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解釋: 總經理的報導被貼在組派
昨天去公司找同事接到了一個 “震驚” 消息.
華航總X理上了壹週刊! 二話不說中午大家出去吃飯的時候馬上殺去買~
哇~ 標題聳動喔! 雜誌封面耶! 大家興奮的打開一看想看看總公司豎立了什麼好榜樣給我們看看~
“華航總經理帶長榮空姐過夜”
好啊總X理您真是為了兩家公司的合併作了這麼大的努力, 小小職員在此深感敬佩, 深入敵軍探查敵情, 您不先享樂誰先享樂.. 喔喔不是您不入地獄誰入地獄呢??!!
壹周刊報的很精采, 連那位CP的名子都有耶~ 說是很好的朋友, 哇可以一起過夜的朋友耶~ 哇~ 上次是蘋果日報這次是壹周刊, 我看就算是林志玲穿泳衣代言都救不了梅花了吧?
可是總X理啊? 您不知道有沒有看過敝公司的FOM呢? 有機會請您翻第二章 “Disciplinary Review Board” 這一段:
Disciplinary Review Boards are responsible for investigating cases of improper crewmember attitude or behaviors, on or off the job
簡單的說就是當組員的行為有損公司的形象 (上班或是下班) 就要會開會檢討.
不過DRB最高階層由”Vice President”召開, 既然您的職位高於那個應該會不用開吧? 且您這麼偉大應該不算是 “crewmember~”
您或許該到松山航遜區看看您報導已經被人貼在待命室給大家看過了喔~ 還有組員友情留言喔~ 一位FO看到後說 “原來管理階層要求我們當聖人, 可是自己卻..”
今天一樣的case如果發生在第一線的組員身上想必DRB伺候記過一定少不了. 拜託都幾歲了還在記過啊? 梅花小學是嗎? 這種事情免不了要被叫進去辦公室訓一頓外加悔過書那一類的. 那請問您要來松山航遜區跟全體組員下跪一一解釋嗎? 還是要來個台灣政壇最喜歡的 “我如果真的有跟她xx的話就下台負責!”
如果您說是媒體亂報導, 那以後some crazy girl來公司鬧被鬧的組員也可以說那是無根據的啊? 如果您又說這是私生活跟公司無關, 那就樣就是說以後大家也可以用這一個理由了嗎?
我看飛機上應該開始供應蘋果日報跟壹周刊喔~ 今天飛機上組員都開始談論了連密碼都是用跟您這次事件的友關係呢!
還有一個姐跟我說她發現那個大阪的廣告後面的城根本是名古屋! 唉丟臉丟到家啊!
總X理, 有摸您會紅喔哈哈!
番外篇:
小斑斑的新MSN nickname:
我的志願:能像總經理一樣每天上酒家,與長榮組員吃臭豆腐和東區粉圓然後隔天早上她從我家離開
終於知道為何三申五令叫機師不要碰空服員了, 怕變成表兄弟嗎
小斑斑說的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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