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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農舍、農地政策爭議將落幕 農舍興建將可適當配置

宜蘭農舍、農地政策爭議將落幕 農舍興建將可適當配置 
2018年01月08日 14:47 中時 胡健森
宜蘭縣政府研擬新的農舍、農地政策引發軒然大波,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8日表示,經過與農委會持續溝通後,雙方已經有共識,有關農委會對農舍興建位置的行政指導原則,縣府將可依此原則「指導」農民對農舍興建做「適當配置」;也就是說宜蘭縣未來申請農舍興建不需要一定非得「臨路臨側」。
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上任後所拋出農舍、農地政策議題一波多折,這兩天又傳出縣府對制訂相關辦法恐再生變數,陳金德8日表示,經縣府與農委會持續溝通後,農舍必須蓋在「臨路臨側」的規定只屬農委會的「行政指導」,縣府可在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不違反農村發展前提下,「指導」申請興建農舍的農民做「適當配置」,這是最困難的問題如今已經確定下來,但詳細內容縣府要再進一步思考,某些狀況是屬「指導」性質,某些狀況則是屬「強制性質」, 縣府還需要一點時間再做調整。 陳金德另表示,經過他與副縣長黃適超分別北上與農委會討論後,目前雙方的共識就是「農業設施」與「農舍」分屬兩個不同辦法,不宜由縣府同時審查,這部分宜蘭縣政府也同意,畢竟本來就是分開審查,農舍屬建管單位,農業設施則是在農業單位。 陳金德說,農舍興建面積不得超過原申請農地的基地面積10%,中央法令本有明文規定,任何地方的命令一旦抵觸中央法規自屬無效,事實上也沒有人會提出超過10%的申請,否則建照就會下不來,因為不可能通過主管機關的審查;至於縣府所提出的40%範圍,指的是不能超過農地「縱深」的40%,以保持其他60%的農地完整,但是在40%的範圍內,縣府也不容許農民隨便施設、興建,縣府會仔細審查農地整體配置圖,只要通過縣府審查,申請興建的農民就可向所屬的鄉鎮市公所建管及農業單位分別申請。
陳金德表示,在申請興建農舍的規範方面,縣府原本就是訂定「審查作業要點」,至於農業設施部分則要再考慮,要看政府將規範或強制到什麼程度,最後再決定要訂定審查要點或者是自治法規,將會分開制訂;大約再花一、兩個星期的時間做整理確認後就可正式公布。 (中時)

本文連結: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108003559-2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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