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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5 02:04:49| 人氣54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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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公司搞不清楚什麼叫做「公私分明」,喜歡窺探員工隱私,也或者不是喜歡窺探員工隱私,只是想要利用員工的FB、微博、推特等與親友聯繫的網路空間曝光搞網路行銷,要不就是應徵時要求填上表格,要不就是到職後您的主管或同事偽裝成「朋友」套出您的FB、微博、推特,要不就是公司下令員工得加入公司官方粉絲團。大概主管們以為員工上班時間不夠長,下班不應該休息,即使員工的私人空間也要盡心盡力歌頌公司之偉大、讚頌主管之英明、掛保證公司賣的絕不是黑心商品。

 

 面對無關公事的問題一向是不回答,我甚至不用FB,當然也有人抱著應酬心態──狡兔三窟,用了三個FB。

 

同事就是同事,主管就是主管,即使批著「朋友」的外衣依然是在職場啊!My Melody即使戴著Hello Kitty的蝴蝶結,它也不會變成Hello Kitty。這觀念有很難理解嗎?您怎知道您的「朋友」同事不會指著您的FB跟您的上司分享呢?

 

我曾看過一個案例,某個冬天,A人在Facebook上放了一張於公司的午餐火鍋照,不是裸照是午餐照,一張平凡不過的午餐照,B人(A人以為的同事「朋友」)到A人上司跟前指著A人的FB照片時刻說「他上班都在混,竟然上班時間還在公司公然舉辦火鍋趴咧!」。以此為起點,隨之一陣人事風暴,鬧得雞飛狗跳的。跟紅頂白是人性,別給小人見縫插針的機會。

 

 

僱主不得索取 員工社交媒體密碼  2012年09月28日 09:12   星島日報

加州州長布朗昨日簽署了法案禁止公司行號及公立大學正式要求僱員、求職者和學生,提交他們的社交媒體登錄名稱和密碼。

由州參議員余胤良所提出的SB 1349,提供全加州的大學學生保護,而由州衆議員坎波斯(Nora Campos)所提出的AB 1844,則為僱員和求職者提供相同的保護。

因應全美有愈來愈多公司行號和全國範圍內的大學,要僱員、求職者和學生交出他們的臉書(Facebook)和推特(Twitter)的帳號資料和密碼,而有了這些法案。

余胤良表示,「今天加州宣告個人隱私的侵犯是不可接受的,僱主或大學要求社交媒體帳戶,不僅沒有必要,而且與工作表現或能力無關。」

布朗表示:「黃金州在社交媒體革命上領先,這些法律將保護全加州人免於莫須有的個人社交媒體帳戶的侵犯。」

除了學生和僱員的隱私以外,進入社交媒體帳戶以可能侵犯家庭成員和朋友的隱私,而他們只不過想與自己人分享資訊。

余胤良說,「這些社交媒體常為個人用來與親友分享私密的信息,包括年齡、婚姻狀態、宗教、性向和個人照片。這些信息用於聘僱和入學決定是非法的,絶對無關個人的工作能力或課堂上的成功與否。」

消費者倡議者Jon Fox說,「SB1349是保障加州人憲法隱私權的重要一步。」。

此立法也禁止僱主和大學要求僱員、求職者和學生的個人電郵地址和登錄資料。

 

奇怪詐騙集團、假職訓真課程推銷及一堆莫名的電話怎麼找到您的?當然是從學校通訊錄、人力銀行網站看到您的資料的啊!

 

要留通訊錄就留郵局(出租)專用信箱,這招是跟我大學教授學的,她很聰明的留郵政信箱。通訊錄這種東西,很難控制它會流到哪去,有詐騙集團就鎖定教師、教授家屬進行詐騙。

 

順便附上一則精彩文章,無名關了,擔心它會消失,就直接剪下來:

台長: Blanc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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