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影響人類最大的遺產,除了金融危機,還有爵士樂。正如九0年代知名薩克斯風手阿拉丁(Ahmad Aladeen)所說:「爵士樂不屬於任何種族或文化,而是美國帶給全世界的禮物」。
這份禮物傾倒眾生。
美國總統歐巴馬幼年對父親最深刻的記憶,便是父子兩人一起聆聽Dave Brubeck的現場演出,從此爵士樂成為他一生的嗜好;英國王儲愛德華八世曾經在Duke Ellington帶團赴英演出時,客串過大樂團鼓手;導演伍迪艾倫不但愛用爵士樂配樂,還是位業餘單簧管爵士樂手,一九八六年因樂團在小酒館演出,而缺席領取奧斯卡最佳原著劇本獎(作品是「漢娜姊妹」)。抽象派大師西班牙畢卡索的小提琴、荷蘭孟德里安著名的紅藍白黃幾何抽象圖和美國抽象表現主義普洛克(Pollock)的One,都是以爵士樂為靈感的作品,目前都收藏在紐約現代博物館(MoMA)。
爵士樂被公認為美國唯一的原創藝術型式、美國的古典音樂,以及二十世紀最傑出的音樂。連’Jazz’這個字本身,都被美國方言學會(American Dialect Society)選為二十世紀的代表字彙。然而所有正向的喝采,都不足表達它迷人之處於萬一。而它的迷人,來自於三個特質:
一、失衡的節奏:爵士樂讓人聽了會想打拍子或跟著跳舞,這種曲調稱為「搖擺」(Swing),也有人用音樂學的角度稱這種節奏是「切分音」,不過實際上爵士樂不均衡節奏的概念要比切分音複雜許多,樂手彼此之間有旋律、和絃的共識後,在此共識下,可自由把樂曲的重音放在意想不到的地方,讓節奏不再是固定時間的拍點,失去穩定感,進而產生各種可能。有的搖擺令你想擁人共舞,有的搖擺就令人想要阿哥哥起來。
二、即興演出:從古典音樂到美國國歌,任何旋律都可以成為爵士樂演奏的腳本,但旋律和和絃只是輪廓和起點,爵士樂手以此為基礎,加上自己的靈感、演奏技巧,用更改既存歌曲的旋律與和聲來凸顯自己,所以同樣旋律可以產生無限多演奏版本。
有個爵士迷曾經告訴我,他覺得爵士給他的啟發,便是即興。即興不是甚麼複雜的東西,只是一點小改變而已;「多數人的人生都是固定且一成不變,但只要有一點改變,好比今天走這條路上班,明天改那條路上班,生命中就會多出即興的樂趣」。即興演出中的極致是「即興連演」(Jam Session),地點不一定在舞台上,而在俱樂部或特別空出來的空間,時間多在正式演出之後的after hour,作用在於讓樂手互相娛樂和學習。沒有固定曲目,共享的只有部分曲調和速度,然後樂手輪流獨奏。許多樂手就是在這種氣氛下,自由發展演奏技巧而成為大師,最有名的大概是Charlie 'YardBird' Parker,看過Clint Eastwood電影「鳥」的人,對於片中初出茅廬的Bird因為Jam過了頭,被鼓手當場給難看的一幕,應該印像深刻。
Jam Session在很多爵士音樂節也成為重頭戲碼,考驗現場樂手的默契莫過於此。我自己很喜歡Jam Session那種互尬的感覺,說穿了跟Hip hop裡的Battle本質一樣,就是透過較勁、傳達自己與音樂的關係,當然也有互別苗頭的意味啦,總之,好的Jam如洗三溫暖,聽起來過癮,爛的Jam你就覺得冷翻了,幹嘛還不結束呢?
三、個人特質:正因為爵士樂必須仰賴大量的即興演奏,所以樂手的個人特質非常重要;說穿了就是得一聽便知這是誰的演奏。樂手得靠慣用的音色、速度快慢等技巧來樹立表現自己,沒有個人辨識度的爵士樂手便是失敗的樂手,而有個人風格的爵士樂手,即便是坐在後方的鼓手,都可享有盛名。
最近認得一位爵士貝斯手,他有句話講得好:「爵士樂的核心精神便是:你演奏你自己(You play what you are),但是在演奏自己之前,更重要的是你得知道自己到底是誰(before playing what you are, you have to know what you really are)!」他也告訴我一件很鮮的事:就是越好的爵士樂演奏者演奏出來的音樂,跟他自己越像;好比如果他喜歡吹得很快很快很多音,那他是個多話的人。可惜我忘記請他判斷一下,那Coltrane, Parker和Dizzy,哪個話最多呢?
