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立
阿扁很會道歉,甚至道到創下歷史的紀錄。做總統的能道歉,理應歌頌他的偉大,不過老是道歉則代表他的道歉根本青菜公公,隨便說說啦。喔,對了,前一個道歉的紀錄保持者是明朝最後一任皇帝崇禎,他總共「下詔罪己」五次,原因分別是:
第一次,崇禎八年(一六三五),起義西北的流寇,竟一路攻進了朱元璋的老家鳳陽,還掘開皇陵,崇禎覺得對不起祖宗而道歉。
第二次是崇禎十五年,李自成殺陝西總督,清兵又攻破松山,洪承疇投降,而且清兵深入山東,俘虜走了三十六萬人,崇禎因而向國人道歉。
第三次在崇禎十六年,李自成和張獻忠分別稱王,北京又有瘟疫,崇禎下詔罪己。
第四次是十七年的一月,李自成建國大順,率軍向北京進伐,局勢很危機,崇禎再罪己。到了同年三月,李自成已抵達北京城下,崇禎第五次下詔罪己,還要御駕親征,可是只有幾個宦官陪他,連城門也出不去,最後崇禎自殺。
不去解決問題,光道歉其實只是騙人用的道具,崇禎便是如此。崇禎的問題在哪裡呢?每次出事崇禎先怪別人,他認為自己這麼努力,錯的當然是別人,於是他在位十七年,僅行政院長─對不起,僅總督就殺了七人,巡撫也有十一人被殺。即使如此,他在遺書上繼續怪別人:
「雖朕薄德藐躬,上干天咎,然皆諸臣之誤朕也。」
意思是:第一家庭絕對沒拿禮券─不,阿珍絕對沒拿禮券─不,我阿扁絕對沒拿禮券。
其次,崇禎很愛錢,當愛到某一程度時,就會小氣。當時流寇橫行華北,明朝派兵去征剿要花錢,崇禎便加稅(他好像也沒對電子新貴、台灣十富加稅)。兵部尚書陳新甲覺得不該兩面作戰,便和滿清先議和,條件是明朝每年給滿清黃金萬兩、白銀百萬兩,滿清則給明朝人蔘千觔、貂皮千張。雖然有點不公平,可是至少表面上能維持互惠式的和約,不料崇禎竟殺了陳新甲,罵他花錢。
到了李自成都快打進北京,崇禎下詔「減膳撤樂」(少吃幾道菜,少唱幾次KTV)之外,還把金銀做的器皿換成銅錫或木材做的,表示他很節儉,可是他派大學士李建泰去打流寇,主要考量竟是李建泰為山西鉅富,軍餉應該沒有問題,結果李建泰根本不會打仗,跑去投降李自成,崇禎卻不知道,他要兵部回報李建泰部隊的動態,得到的回答是:沒錢派偵察部隊去。
崇禎真的沒錢嗎?李自成攻進北京,打開皇帝的內庫,發現裡面竟有白銀三千七百萬錠,而一錠是五十兩。崇禎七年,明朝調了七萬五千人去打流寇,軍事預算才餉銀一一○萬兩哪。
這個Monday一點都不blue,而是很money,阿扁總統的家人是不是太愛錢了?什麼錢什麼禮都收?他們真的缺錢用嗎?
況且連崇禎都知道「減膳撤樂」,阿扁的兒子陳致中怎麼當兵開積架轎車、去美國念書穿Burberry、迎親坐空軍一號、女婿戴寶璣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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