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因「捨不得」讓孩子失去長大的機會:教養需要時間,陪孩子練習做決定、當自己的主人
一般來說,當孩子意見很多,或很執意去做一件事時,只要那件事不會危害他或別人的安危,你寧可讓他去試試看。父母的責任是提醒他,如果執意去做,有什麼可能的結果。要他自己決定要不要做,如果發生了不想要的結果,要自己去承擔。
文│陳姝伶、余怡菁
讓孩子練習做決定、讓他學習做自己的主人
尊重是個很抽象的名詞,父母應找機會在日常生活中示範。兒子兩歲時,有天我想去買菜,但他表示不想出門,想在家玩。看看冰箱,勉強湊合也可以,我就對他說:「我相信有時候我們會只想在家裡,哪裡也不想去,你今天有這種感覺,媽媽尊重你,我們不出去。」只要他的意見想法在我可以接受的範圍,我就依他的意思,而且很明白又刻意地使用「我尊重你的想法」這種字眼,讓兒子可以了解尊重的涵義。
尊重孩子,就是讓他有機會學習做決定,做自己的主人。從小開始,給他一些選擇,讓他練習做決定。如兩三歲的孩子,在我們掌控的範圍中,最簡單的選擇就是,「你想吃哪一種?你想穿哪一件衣服?」但這其中有些小技巧,不要用開放式的問句,否則一旦答案是「炸雞」,而我們回答:「不可以」時,對孩子是雙重打擊—不僅不被尊重,而且得不到想要的。所以父母要用選擇題:「你想要吃水餃或麵條?」給他一些選擇,讓他有做主的權利。
在適當的底線下,讓孩子承擔後果
隨著孩子長大,讓他自己決定,有時父母會面臨很大的挑戰,因為孩子好像意見很多,但就長遠來說,這是好的現象。而尊重不是讓他為所欲為,是在我們設定的範圍中,有自由運作的空間。
一般來說,當孩子意見很多,或很執意去做一件事時,只要那件事不會危害他或別人的安危,你寧可讓他去試試看。父母的責任是提醒他,如果執意去做,有什麼可能的結果。要他自己決定要不要做,如果發生了不想要的結果,要自己去承擔。
例如有些孩子早上睡醒不肯換衣服,執意穿睡衣上學,或是搭配得很奇怪,或是冬天穿很單薄的衣服,父母難免擔心孩子被人嘲笑或受涼生病。你可以告訴他:「有人可能會覺得你這樣穿很奇怪,會笑你,你也可能會感冒,如果這些可能的結果你都能接受,你要這樣穿就這樣穿吧!」然後就真的尊重他的選擇,不要想去保護孩子,或用你的標準和價值觀去左右他的決定。
協助孩子獨立,可用問題刺激他思考
等孩子大一點時,提供他一些做決定的技巧,可以開始用問句,讓他打從心底去思考。小的時候,你告訴他別人可能有的反應,大一點到上小學,你就用反問句:「如果你穿這樣去上學,別人會有什麼反應?如果別人笑你,你會怎麼樣?你可不可以一笑置之?」用一些問題刺激他去思考:「你的決定如果有這樣的結果,你願意去承擔嗎?」
我的美國鄰居曾和我分享一件事。
她兒子十年級選課時,執意要選最難的數學。她和孩子分析了一下他的數學能力,建議他選低一級的數學,可是孩子堅持:「我要試試,拿C也甘心!」她就放手讓孩子去選那門課。那一年,如她所料,孩子的確很掙扎,但她提供的支持是請家教幫孩子,不讓孩子過度沮喪,最後孩子拿了個B。
我的鄰居笑著說:「你相信嗎?我花了兩千美金的家教費,不過今年選課時,孩子自己說,我選第二級的數學就好了。我鬆了一口氣,他終於認清了自己的能力。那兩千元還是花得很值得,不是嗎?」我很佩服我這位鄰居的做法,這是尊重孩子的最佳例子。孩子的確做了不恰當的選擇,但父母提供的不是指責,而是一路的扶持,孩子不但從中學到了教訓,也一定覺得父母「很愛我」。