因為這些特質,爵士樂打破歐洲古典音樂規範的綑綁,不拘形式地將「表現自我」推升到藝術殿堂。演奏者不再隱身樂譜背後。當音樂響起,演奏者將感覺、想法、主張,即興演奏,執行者瞬間變身為創作者。
然而,與其說爵士樂是種新音樂型態,不如定義成「音樂組合」,是聚集世界上音樂資源的結果。爵士樂誕生於一八八0到九0之間的美國南方,這裡比其他地區更容易接觸美國以外的各種文化,尤以法屬領地紐奧爾良為代表。當地黑人結合他們的藍調、靈歌和勞動歌,融合歐洲音樂和樂器,以及正統非洲音樂的自發性節奏而成,多在婚喪喜慶等各種人氣場合演出,也包括特種營業場所;簡單說便是維持氣氛的場合配樂,實質功能大過表演功能。
一九一0年代後期,已經開始聚富的紐約吸引南方樂手北上發展,加上廣播、唱片的推波助瀾,爵士樂俱樂部成為紐約上流社會的時髦消遣,爵士樂逐漸打進白人社會,紐約也躍居當時爵士樂的集散地。(史柯西斯的電影〈棉花田俱樂部〉,就是以此時的爵士樂俱樂部為背景,主角是當時正青的Richard Gere演的白人樂手)
除了聚集一流樂手,讓紐約在爵士音樂史上佔有一席之地,並成為全球「爵士之都」,是因為此地誕生「咆勃爵士」(Bebop)。二戰以後百廢待舉,紐約的爵士俱樂部無力支付大樂團演出的費用,大樂團於是支解成小團體求生存,樂手們不再以取悅俱樂部聽眾為樂,轉而控訴種族歧視、經濟失調等社會現象;在音樂表現上,咆勃爵士用超技演奏拆解後的標準曲目,並納入大量新旋律和和絃,節奏與旋律飄忽不定或亂無章法,難以辨認原先曲目,讓音樂感覺更有稜有角。
演奏「咆勃爵士」比大樂團爵士更仰賴樂手的即興演奏的技巧和天賦,代表人物如小號手菜鳥帕克(Charlie Parker)沒學過音樂也不識譜,卻能「憑感覺」即興吹出閃電般連串音符,久久不停,將爵士樂引導到更凸顯個人風格、也更趨近藝術表演的層次。
爵士樂在五0年代達到巔峰,六0年代以後,卻因搖滾樂興起而沒落。一九六三年,當披頭四跨出英國、席捲全球後,所有年輕聽眾更堅決地從爵士轉向搖滾。爵士樂手和聽眾出現斷層,聽爵士樂成為中年男女懷舊的樂趣;左派英國社會史學家、同時也是爵士樂迷的霍布斯邦(Eric Hobsbawm )有本書叫《非凡小人物》(Uncommon People: resistance, rebellion and jazz),在書中他就點明,美國在一九七二年的唱片與錄音帶銷量,搖滾樂佔七五%,爵士樂僅有一‧三%。
霍布斯邦這本書用歷史環境、生產條件的角度切入,描述二十世紀由平民勢力所創造的歷史潮流,其中有一章就是在講爵士樂,因為觀點特殊,相當好看。我特別喜歡他分析20~50年代爵士樂的這篇,把音樂放進歷史架構裡面解讀,一個程度上便會搞清楚原本以為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好比大樂團的出現和沒落,好比bebop的出現,其實背後自有此消彼長的環境因素影響著。
弔詭的是,雖然爵士樂在美國本土逐漸式微,但爵士樂手已陸續轉往歐陸、亞洲和拉丁美洲發展,反而向全球開枝散葉,六0、七0年代雖有大師如戴維斯(Miles Davis)、科川(John Coltrane)、柯曼(Ornette Coleman)努力創出硬式咆勃和自由、融合等爵士曲風,但狂放想像程度已超乎多數聽眾理解,越走越小眾,終究無法超越前人魅力。(這幾句話很多人可能不同意,尤其是自由爵士的擁護者!)
