仍被看做是男子的本分工作,婦女主要從事農耕、飼養家畜以及紡織和採集。現在男子雖然已參加農耕,但一到農閒季節便相邀入山狩獵。在重大祭儀前後必有狩獵。
狩獵在各族群人民的心目中被認為是一種聖潔的行為。出獵前必須守戒,凡有喪事或孕婦者禁止出獵。行獵前要先做鳥占、夢卜、以卜吉凶,凶卜則停止出獵。獵具不許女性接觸,已成為一條禁忌。在家屋內或在男子公共會所都掛有獵獲的獸頭骨,做為一種聖物而引以自豪。
狩獵分團體行獵和個人行獵兩類,以團體為主。個人行獵必須遵守團體行獵共同的狩獵原則。獵獲物必須大家平均分配,只有頭和尾歸獵者所有。各族群都有自己的獵場,以天然的山峰、溪流、岩石為界,或塞石壓茅草為界標,彼此不得逾越。
狩獵方法有武器獵、陷阱獵、焚獵三種。使用的武器有火槍、刺槍、弓矢、弩箭和刀等。其中弓矢一般用於獵獲小型動物及鳥類。槍和刀則用以捕殺猛獸。各族群曾一度盛行用火槍狩獵,但因在日本時期槍枝被沒收,所以除了鄒、布農、魯凱、排灣族之外,其他族群已很少使用火槍。
世襲的階級制度
排灣族是個階級分明的族群,一出生就確定了他的階級。分為頭目、貴族、勇士、平民四個階級。頭目為世襲制,擁有土地、獵區、河流。平民為佃農,須向頭目租地耕種,並於收成時納貢於頭目,頭目家族中以長嗣繼承,其餘兄弟姐妹為貴族。貴族以上的階級擁有華麗服飾及門楣雕刻的權利。勇士階級為有特殊功蹟或才能的平民家族,在部落裡亦受族人敬重,如雕刻師、狩獵英雄。
雖然階級地位的取得依靠世襲,但各階級間並不是完全封閉,他們可以藉由個人的努力,在爭戰、狩獵、雕刻等表現上提昇自己的地位,或藉著婚姻提昇子女的位階。婚姻制度主要是階級聯姻。婚姻是改變身份地位的條件之一,推動社會流動的因素主要是越級婚姻。
長嗣繼承家產、兩性平權的社會
家中的老大是一切財產的繼承者、其他的兄弟姊妹能分得的家產很少,老大擁有分配權。
祖靈崇拜
超自然與多神祇的信仰是排灣族的宗教觀。萬物有造物主,河流、山川各有管理的神祇,家屋也有守護神。而與人最親近的則是祖靈信仰,貴族將祖靈信仰與家族起源傳說表現在家中的雕柱,平民則表現在衣飾的織紋與刺繡上面。祖靈與超自然的神祇有好、壞之分,善靈受人敬愛,惡靈敬而遠之,但同樣都要祭拜。從家屋內大型的祖靈像雕刻,反映了排灣族人對祖靈的崇拜。通常,家裡中柱的雕像是最神聖的地方,放置了許多貴重的物品如陶壺。也掛著刀、獸骨是英勇事蹟炫耀的表徵。
華麗的裝飾藝術
在台灣原住民當中堪稱最為華麗典雅。早期以繁複的夾織廣為收藏家喜愛,近年來以刺繡、豐富的圖象表現族人對刺繡藝術的天份。圖案大抵為祖靈像、人頭紋(頭目、貴族專用)、百步蛇紋(貴族的祖先)、太陽紋(頭目專用)。刺繡的色彩以橙、黃、綠為主色。倒是南部排灣族有黑、紅兩種色彩為主,並以貼布繡的方式表現,有別於其他地區的十字繡或一字繡。
爭奇鬥妍、百花齊放是目前排灣族服飾的最佳寫照,每一位婦女在衣飾上凸顯自我的藝術表現與差異性。不屑於跟別人一樣的紋飾是他們對自我族群的驕傲與自信。
具藝術創作活力的族群
排灣族人的生活週遭處處展現了他們的美感經驗與藝術潛力。如從事雕刻的族人很多,來義鄉古樓村甚至有十幾位雕刻師,但只有一位是專業雕刻師。可見藝術的表現是來自內心的需要與興趣,是日常生活的一部份。這是與其他族群最大的不同點。其他如琉璃珠的復古、陶壺的復原、音樂的研究等都有許多族人在研究。傳統審美的價值觀不因時代的變遷而削減是藝術盛行的原因之一。
融合並吸收其他文化的特質