隨著孩子到初高中,尊重的範圍要愈來愈廣,例如孩子的興趣、才藝的選擇、後來大學科系及學校的選擇。父母可以在討論過程中引導他去思考,但不要隨便下結論:「你去唸UC(加州州立大學)就好了!」、「學法律比較有前途!」讓他完全沒有做決定的自由空間。
尊重孩子的所有權
談尊重時,隱私權常被提到。專家會建議父母不要偷看孩子的日記、進孩子的房間要敲門等等,但很少人想到孩子的所有權。原因在於孩子的東西是爸媽買的,而忘了東西給孩子後,就是他的,要尊重孩子的所有權。
曾有位媽媽說:「我的孩子很小器!那天我們在公園玩,天氣好熱,剛好有冰淇淋車經過,我買了根冰棒給他,付完錢,我咬了一口冰棒,孩子竟然大哭,把冰棒丟在地上,怎麼有這麼小器的孩子?我只不過咬了一口!」相信不少父母會有相同的想法:「就咬了一口會怎樣?冰棒是我出錢買的!」、「脾氣這麼大!冰棒都沒得吃!」
孩子為什麼會那麼傷心?對四歲的孩子來說,冰棒被咬了一口,已經不再是原來的冰棒,他會很失望;而好不容易握在手中的冰棒,媽媽問都不問就咬了一口,是很強烈的不被尊重的感覺。因為他覺得,雖然錢是媽媽付的,但是買給我以後就是我的,要不要分享是我的權利,應該得到最基本的尊重。
有位媽媽把唸初中孩子的飛機模型,送給一位來家作客的小小孩。孩子回來後又氣又急又傷心,換來的卻是媽媽說:「你放在書架那麼久也沒在玩,送人有什麼關係?」
「我是太珍惜它,才捨不得玩。」
「不要那麼小器!送人就送人!」
「可是那是我的東西!」
「那是我們買給你的!」
想想看這個對話中,孩子對他的東西的感情有沒有獲得父母的尊重?有時孩子對自己東西的情感,是很難切斷的。女兒四歲時畫了一隻玩具熊,非常得意,以大人眼光看,就是一些圓圈圈連在一起,沒什麼了不起。結果放在餐桌上沾到油,我告訴她:「媽媽沒辦法收藏,因為有味道,留著怕會生螞蟻。」她很捨不得,但禁不住我的勸說,最後還是答應把它丟掉。隔天,她坐在餐桌前哭:「我好傷心,我畫的那隻那麼可愛的玩具熊,你把它丟掉!我不可能再畫出那麼可愛的熊熊了!」大人可能覺得隨便再畫就有,但隔一個晚上,孩子卻還是那麼傷心。
這件事讓我發現,對孩子而言,什麼東西重要,什麼東西不重要,是孩子決定的,不是大人可以理性判斷的,所以孩子們所有的東西我都留著。最近幾年,每年暑假我會請女兒審視一遍小學時的作品,每次都會割捨一些,所以存貨在減少當中,算是一種進步。也直到這幾年,我才把他們嬰兒期的東西送人,因為女兒什麼東西都捨不得送出去,每一件東西都有她的記憶。
接受孩子的感受
另一種尊重的表現是,當孩子有負面情緒時,不要去指責或否認它,而要用了解的態度去尊重它。如孩子得不到想吃的糖果,你不要說:「有什麼好生氣!再亂發脾氣,去廁所罰站。」;當孩子被處罰了,傷心大哭,你也不要說:「還敢哭!做錯事還敢哭!」
慾望得不到滿足,很挫折、生氣,做錯事被罵或打了,很傷心地哭了,那些情緒對他們都是活生生、真實的感受,我們沒有權利告訴他,他不可以有那些情緒,讓他覺得有那些負面緒是很不好的事。
我們應該接受它,並告訴孩子:「我知道吃不到糖果你會很生氣,不過不能吃就是不能吃。」或是「媽媽處罰你你很傷心,但打人是不對的行為。」了解並接受孩子的感受,並不是認同孩子的行為,但最起碼,可以對孩子展現你的一分尊重。
摘自陳姝伶、余怡菁《教出這樣的好孩子》/天下文化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