「爵士樂已死?」這個問題每隔一段時間便要被拿出來討論一下,我覺得最好笑的是,當Kenny G正紅時,有人開始問「到底Kenny G的音樂」算不算是爵士樂呢?一方面有人很認真的思考這個問題,但另方面也有人很悲觀地認為,連Kenny G這種easy listening算不算爵士如果都要討論,那爵士樂真的是被玩掛了。(對於這題,我認為Kenny G算不上爵士,因為辨識度不足,即興自由度也不足)。霍布斯邦也不否認爵士樂正走向食古不化的死路,並且認為這是「爵士樂的命運」。
不過爵士樂的樂趣與它的前途是兩碼子事,而霍布斯邦給的結論也很妙:就算光聽聽音樂,而讓未來自己去處理自己的問題有何不可?我舉雙手贊成。
我最喜歡的樂手是Johm Coltrane,第一因為他的樂器次中音薩克斯風比小喇叭不刺耳許多;第二因為什麼曲子到他嘴裡就變得非常自然、簡單;第三是他實在太有個人風格,他的流暢,他的音色,他的留白...;第四,他的音樂充滿思考,我每次聽他的演奏,無論是standards或者到後來一心向佛的冥想音樂,都好像在聽他分析自己的想法;第五,穩定又充滿感情;第六,他即興超厲害的,建議找他的alternative take來聽,令人驚嘆的想像力,的確只要變化一點點,整個就不同了。
擁有保守而古典口味的我,認為Love Supreme之前的專輯張張可買,Love Supreme之後就見仁見智了。我喜歡他的〈Ballads〉, 〈My Favorite Thing〉, 他與Johnny Hartman出的專輯,以及他與Red Garland組成的五重奏專輯(有人認為史上最偉大之爵士五重奏為Miles Davis Quintet,客觀來說,是吧,但我一直比較喜歡Red Garland Quintet)。
我最喜歡的歌手是Ella Fitzgerald,第一因為她的聲音變化多端,她可以唱出各種性格;第二因為她有一種氣度萬千、廣納百川的態度;第三,她可以跟各種組合搭配,都有不同風貌。
無論是CD或者LP,爵士人聲,現場錄音為優先;不管錄音好壞,現場錄音都有迷人之處。Ella的現場首選還是〈Ella in Berlin〉,這場她唱Mack the Knife實在太精采,忘詞也忘得太精采,光聽她怎麼去即興補起忘詞的空白就值得;個人最推薦是〈Ella in London〉三張一套的專輯,曲子選得好,張張好聽。
Ella與朋友的合作,普遍首選當然是〈Ella and Louis〉,一共三張,不太容易聽不順耳;個人首選是〈Ella and Pass〉,Ella和吉他手Joe Pass的合作,一共四張,還有一張漢堡現場,Ella的Scat當然很有聽頭,但我比較喜歡她用舒緩平靜而飽滿的口氣,很簡單自然地唱歌,這四張錄音室作品完全發揮得淋漓盡致,兩人之間的互動和默契無縫接軌,沒話說;漢堡現場這張少見,我在倫敦買的德國進口貨,或許因為是現場,Ella仍要耍點花槍,但又受限伴奏是文弱的吉他,所以要發揮也不盡興、要收斂也不夠集中。個人次選是〈Intimate Ella〉,這張要聽不只Ella,還要聽伴奏Tommy Flanagan,他非常棒。
Ella個人的錄音室作品,普遍會推薦她唱美國三大爵士作曲家--Cole Porter, Irvin Berlin和Gershwin的Songbooks,如果非買不可,買Gershwin就夠了。以及,Ella的錄音又多又雜而且曲目經常重覆,所以呢,個人專輯買精選集是最佳選擇。然而我自己決不買甚麼「艾拉唱聖誕歌」、「艾拉的情歌」等主題精選,這類錄音滿坑滿谷,信手可得,有需要的人還是可以自由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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