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上春樹沒有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消息並不令人意外。
原因很簡單,他的作品缺乏普同的人類情感。因為有美國文學的基礎,所以他運用西方文學傳統的元素,好比《海邊的卡夫卡》的戀母情結,《1Q84》的宗教(或說老大哥)題材,當然也包括大家都熟悉的古典音樂、爵士樂、西方男性的完美身材是每本書必備的元素,以及類似Raymond Chandler和Raymond Carver,甚至海明威的說故事風格和節奏感,可是這些特徵讓他的小說在西方世界廣為人知,但這不能遮掩在小說的本質上,他寫的是「小」小說,而不是「大」小說。
小說的大小不在於字數、厚度、寫作時間長短等量化指標,主要指的是觀點、結構、寫作策略等質化指標。簡單來講,小說中涵蓋史觀、地理變遷、家族興替、交替的第三人稱、複雜的情節交錯等等,就比第一人稱、具體的短時間(好比幾年)、單一城市或國家等元素大;前者好比《百年孤寂》、《戰爭與和平》,後者好比《地下室手記》。
從比賽的觀點,或硬要從一個定格的標準來看,「大」的作品在具體的難度上容易讓人印象深刻,作家要駕馭相對比較困難,因此而得獎,很容易理解。通常作家大小作品都兼而有之,通常大作品市場稱為「扛鼎代表作」,小作品市場稱為「最具個人風格」,某個程度上彰顯小說家的廣度。
在文體運用和選材上,村上頗為多元;從廣度上,村上春樹其實沒有那麼多元,甚至嚴格說來,他有眾多印象深刻、傳唱不已的作品,但缺乏「扛鼎大作」。他偏愛家庭甚於家族,他偏愛斷代時空遺留下的意義(因為他對記憶這主題相當情有獨鍾),甚於在時間長河下溯源,他偏愛將人物置於古怪幻想扭曲的情境中,藉此激發個人內心的普同情感,而非用廣大的情境來對照出人行為的扭曲,村上著重大量描述--包括心理和情境,較無側重敘事情節,比較是卡夫卡式的說故事風格。《1Q84》或許可視為他某種新的嘗試,在人稱的運用和架構、場景的移動上,比過往的其餘小說顯得更為開展,但的確也相當有限,他仍然止不住地就是經常讓篇章內的主人翁喃喃自語起來;小說家就是有其慣用的語法。
相較於村上,莫言的作品《紅高粱家族》系列、《豐乳肥臀》、《生死疲勞》等作品,都是以家鄉山東高密為背景、橫跨多時代、多家族的的「大」小說;而且小說節奏感十分強勁,每次讀他的小說都是五感的經驗之旅,顏色豐富、聲音生猛、連嗅覺、味覺都也可以包含其中,更別提他也頗不吝於提供情色情節,且肉慾十足,而且他文字的運用很有重量,可說是每個字都像子彈般朝你射來;莫言的文字運用在當代華文世界中,稱得上數一數二,因為太有力了。
讀莫言的小說,早期的,其實是一種將四十度白酒整瓶罐下的感覺,當下嗆辣,後勁奇強。二十幾年前我在搭公車的時候讀《紅高粱家族》,這本小說裡面包含了六個中篇,都在講同個家族在中日戰爭時候的故事,其中《紅高粱》這篇,有個段落描寫一個老人家在言語上反抗日軍,結果被日軍抓起來當場灌水銀處極刑而死。這種橋段的意義無非要讓讀者產生極度的悲憤之情,我也不是甚麼高尚讀者,當然被引得滿心悲傷,可是悲傷之外,那個極刑的場景真是令我毛骨悚然,甚至噁心想吐。就是那一回,讓我深深體會到一段小說的描寫可以發揮這等影響力,完全不亞於影片帶來的刺激。
莫言也是相當聰明的作家,他很清楚曉得自己創作上的優勢是甚麼,讀者喜歡他的是甚麼,所以我私自以為,其實後來台灣開始推出一系列「莫言系列」紅色小說後--他因為紅高粱家族而紅,後來的小說傾向以「紅」命名,一堆紅色--,他的文筆就有點華而不實,我的意思是,華麗鮮艷的表相仍在,這些技巧對他而言都不困難,但少了早期那種從小說中便可嗅出屬於家鄉、記憶中的濃烈草根味,後期小說的家鄉變成背景了某種漂亮的布景。
昨天新聞報,中港台出現莫言小說搶購熱潮,莫言算是多產作家,要把他作品全部補齊,可得花上一筆預算。所以按照順序來比較符合成本效益原則,首推《紅高粱家族》和《酒國》兩本早期的作品。《紅高粱家族》以抗日戰爭為背景,是莫言「紅色傳奇」的代表作,也是最好的作品,其中人物、劇情許多參考自莫言家族中真人真事,在魔幻的場景之中兼有寫實的根底,我認為也是紅色作品中最富情感的一部。
我自己最喜歡的莫言作品其實是《酒國》。《酒國》是莫言被引進台灣的第一部作品,可以說是一個寓言式作品,諷刺當時中國腐敗的官場和地方文化。內容描述一個中央官員,得知某以釀酒聞名的地方縣有吃嬰孩宴的陋習,經人檢舉,特赴當地查辦,到了當地所產生一連串荒謬遭遇。這本小說是少數莫言沒有紅色的作品,嘲諷、戲謔、魔幻寫實的交雜,寫盡中國文化裡扭曲的人性和殘酷;筆法濃密、劇情流暢、語帶輕鬆,卻寓意深遠。
順便推薦一本小小說--美國作家Johnathan Franzen的《自由》。
Franzen這本小說前年出版後,作家立刻成為《時代雜誌》封面人物,是五十年來該雜誌使用作家作為封面人物。
《自由》這本書,就是探討自由是甚麼。整本書繞著一個家庭的成員打轉,透過訴說主要家庭成員和朋友的成長故事,描述自由與不自由的各種面向。非常簡單的故事和場景,可以寫到六百三十五頁,靠的就是作家神來之筆。Franzen的文筆非常好,而且完全擺脫普遍存在於美國作家筆鋒之中的某種不知名的鬆散與隨便;人物、情節環環相扣,節奏感和深度十足。雖說是小格局家庭小說,人物心理刻劃細膩深刻,但又不致陷落無止境心理分析而犧牲流暢感,非常值得一讀。
容我雞蛋裡挑骨頭,《自由》在架構、筆法、寫作策略和敘事邏輯都很棒,唯獨少了點力道,作家的intention不強。也就是說,我讀完一個很棒很棒的故事,可是作家要告訴我甚麼呢?並沒有很明確的收斂到某個方向,比較是陳述完各種可能後,開放給讀者自由心證,那感受接近當我第一次聽完柴可夫斯基六號交響曲、第四樂章結束後的那種感覺:嗄?這樣的結尾嗎?但當然柴六是一個反響極大的力場,因為柴可夫斯基用生命完成了六號交響曲,每個音符都是他對人生的總結,一種上達天聽的困惑之情,那是沒辦法比的。
Franzen缺乏intention之餘,也相較沒有如同柴六濃烈的情緒,所以可能最明顯的是心上浮起一層淡淡的哀傷或無奈之類的。老實說瑕不掩瑜啦,只是作為一個長篇小說的讀者,看到後面蓄積了那麼久的期待,真的會滿心嚮往狠狠地被擊倒、完全地被說服,有一個合而為一的凝聚緊縮,才會覺得非常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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