排灣文化在不同的時期吸收了許多外來的文化,經過涵化、融合變成自己的文化特質是排灣人歷久不衰的原因。早期,吸收了漢人服飾上排扣的形式加以改良,並使用族群特有的配色方式與造型,成為排灣文化的特色之一。現代則利用許多外來的琉璃珠,以傳統琉璃珠項鍊串穿位置的觀念,結合了自己生產的傳統色珠,成為一種流行的新的珠飾。
社會制度
排灣族的「長系繼嗣,不分男女」之繼承權,是個男女平權的社會;貴族與平民互惠的關係,致使部落形成安定和諧的主要力量;親屬關係自然與特殊的形成和輩份單一的稱呼,使部落人與人之間充滿了濃厚的人情味;生活每一層面環環相扣有形無形的社會倫理,維繫於每個人的心靈和生活,形成了「富禮」的部落。
繼承
排灣族的繼承是一個「長子繼嗣」的世襲制度,不論長女或長男,只要是父母出生的第一個孩子[Vusam],勿庸置疑也天經地義的承繼了家名和祖產的權利,及奉養父母長輩的責任。家有重大決定,父母之外「Vusam」是不可或缺的主要考量。由於排灣族繼承制度的嚴謹與操守,不僅維繫了排灣族社會的秩序與倫理,同時也創造了排灣族男女平權可貴而優良的傳統文化。
貴族
排灣族是一個完全以貴族為中心的族群,人分貴族與平民屬世襲制。貴族靠著他們既有的權力地位,領導族人維持一切社會活動。不過貴族制度雖然強化了貴族與平民的分野,但是,以整體族人的利益和一體性而言,貴族與貴族、貴族與平民、平民與平民之間,強調的卻是一種互惠的社會關係。因此,在排灣族社會當中看不見弱肉強食或行乞的景象。尤其貴族當中「Vusam」(長子或長女)履行的義務與道德責任,凝聚了百姓強而有力的向心力,也形成了族人之間緊密相連的關係和富有濃厚的人情味。
外表看來具階級而卻不分立,有層次性卻不失其一體性。貴族的存在儼然成了排灣族團結合作的重要基石,同時也是排灣族傳說、雕刻、刺繡、歌謠等藝術創作的中心和源頭。貴族享有許多享有特殊權。平民以勞力換取所需,並替貴族耕種。本族傳統階級制度相當嚴格而且明顯,貴族、頭目為各部落的政治、軍事、宗教領袖,而且世代承襲,加上貴族和平民禁止通婚,所以形成了「封建形態」之社會文化。
故事傳說
創始傳說1
在好久以前,當整個世界還沒有人類的時候,年輕的太陽經過台灣南部,突然看見一座高山上有一棟漂亮的白色小石板屋。太陽覺得非常好奇,,就鑽進石板屋裡,想看一看裡面到底有什麼東西。
結果,石板屋裡有一個刻了一對百步蛇和美麗花紋的大陶壺。淘氣的太陽覺得非常的有趣,就坐在陶壺上觀賞石板牆上的花紋。突然一不小心,太陽生了二個蛋在陶壺裡面。當蛋剛生下來的時候,太陽嚇了一跳,放出了強烈的光芒。在山腰上聊天的狗和貓,看到了奇異的光,立刻衝上山頂,想要看到底是發生了什麼事。在天空玩耍的迦基夫鳥,也被光芒吸引住,飛到石板屋後面的大樹上,觀看這個從來沒發生過的景象。
狗看到了發亮的石板屋,立刻繞著屋子不停的叫。叫聲之大震動了天地,也把太陽嚇得衝到了天上,,到現在都不敢下來。大陶壺也被叫聲震倒了,兩個巨蛋也滾了出來,一直滾到貓的旁邊,貓就用爪子想使滾動的蛋停止。結果,蛋被抓破了。一個蛋裡面居然出現了一位漂亮的小女孩,而另外一個蛋裡面是一個漂亮的小男生。兩個人睜開又大又圓的雙眼,看到了美麗的世界,嘴角出現了可愛的笑容,笑聲好像清脆的鈴鐺一樣,讓狗停止了吠叫,也讓貓溫柔的靠近他們,趴在她們的腳下。
