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德華‧韋斯頓(Edward Weston)擅長運用光影技術。圖為韋斯頓的妻子與他的作品。(美聯社)
當我按下快門,顯影已然產生,將攝入的形體封存在底片中,完成複製的動作。接下來,就要在暗房進行另一階段的顯影,像是一種儀式,召喚出底片上的影像…
紅色燈罩透出稀微的光,撐起暗房裡的視線,我小心處理每一個步驟,不讓相紙提前曝光。鹵素燈光穿透底片將影像如實地感映在相紙上,當錯置的秒數使整張相紙過曝了,原本雪白的相紙將會變成灰撲撲的。我想像安瑟‧亞當斯(Ansel Adams)浸泡在如此的紅光下探索光與影的變化,歸納出黑白色階的分布系統;從極致的黑到純粹的白,其間還有十個色階統稱為灰,無法精確定義的中間色調。
映像後的相紙在顯影藥水槽裡漸漸浮現出影像,猶如大腦被喚起的記憶,躍然於眼前。我端詳著十二色階是否分布在相紙上了,結果是令人失望的,不禁懷疑所謂分布系統是否只是傳說。但是安瑟透過一幀幀優勝美地的照片證明十二色階的完美存在,當造物主創造優勝美地的山川樹林時,似乎也預藏了光影的色階留給安瑟去詮釋。攝影術被發明的時候,相片(Photograph)一詞也隨之被創;藉著光(photo),刻寫(graph)在塗滿感光元素的載體上。安瑟便是以光為畫筆在底片上精細刻畫出優勝美地的景致,「重新塑造」在世人面前。
重新塑造?只是複製吧!我不禁思考著。相對於繪畫而言,攝影一直無法被精確定位,電影問世以後,一舉躍上了第八大藝術,而攝影的地位依舊是妾身未明啊!攝影輕易地辦到了繪畫需要長時間才能養成的技巧──臨摹、仿真,這種類似作弊的完全複製,也引發了能否被歸類為藝術範疇的思辯。然而,繪畫不只是臨摹仿真,畫家更能憑藉想像,創造出全新的畫面。換言之,能否創造似乎成了攝影亟欲突破的限制。
即便愛德華‧韋斯頓(Edward Weston)發表系列作品「青椒」,他運用光影技術勾勒出青椒的肌理紋路,擬化成蜷曲的人體,衝擊世人對於攝影僅止於複製的認知,超乎青椒的本體形象。但是,愛德華還是無法避免「拍攝青椒」的現實,他無法像畫家那般,在畫布上直接畫出自己想要給予青椒的任何樣子;繪畫可以擺脫對實體實景的臨摹,但是攝影卻不行。看來,攝影必然得經過一道複製的手續,當我按下快門,顯影已然產生,將攝入的形體封存在底片中,完成複製的動作。接下來,就要在暗房進行另一階段的顯影,像是一種儀式,召喚出底片上的影像。
暗房裡的紅光混雜刺鼻的藥水味卻讓我有種靜謐的安全感,我喜歡在這當下細細思考,理清思緒。複製之後,我能給予什麼樣的創造,讓相片成了一幅創作,而不是複製品?創造是在完成複製這個動作之後,亦或在啟動快門意欲複製之前就已經產生?嗯,我必須要透過拍攝的過程去探索答案。
我曾經陪著外婆與她多年未見的姊姊碰面,在海邊我為她倆拍照;年過古稀的姊妹隔了兩步筆直站立,靦腆的對著鏡頭。我當下複製了她們的身影,是否也複製了她們的情感?一位前輩看了照片後,表示他似乎感受到畫面中的兩個人若即若離。是啊,的確若即若離,我喜歡這麼形容。在我拍下她倆身影時,可能也複製了她們的情感吧。不過,我當下純粹只是想為她們留下合照而已啊,若是觀看這張照片的人感受到若即若離的情感,是因為觸及到他個人生命經驗當中的感知部分吧,因為我可沒有為這張照片創造了任何若即若離的情感元素呀!
若是採用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s)「作者已死」的觀點,我在按下快門的當下就已經死了,剩下的就是觀者對照片本身的解讀,身為作者的我已不該再去解釋自己的作品。如此一來,很顯然地創造並非在複製之後,而是在複製之前,我必須察覺到若即若離的情感正在外婆姊妹倆身上發生,才執行複製。且慢!如此看來,我僅做到複製並沒有任何創造,那麼創造到底存在於那個環節;以此處的情形來分析,創造是出現在事後觀者的解讀,並非來自於我。看來,作者之死無法幫助我找到創造的存在。我嘗試從羅蘭提出的刺點(Punctum)一詞切入,當觀者被照片中的某一元素吸引,即使該元素讓他產生不適感,都被視為是刺點。刺點因人而異,關乎觀者個人過往的生活經驗,被照片中的某一部分誘發出情緒,因而與他產生了情感連結,這張照片對於觀者就有了意義。客觀上,這張照片才會被視為一張作品,是一幅創作,也就是存有「創造」。
思考至此,我不甘心攝影似乎只能成了被動式,能否被定義為創作的主導權竟然不在攝影者,未免過於荒謬!為要拿回主導權,我將攝影的行為視為「導」(Direction),一種介入;我可以事先做一個布局,安排外婆與姊姊見面的「局」,前提是我了解外婆與姊姊的情況,設計此橋段看看能擦出什麼火花。有別於電影,外婆與姊姊並非演出這齣戲碼,她們的關係是真實的,她們的情緒也是真實的,她們的感情還是真實的。唯一我無法事先確認的是,她們碰面後會發生什麼事情;表情、反應、說話……等。我將導的行為置入在前頭,企圖將情況導向我期待的方向,至少我在導的過程找到了創造。
我大膽的歸納;導的介入行為誘發情緒和情感的堆疊,於是我採取複製的行動,隨後在暗房裡的儀式召喚出影像,影像與觀者之間產生某種程度上的連結,作品就此成形。在此,我特別使用連結一詞,不是使用共鳴或認同,因為連結包含了負面的情緒,無論觀者對該照片是嫌惡的,反感的,都已產生連結。
於是我將主導權奪回自己手上了,為了顧及細節,我必須避免手段過於粗糙;往往此種關乎藝術的行為,身段若是能優雅些總是會好一點。我謹慎的再更深入一些,若是將導的行為擴大成把自身置入某一場域景況當中呢?森山大道(Mariyama Daido)形容自己是野犬,街頭就是他的場域,一邊用他敏銳的鼻頭嗅著,翻尋一切可能吸引他目光的人事物。那麼何處又是屬於我的場域?我仿效森山拿起相機竄入街角巷弄,面對陌生人銳利的眼神時,卻失去按下快門的勇氣,相機反而成了隔開我與人群的溝渠。我踉蹌的逃開,拚了命的逃,想逃離一切令我害怕的眼光,我的確像一頭野犬,夾著尾巴逃離現場。我想起暗房裡晦暗不明的紅光,拚命地往那一團紅光奔去,那裡可以給我無比的安全感。
當我來到暗房門口,卻不得其門而入,原來一切的顯影行為已經離開了暗房,我感到惶惑困窘,所有的影像在明亮的場域被製造完成,只消一瞬,某部分的價值意識已經陷落,從我的裡面消失,不復存在。
(中國時報)2017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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