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慚愧,因為我是主張以暴力去解決內地孕婦來港產子的問題的人。但我認為,這是最有效的方法。我有反省,我想過因為自己是香港居民,吃好住好睡好大便好精神好,所以才可以說出這賤格的說話。但經過一輪腦筋的周旋,我堅持自己的理念。我愛我的同胞,因為大家都是中國人。但我不愛來港產子的孕婦,因為他們是沒有道德修養的中國人。廢話說完,入正題。
內地孕婦,為甚麼如此令人抗拒?原因,很簡單,是態度的問題。
香港人富有同情心,災難籌款、扶助老人、照顧傷殘,他們不遺餘力。唯獨內地孕婦,他們看見就反白眼,吐口水。原因很簡單,是因為(這群狗娘養的)內地孕婦氣燄極度囂張。試假設不是內地孕婦,而是日本孕婦、美國孕婦,英國孕婦來港產子,香港人是絕不憤恨的。可是,一提到內地孕婦,他們想拿掃把,化學武器,血滴子,飛彈將這群賤人踢回祖國。
莊豐源一案,令到香港法律的漏洞毫不掩飾地展現人前,而這漏洞又基於與中國有關係不能透過修改「基本法」補救問題,最後這群孕婦利用法律漏洞,理直氣壯下來生仔,令到香港人無話可說。嬰兒出生本是一件讓人欣喜的事,但是這群嬰兒的父母,走數,取綜援,呃房屋津貼,直接點說,即是搶納稅人的錢。
問題本非如此嚴重,因為我認為騙人財物是有辦法令人心服口服的,如痀僂老人在街上行乞,傷殘人仕向你拿錢乘車,他們都是卑躬屈膝,溫文有禮地「騙」你,使你誠心悅服地被人欺騙。可是內地孕婦,他們騙人財物的招式卻是反客為主,一副「我有資格」的樣子入境,像告訴你們應平等看我,因為我是循正途,走正路入境的。利用法律漏洞,領取政府綜援,申請房屋津貼,光明正大搶錢,吹咩?你們有能耐的,便把我趕走吧!看看你出事還是我出事?反正我賤命一條,我有甚麼損傷,我入稟法院告你們,賠償金足以養我一輩子。後來更可以變本加厲,說我丈夫有納稅、說香港人小器,我們中國自由行給你賺錢就行,下來香港拿綜援就不行。香港人可以說甚麼?只可以說,香港,太過「人道」。(當然,係人都知道,香港人賺o既係血汗錢,佢地賺o既係易過玩泥沙o既庫房錢)
「人道」應用彼此尊重的情況,而內地孕婦來香港產子便不是這個情況之內。香港政府應在非常時期用非常手段,正如對小朋友不應曉以大義,而是體罰,因為他們不明道理;正如對強姦犯,不應該只是監禁,而是死刑,因為那種傷害極難彌補;正如對日本右派,不應勸喻他們正視歷史,而是強迫他們正視歷史,因為他們唔見棺材唔知定。對內地孕婦,香港政府應命人拿散彈鎗,電鎗,並攜帶警犬,在她們使用骯髒手段來港時,譬如假裝肚痛,打自己的肚提前產子,開鎗並落閘放狗,問題便可迎刃而解。是否很不「人道」?對!因為他們來香港搶錢也從未「人道」過,既然如此,談甚麼「人道」?
內地孕婦們,我們的同情心,是用在一些有需要的人上。而不是用在那群搶我們錢時,還要說一句:「吹得我漲嗎?」的下賤孕婦身上。妳們搶我們錢,我們歧視妳,很公平嗎?不!到最後,妳依然有賺。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