樹上的迦基夫鳥,被動聽的笑聲傳染,高興的在孩子們周圍飛翔,不停的叫著「臼谷!」「臼谷!」「陸娃!」「陸娃!」地球也興高采烈地跳起舞來,到現在還在旋轉。山上的樹木吐出先率的嫩芽,開出了五顏六色的花朵。沉默的河流不再害羞,唱出了潺潺的歌聲。天空中的太陽媽媽更是高興地放出柔和的光芒,將孩子們的笑容照得更亮麗。
後來,這個女孩的名字叫「臼谷」,而男孩的名字就叫「陸娃」。傳說她們二人,就是排灣族最早的人類,也就是排灣族的始祖。
創始傳說2
據說很久以前,在海上有一個叫馬賽賽的小島。島上的氣候雖然稍微炎熱,物產卻很豐富,人們過著快樂舒適的生活。
不知道是什麼原因,島上某一年忽然出現許多鬼,居民都受到驚嚇,非常恐怖。這時候有一個不知姓名的年輕人,領導大家生火,圍成一個圓圈。老幼婦孺在中央睡覺,由青年們環繞他們唱歌跳舞,從黑夜到黎明,這很可能就是排灣族懂得用火和酷愛歌舞的起源。但是這樣仍不能抵擋鬼的侵擾,只得坐船貨木筏向四周漫無目標的漂流,最後在高雄的下淡水溪附近登陸,就定居下來,建立他們第二個家園。
後來一些外族人陸續的在附近登陸,排灣族人被逼迫得再度遷徙,漸向山中撤退。在這一次民族的大遷徙中,出現了排灣族第一位大英雄,他的名字叫做卡拉披林。他率領族人,翻山越嶺,克服萬難,道了中央山脈的大竹高溪時,正好遇到大風雨,河水暴漲,百姓都無法渡河。這時河旁左右正好有一棵檳榔樹,他勇敢的爬上了檳榔樹,把兩棵樹拉在一起,族人才平安渡過。
卡拉披林和他的妻子幾威教族人耕種,建築房屋,制定社會制度,創立祭祀天地的儀式。有人說,卡拉披林為日後男巫的始祖,而幾威則為女巫的第一人。
洪水傳說
古時候,洪水氾濫四方都是大水。當時有兄妹二人抓住水中的「拉葛葛日」草,才沒有淹死;但他們找不到一塊乾的土地,家也不見了,兩人就相對而哭。忽然一條蚯蚓出現,他排出的糞變成一座浮出水面的山陵,兄妹二人依附在這座山。二人在那裡住了一段時日,因為沒有火,所以日子過得非常難受。突然間,半空中飛來一隻甲蟲,他們遠遠看見甲蟲口中銜著一根細火繩,便把他取來。從那時起,火不停地燃燒,從沒有熄滅。
兄妹二人長大以後,便在蚯蚓排出來的土地上耕作,他們到處找尋地瓜、山芋和粟米的種子,找到種子便開始播種,於是有了充足的食物。日子一天天過去,二人長大了,在世間卻找不到其他人做配偶。後來兄妹只好結為夫妻,最初他們所生的孩子都有殘疾;有瞎子、四肢不全的。到了第二代,生下的子女就比較正常些。到了第三代所生下的子女都健康正常,據說孩童殘疾是兄妹結婚而產生的惡果。
烏鶖傳說
有姐弟兩個人,姐姐去汲水,回來卻看不見弟弟。是被人抓走了?「怎麼辦?」姐姐邊哭邊到處找。烏鶖飛來停在樹上。啾啾啾叫著:「不要哭,你給我真的油,我去帶你弟弟回來。」姐姐就給他油,烏鶖塗上了油說:「你在這裏等我,我去帶你弟弟回來。」烏鶖唱著歌飛走,不久便帶弟弟回來了。大家都說烏鶖是了不起的鳥。這是排灣族不殺死烏鶖的原因。
家族始祖竹生
口述者:muakai.caljas徐美芳
出生地:djudaas遷出tjavilaulj社
出生:1929(18)年
djudaas社sadiljapan家族始祖竹生
據口述者:徐美芳說她的祖母sakenge(人名)以前的祖先saljegeai(人名)是竹子出生一個女嬰的後代,這個家族是sadiljapan家族。
