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自二十年前的教師手冊19850206
(美術教學論述,雖然久遠,依然適用)
在理論上,大多數的美學思想都認為創作的動機來自感情的積極作用。而表現的媒介是因人而異的,如果創作者本身感到自己的創作過程是完美的,他的美感衝動由於創作技巧與形式的客觀化而達自我實現的狀況,即使不合於理論的美學原理,仍是絕對的藝術創作。所以在美學的教學過程中,教師應站在鼓勵與建立學生的表現信心的角度去引起學生的創作動機,依不同性格背景情境等條件,任何學生若能將內心所感的意象努力的表現出來,不論他的美的形式是否符合理論標準,教師均應尊重他的作品。如此才能在漸進的教學活動中,培養學生有意識的作自我實現的創作表現。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