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8-06-06 12:08:32| 人氣86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九萬兆執政》擴大內需 平衡城鄉?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 陳錦稷(作者為雲林縣政府財政處長)

對台灣這樣以依賴出口為成長動能的經濟體,用貨幣升值來因應輸入型通膨的政策手段,恐怕有導致出口衰退,經濟遲緩的顧慮。

在採取何種貨幣政策左右為難的情況下,國際貨幣基金(IMF)曾建議亞洲國家直接透過財政政策,一方面緩衝物價帶來的衝擊,另一方面藉由反循環的財政政策,適度擴張政府支出達成自動穩定因子,來減緩經濟衰退的衝擊。就此而言,新政府端出「加強地方建設,擴大內需方案」的經濟政策,算是呼應此一財政政策思維下的一帖良方。此外,新政府擴大內需的政策,採取由下而上,讓地方縣市政府向上陳報地方確有需要的建設計畫,立意亦甚佳。尤其在地方政府債台高築,甚至瀕臨債限的情況下,擴大公共建設,此一擴張性的財政支出,更顯得彌足珍貴。

然而,若真要達到擴大內需的政策效果,則此一額外增加的政府預算,應投入於原本公共建設較為缺乏,以致經濟發展較為弱勢的中南部縣份,讓勉強擠出、有限的財政資源,能夠創造出公共建設最大的邊際效用。在蕭萬長內閣時代,擴大內需讓中南部縣市有機會開拓諸如76、78、82等多條東西向快速道路,讓交通基礎建設落後的中南部有機會發展,即為著例。因此,擴大內需的同時納入平衡南北差距的積極思維,才能確實刺激經濟成長,創造最大邊際效用的政策內涵,此乃不分藍綠縣市首長一致的呼聲,新政府實應於執行時納入參考。

甚至,從擴大內需方案所需的1141億元預算的來源來看,這樣也才符合公平正義。事實上,前述預算除500億元將來自形同變賣祖產的國營事業釋股預算外,另外353億元將來自檢討中央政府九十七年度歲出經費,也就是中央政府預算將同步追減353億元,而這筆預算原即來自中央政府匡列予地方政府的計畫型補助計畫。所謂的計畫型補助預算,本含有國土均衡發展的城鄉平衡思維在內,現在的擴大內需預算卻是按人口數來分配。表面上分配公式至少做到了齊頭式平等,仔細分析財源的背後,卻存有排擠弱勢縣份計畫型預算,來成就都會區擴張財政需求的不公陰影。


■ 中央擴大內需 只給中南部縣市2天準備
* 記者吳幸樺/台南報導

針對新政府將分配583億擴大內需預算給地方,經建會今天將召集縣市長召開討論會,民進黨執政的七個中南部縣市首長,昨晚在台南市召開高峰會,會後由地主台南市長許添財代表提出結論表示,中央只給中南部縣市二天時間準備,卻給國民黨執政縣市兩個月時間,簡直是開玩笑;且以人口數作為預算分配額度標準,恐將更擴大南北差距。

出席這場聚會的縣市長包括許添財、高雄市長陳菊、台南縣長蘇煥智、雲林縣長蘇治芬、嘉義縣長陳明文、屏東縣長曹啟鴻及高雄縣副縣長葉南銘等。

許添財在會後代表向媒體表示,中南部縣市長認同新政府以地方公共建設擴大內需的立場,但經建會匆促邀集縣市長開會,未考慮各縣市議會正召開定期大會,許多人不克出席,是不尊重地方的作法。他表示,中央只給中南部二天準備,但台中市長胡志強卻坦承二個月前就知道擴大內需案,縣市長還是得克服萬難,取得經費。

許添財表示,擴大內需1144億元中,地方建設佔583億元,與會縣市首長都認為,這筆經費不應從民進黨政府既定的年度預算追減,而是應該外加,且經費送達立法院審查前,應讓各縣市知道分配額度到底有多少,過程要公開透明。

縣市首長也認為,南部人口外移問題普遍,以人口數作為分配標準,只會擴大南北差距,建議對於雲林以南縣市應再加碼兩成。且因行政院要求擴大內需預算需在年底前執行完畢,許添財表示,時間過於緊迫,希望未來預算執行,應以地方政府對中央代收代付,不需經地方議會的墊付審查,以免延誤執行,且執行完畢時程,也應以發生權責的時間為準。


■ 急就章 馬政府預算案一團亂
* 記者黃維助/特稿

馬英九上台後首次提出的兩大預算案,昨遭立院預算中心重砲直批「有悖法制」,打了自詡「依法行政」的新政府大巴掌;檢視劉兆玄內閣速成提出的兩項預算案,不僅違背預算紀律,與預算法規牴觸情況更「罄竹難書」,這就是「準備好了」的執政團隊嗎?

行政、立法兩院分掌預算編列、審議之權,但政院送審的九十七年度追加減預算案及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修正案,內容卻多處違反預算法令,且屬重大違規,政院似乎渾然不察其嚴重性,甚至硬拗狡辯預算編列「合法」,言行不一,令人咋舌。

以工程會編列的補助地方政府營建工程物價調整款八十五億餘元經費,預算書竟主張「如有賸餘經費將辦理其他工程」,無視擴大公共建設條例規定的「未執行部分預算應依預算法規定解繳國庫,不得移用」,及預算法所定「其經費未經使用者,應即停止使用」,竟漠視法律至此。

更甚者,包括追加減預算案與補助地方擴大內需建設方案的數百億元預算,本應併同預算案送來經核定的細部計畫,卻付之闕如,形同強迫立院「閉著眼睛」審預算,因為沒有細部計畫,就不知道預算內容、效益評估,等於要立院簽張空白支票,就算與擴大公共建設精神差距十萬八千里的換燈具、買垃圾桶也都要照給錢,說得通嗎?還是如民進黨團所言,這些小型工程款真是「選舉後謝」?

九十年唐飛內閣上台後,送審九二一特別預算案,其中二百億餘元預算缺乏細部計畫,國民黨掌控的立院二話不說直接砍掉,試問,現在一黨獨大的國民黨,難道可以「昨是今非」,放任違法預算過關?

馬政府標榜依法行政,急就章式的預算案卻編得一團亂,程序及實質都涉違法,若不反省導正,那就真是恣意妄為。

台長: 台北光點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