據說在pa alualu(巴阿嚕阿路在於知本地方的一個地名)的地方,原古的時代只有十個男人而沒有女人,有一天這十位的其中二位男人,帶著獵刀(tjemakit)到部落郊外鄰近的地方工作。那裡有一叢刺竹(kavayan),就在那地方附近剛好有聽到出生嬰兒的哭聲,於是他們聽著聲音尋找那嬰兒的方向,發出的聲音是由刺竹的位置(ita apuluwan na kavayan na au)的地方。但是他們往竹叢右邊找時又好像在左邊,他們往竹叢左邊找時又好像在右邊。而當靠近竹子的段層節時,就在竹叢的中央(ita apuluwan)一根竹子下斷層節,聽到的聲音卻很清楚。於是他們把竹節砍斷,卻赫然發現嬰兒由竹子節層中誕生(tjedjaleman)出一個女嬰出來。於是他們帶回去撫養,此女孩長有一頭捲髮,頭髮的顏色很像現在的外國人。
過了許久一直到女嬰長大後,這些男人與女孩結婚生了許多孩子。他們住在tjusealu社一段時日之後,繁衍後代之後的子孫變遷居至djudaas社(舊近黃kingku部落原始居住地),這就是當地貴族中的sadiljapan家族頭目傳說從此竹子出生由來衍說。
矮人傳說
據口述者:徐美芳說從前在djudaas社的部落有許多長的像賴蛤馬(ngabu)般的怪物,是專門服侍貴族。每當有鄰近部落的客人來訪時,這些賴哈馬(ngabu)因不會說話的緣故,會捧著放檳榔的籃子(kavatjes),搖搖擺擺的走到客人前面,敬禮點點頭示友好的禮儀 ,當樁小米時他們會一起搬動著杵臼 。過了不久以後,部落的賴哈馬不知是什麼原因而漸漸的消失了,之後換了矮人(ngedrl)來服侍貴族。
在djudaas社時,出現矮人(ngedrl),從這時期部落的男人才開始去打獵,djudaas社是一個資產非常豐富(pusauzayan、punema、puluem、pumanguwa-an)的地方,甚至在田中挖一挖地就可以挖到琉璃珠子(pula),在這裡的居民人口旺盛,是個非常盛大的部落。而這些矮人對農作物的耕種很在行,他們會教村子的人栽種農物,而且對其他生活的技能樣樣很在行,是非常聰明的。但是他們有個不好的習慣,雙手常常拿著小藍子去跟部落的村民要東西,而且會偷東西,久而久之不受人歡迎,還會調戲婦女而產下後代。因此之後被族人討厭而趕出部落,甚至因他們所犯的錯而被族人殺害,因此矮人漸漸的消失沒落。
新興社區發展協會之困境
◎社區計畫目的是延續永續發展,但計畫執行後卻欠缺了串聯永續之經營
模式,例如產業發展之部落產業推銷,執行者往往僅於成果展現時將產品推銷於觀光客而無繼續推銷之動力或能力,久了卻形成一個理所當然之慣性文化情境,似乎只是為了社區發展之存在(拿出政績,爭取計畫資源),亦或社區發展內人員之生計而有的工作計畫。
◎社區內其餘菁英,利用社區教會等另行推動計畫,雖與社區發展協會之主體有
交集,然易造成各自為政之嫌,對於所謂社區總體營造之「總體」而言,社 區
並無串連各計畫而成為整體參與面向之思維。
◎部落現行之各工坊(木工坊、 布工房)因有前任新興國小鄭校長持續推廣、 行
銷而有聲有色,然若鄭校長將此成果遷移部落,且部落產業如洛神話、小米等,
未能有鄭校長如此人才推廣,部落產業永遠無法吸引觀光客。
◎部落招待所也有風味餐之營業,在經營上或多或少會有遊覽車及客戶光顧,
亦為社區產業的另一生財之道。但在社區導覽及客戶體驗上,尚屬膚淺,深入的感動不足。雖然有社區導覽員,不過其無法讓外來遊客深入認識與體驗該部落之生活特色,僅走馬看花的逛遊社區,無法吸引遊客駐足,此部份是該社區應加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