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616
那天,星期一傍晚,邊嚼著菠菜和萵苣以及一些堅果和義大利沙拉醬調配而成的生菜沙拉(那是我的晚餐,不要懷疑喔!啊,提醒一下,等我半年之後回家,要找我吃飯的,請不要再找我去buffet了喲!All you can it, but all I might not be able to eat. Why? 回去再跟你們說),一邊看著不知道重播幾次的friends(有人曾經問過,重播那麼多次情節都很熟了,為什麼一看再看?嗯,好問題。不過,我看 friends 不是因為要看情節的呢,我在聽他們說話,有時候,忽然之間,你會發現,啊,原來那罐頭笑聲之所以被放出來,是因為他們之間有人說了一句雙關語,而那是以前完全聽不懂的呢!然後,就會跟著笑得特別大聲,因為聽懂了咩!),當瑞秋說著些什麼的時候,電視的畫面突然斷訊,然後顯示出字幕卡,說龍捲警報,在我們的首府Des Moines西南方幾哩的某個郡,有數個龍捲風正在形成,請大家加強戒備,在屋裡的人請找尋適當的遮蔽物,盡量往底層移動,並且不要在窗戶旁邊,在車裡的人請盡快找尋建築物躲避……這個警報將持續到今晚十二點……啊,聽懂了一些事情真是不好受,尤其當聽懂了這是個警報,卻不知道該怎麼辦之後。
不要在窗戶旁邊?天哪,我這小小的斗室,三面都是窗戶,要我躲去哪裡?而且那個警報好像很認真,不然不會打算瑞秋的講話。想都沒想,拿起電話,找師大的老師,想說她曾經在美國混過一段時間,對這個應該比較知道,或許我的語氣真的有點慌張了,她說,不要擔心,那個龍捲風離這裡還有好幾十英哩,很遠的,不一定會過來,而且就算過來,在他們計算出那龍捲風侵襲我們之前,一定會發出警報,甚至派出員警疏散民眾,所以不用擔心!
那那那,要疏散去哪裡?她笑了一笑,說,「我們就快步跑去馬修他們家,請他爹收容我們在他們家的地下室囉!」啊,知道兩三分鐘的路程的馬修家的地下室就可以躲避龍捲風,讓我安心好多。可是繼而一想,「嘿!問題是我怎麼知道他們發出警報?如果我不開電視的話?」老師說,她的收音機一直開著,如果發出警報了,她會趕緊打電話給我,然後在疏散去馬修家的路上,順便把我一起撿去……知道自己會被順便撿走,不是一個人在三面環窗的小房子嚇得發抖,就放心好多。所以,掛上電話之後,關上電視,就開始洗碗,嗯,對,我不想要在龍捲風來的時候,被髒髒的碗盤打到,呵呵,很奇怪的想法喔,嘿嘿,可能是那時候喪失思考能力,反正,就開始洗碗就對啦!
然後,碗洗一洗,想說,嘿,我有一些久煮不爛的紅豆放了一個星期了,今天拿出來當甜點吃一吃吧!於是乎,把那久煮不爛的紅豆拿去再煮了三十分鐘,神奇的紅豆還是不肯爛,沒辦法,他們有他們的堅持,我已經盡了我最大的耐心去處理了(這些紅豆我泡了一整天,蒸煮了四十多分鐘,用燉鍋再燉一個晚上,然後,又用瓦斯爐煮了三十分鐘),他們不肯爛,我也不再堅持要他們爛,所以呢,一顆一顆清清楚楚地把他們嚼下肚。
屋外大雨傾盆,相信我,Ames跟著台灣同步下著超級大豪雨,只是,我們這裡多了龍捲風的潛在威脅。我在屋內,看著Ross耍白痴,吃著我的顆顆紅豆,然後,突然間,肚子一陣翻攪,那紅豆執著著要自己一顆一顆的,他們就是不肯被嚼爛或者是嚼碎……啊,來不及啦!趕緊衝上樓,跑進廁所,如紅豆所願的,他們被釋放出來,獲得自由。
帶著一絲的無奈,嘿,我只是想吃吃紅豆而已呀!這麼頑強抵抗著不給吃呀?回到樓下,看著那一鍋剩下的紅豆,嗯,罷了!成全你們吧!很少看見這樣有個性的紅豆的。那,就把剩下的紅豆湯倒在院子裡請大地享用吧!反正大地就算拉肚子,也是拉給自己當肥料。看看窗外,太陽在我在洗手間對著紅豆妥協的時候,悄悄地露出臉來,嗯,所以這表示龍捲風不來了嗎?帶著一點點的疑惑,打開門,正打算把紅豆倒進菜圃,一抬眼,不敢相信自己眼前看到的,那是一道橫越天際的燦爛彩虹,在厚厚的雲層之中,閃爍著耀眼奪目的光彩,顧不得要請大地喝的紅豆湯,趕緊飛奔上樓,抓起相機,裝填好電池,也管不了自己在家裡穿得有多不適合出門,但是卻不得不記得相機不能淋雨(是的,有太陽,但是還在下雨),順手撩起一個塑膠袋(啊,塑膠袋可以順手撩起,表示我們家有很多的塑膠袋散落各處,呵呵,被發現了Andie的邋遢啦),遮在相機上面,套上鞋,跑了出去,在雨中,我拍下了這輩子看到的第二道超級大彩虹(第一道是在花蓮看到的,那時候在那邊工作,搭交通車回宿舍的時候,看到了那道橫跨公路兩側的大彩虹,只是,不知道為什麼,全車的同事都好像見怪不怪一樣,那時候我就在想,嗯,那一定是因為我是城市鄉巴佬,這彩虹在花蓮可能像是艷陽在高雄一樣,一點都不稀奇)。
