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與好友分享這篇文章

約定不動產過戶,應於訂約日起1個月內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北市某夫妻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將妻名下之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予夫,經該地政事務所以該夫妻於105年6月即簽訂契約,卻遲至107年1月始辦理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扣除其向稅捐處申報土地增值稅之期間後,仍超過法定申辦登記期限15個月,乃依土地法第73條第2項規定,各裁處登記費15倍之罰鍰各計新臺幣...

收件者E-mail:

請以分號區隔每個E-mail
例如:john@pchome.com.tw;mary@pchome.com.tw
信件標題:
與你分享這篇文章
訊息內容:
很精采的好文章!
如果你也喜歡,請轉寄給好友幫忙增加人氣吧!
您的名字:
房屋陳總仔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