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3-12-09 16:25:07| 人氣37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稅務問答/房產抵繳遺產稅 須過半同意 @不動產買賣#持分#公設地#危老#0912-913923高仕陳總

【經濟日報臺南訊】                                                                      2011.03.15   10:18 am     

臺南市林先生問:父親往生後,由於遺產中沒有現金或銀行存款可以用來繳納鉅額遺產稅,所以想要以遺產中的土地來抵繳遺產稅,但繼承人中有一人因為遺產分配問題,拒絕配合辦理,以致無法出具全體繼承人簽章的抵繳同意書,是否還能夠以遺產中的土地抵繳遺產稅?

 

南區國稅局臺南分局答覆:納稅人申請以實物抵繳遺產稅,須出具全體繼承人簽章的抵繳同意書,其目的在使抵稅實物能順利辦妥繼承及移轉登記為國有;若有部分繼承人因故拒絕配合辦理時,只要同意抵繳的繼承人符合相關規定,國稅局仍可受理抵繳。

 

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永佃權、地役權或典權,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本案林先生父親的繼承人共五人,各繼承人之應繼分均為五分之一,所以同意抵繳的繼承人數須超過三人,其應繼分合計為五分之三,才可受理抵繳,若同意抵繳繼承人數僅有兩人,則無法受理。

 

2011/03/15 經濟日報】http://udn.com/

 

若是您有買屋.賣屋之需求或有持分之房屋土地收購台北市15米以上、12米、8米、6米之道路用地公園綠地和新北市(板橋、三重、新莊、蘆洲、中永和)桃園都市計劃內之道路用地道路用地建地農牧用地、交通用地、山坡地、公共設施保留地等各型態之土地皆有收購。如有問題請來電洽詢:02-2587-1616 0912-913-923 陳先生(北市98經證字第00018)

台長: 房屋陳總仔

是 (本台目前設定為強制悄悄話)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