雖然,我試圖把整道彩虹拍下來(實際上,那是兩道彩虹呢!在清楚的一道的上方還有另一道顏色比較淡的彩虹,可以想見那場面多壯觀了吧),但是不論我退得多遠,都無法把彩虹一次攝進我的相機裡面。那彩虹實在是太大了,而且我還不知道自己的相機能不能有廣角的功能,於是,只得用著土方法,分開來照,盡量平行移動著我的手臂,一手,持著塑膠袋罩著相機,一手,盡可能地不要抖動,單手照相,對我來說,從來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臉上,不停地被雨水親吻,身上,是再多待兩分鐘就會成透明狀的家居T-shirt,看著眼前不一定會被大家注意到的美景(我是說彩虹,嗯,是彩虹),盡可能地讓相機幫我紀錄下當時的感動。
回到屋內,帶著笑容,心滿意足地把相機擺好,打個電話給師大老師,讓她也可以有機會看到這樣的景緻,掛上電話,當我記起要給大地的紅豆湯,然後再打開門的時候,那兩道彩虹,已經被又飄過來的雲砍成片段了。這前後歷時多久?我想,不到十分鐘。
看到那碎裂成片段的彩虹,腦袋又開始運轉,人一生中,可以經歷多少個十分鐘?而又有多少人,可以經歷到我剛剛經歷過的那十分鐘?如果不是因為紅豆的執著,我不會想要在龍捲風警報在空中飄蕩的時候打開門,如果不是因為我打開門,然後習慣性地看一下天空,就不會有可能看見那揮灑著半邊天的燦爛。事實也指出,隔天在公車上遇到馬修和他爹,他爹就說,他有想到在那樣的情況下可能會有彩虹,但是當他出來看的時候,彩虹已經消失了。
然後,當我從相機下載我照的相片到電腦中之後,心中又多了一份惋惜。為什麼?我知道,不是所有的人都有那樣的機會,抓住那樣好的時機,看到那樣美麗的彩虹,而我,有幸成為其中的一個。但是,在拍攝的過程中,我並沒有足夠認真地看待我所拍攝的景物,只是記得提醒自己,這相片一定是合成的,所以要盡可能地水平移動著我的手臂。而當相片下載到電腦之後,那相片並沒有如我所預期地顯現出彩虹的炫麗,相反的,或許因為採光,或許因為一些其他的因素,那兩道彩虹,在相片中,感覺有些黯淡,就算我試圖請電腦自動補光或是做些其他的補救,那樣無法挽回的感嘆,依舊散落在我的書桌前面。
隔幾天,看了一部電影,Before Sunrise,台灣翻成什麼我不知道,那是1995年的片子,是說一個法國女孩子在火車上邂逅一個美國男孩,然後一起在維也納渡過一天的故事。因為日出之後,男孩就要搭機回美國,所以,他們把握著他們僅有的一天,珍惜著他們相處的所有片刻,去了解彼此,去相互溝通,因為,對方是那樣的一個可愛的人……2004年,這個故事被拍成續集,Before Sunset,九年之後,男孩長成了男人,將九年之前的故事寫出來,成了知名作家,到法國舉辦簽書會,在書店,長成女人的女孩子出現,她遊歷世界各地,做著人道宣導救援以及環保相關的工作。這次,在日落之前,男人得要搭飛機到另外的一個點去簽書,他們,只有幾個小時的時間,來彌補這九年中的斷層,來update對彼此的了解,因為,對方依舊是那樣的動人……
他們之所以珍惜每一分每一秒,是因為他們知道今日一別,或者再無見面的可能。那或許是他們生命中少有的可供回憶的美好,所以,他們認真地,細細品味這所有的一切。如果要用一句話貼切地形容,他們的狀況,或許可以說是,「活在當下」。享受著每一絲空氣中細微粒子的撞擊所帶來的感動。那是他們的機會,相愛的機會。他們抓住了那樣的機會,認真地對待,細細的體會,因為他們知道,那可能是他們餘生的回味。嗯,相不相信,就算他們真的可以在一起,或者後來又拍了After Sunset 或 After Sunrise那兩段相隔九年的不確定感,仍會是他們這一生中津津樂道的浪漫故事。
那天,在勉強把相片鬥起來之後,關掉電腦,在隨手可以抓到的紙片中帶著些許的醒悟寫下:機會稍縱即逝,而當妳有幸掌握住機會的時候,更要認真看待,抓住那得之不易的可能,盡量做到不讓以後的自己後悔。因為那所有的一切,已經無法再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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