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游姵瑜
英國不僅是歐洲主要的油氣生產國,同時也是全球數一數二的能源消費國。但是,在能源有限的未來,唯有未雨綢繆,預防能源危機,才能掌握制勝先機。結合環保與科技,英國不僅活化工業環境,更引來外資齊聚,這其中有何創新秘訣值得台灣借鏡?
從電影「明天過後」,到美國前任副總統高爾現身演講的紀錄片「不願面對的真相」,無論是虛構場景或現實情境,都給了全世界一場前所未有的震撼教育。
全球暖化有多嚴重?能源枯竭有多岌岌可危?也許普羅大眾仍感受不到能源短缺的末日危機,只知道幾個中東國家強取豪奪、烽火連天,就只為了這維繫國家興亡的能源——石油。「能源有限,但是人類的慾望無窮」,全球人口爆炸式地遽增,科技發展犧牲環境、空氣,舉目所見,不乏怵目驚心的污染畫面,就連全球舉足輕重的石油公司雪佛龍(Chevron),也曾在2005年的廣告中,穿插一段由公司總裁David O’Reilly所公開發表的言論,他嚴詞警告:「能源將是本世紀定生死、決勝負的議題之一……,石油不虞匱乏的時代已經結束了,我們所消耗的能源,將會影響未來是否還有發展可言!」
文明發展取決於能源的調度使用,如果能防範於未然,將原先烏煙瘴氣的工業轉型為潔淨與節能的產業,以可更新能源取代對環境的過度傷害並減輕土地負荷,如此展望未來才有前景可期。
企業帶頭走 減緩暖化人人有責
據2006年《Financial Times》報導,身為金融業重大投資銀行之一的摩根史坦利,宣布將投資30億美元於碳排放市場和能源專案,屆時這筆資金將投入全球排放交易系統中購買碳排放額度,並同時投資低排放能源項目;而另一方面,花旗銀行也加入對抗全球暖化的行列,為減低碳排放交易盡一份心力。
而向來以推動永續能源運動為己任的歐洲人,為了突破資源有限的困阨,不僅將節能視為舉手之勞,更將環保落實為生活本能之一,並就地取材,以永續能源如:風力、水力發電等取代化石燃料,將愛護能源視為維護生態保育的首重課題。也因此,歐洲國家將環保視為社會責任,除教導人民能源取得不易外,也教育他們支持高能源價格政策,由此可以防微杜漸,更能有效控管能源的消耗量;這項深謀遠慮的策略,也使得歐洲人能把公共資金浥注在石油以外的能源發展,並且無後顧之憂,可以提早為替代能源的開發工作做準備。
環保刻不容緩 力促環境與經濟共生
據《斯特恩報告:從經濟角度看氣候變化》中指出,氣候變化的總代價和風險,將相當於每年至少損失全球5%的GDP,最多更可能影響至20%的GDP;對照之下,如即刻採取環境減壓動作,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等,這些損失可以被控制在1%的GDP左右。而目前歐盟、美國加州政府,正採取雷厲風行的減排污染政策,配合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京都議定書》的制定內容,相互尋求科技與國際合作空間,一同催生低碳市場的可能性、提高創新投資的效能、制訂產品規格標準,落實「潔能」與「節能」雙管齊下的雙重效率。
過去,身為石油輸出國之一的英國,常年仰賴石油出口獲取貿易利益,但是隨著石油開採量的每下愈況,英國的石油儲備量從2000年的50億桶,下降到2002年的47億桶,到2004年只餘45億桶。但是英國境內與日倍增的石油需求量,讓英國政府一度仰賴煤炭進口來維持工業生產,但是在耗損石油燃料與煤炭排放量的同時,他們也警覺到,經濟高度成長的代價,換來的卻是一個傷痕累累的環境,而氣候變化的加劇,衝擊的不僅是英國人民的生計;倘若潛伏已久的環境危機一觸即發,全球人口終將無一倖免。
因此,英國政府為了長遠的將來做打算,近30年來大力調整國內的產業結構,將原先耗能較多的重型製造業,轉型為以服務業為主的第三類產業。初步著手的前10年,就有立竿見影的成效,鋼鐵製造業的規模已經大幅度減少近50%,有效遏止工業污染排放量。
從此開始,英國不僅「對症下藥」,降低社會對能源的依存度,並同步開發風能和潮汐發電等可替代能源,力圖開創後現代工業社會裡,另一波繁盛的綠色經濟。
科技革新 點亮英國新商機
在2006年WEF所發表的「2006年環保績效指數」(Pilot 2006 Environmental Performance Index)排行中,英國在全球144個國家裡崢嶸出眾,獲得第五名的肯定。這項以「減少環境所帶來的健康壓力」及「促進生態與天然資源的永續經營」兩大環保訴求為前提的評比專案,是採用「接近目標」(proximity-to-target)的研究方式,除了可忠實反映出一國當前的環保綜合成效,也可當作是一項驗收成果,考驗政府是否能探本溯源,找到「治本」之道。
英國駐台貿易暨投資署署長David Percival指出,從2001年至2004年期間,英國環保產業創造了23萬個新的工作機會,年營業額達250億英鎊,迄今更有1萬7千家新公司成立,就業人口突破40萬人,分別投注於清潔技術、水處理、空氣和土地污染控制、海洋污染控制、噪音和震動控制、可再生能源、環境監測、能源管理與資源再生使用等專業領域,顯示英國環保事業已不再是新興產業,而是能為英國重燃生機、創造無限商機的新法寶。
David署長更進一步指出,目前英國有3%的發電量來自風能,該國的遠程目標是希望在2010年前,將可再生能源的使用率提升至10%,其中包括開發風力、潮汐能及生質能,而到了2015年,所佔比例將調高為15%,其中風力將會是主力來源。為了促使長程目標可以如期達成,英國藉由立法執行嚴峻的制裁工作,只要該公司能源控管與防污的效率不夠好,課稅機制就會啟動,徵收部分的「罰款」作為其他再生能源研究機構或研究團體的輔助經費。除了政府的嚴密督責外,也因為英國企業本身實事求是的嚴謹態度,從1990年代開始,英國漸入佳境,至今減少近15%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所謂「打鐵要趁熱」,英國政府決定要「乘勝追擊」,立法規定要在2050年前,達到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60%的新目標。
David強調,英國身為歐盟會員國之一,除了要嚴格監督自己能否遵從《京都議定書》的協定外,也希望英國做為環保產業的驅動者,能輔導其餘歐盟國家,並與鄰近的德國汲取再生能源的開發經驗,一同切磋琢磨,利用可再生能源,活化都市能量,重現觀光與民生經濟,並藉由技術轉移及經驗分享等流程,與歐盟組織同心協力,戮力將這彌足珍貴的成就推廣至海外國家。
英國企業別具巧思 創新節能有一套
英國維珍航空公司老闆Richard Branson爵士,為了響應英國的環保科技運動,也提出了他自己的一套創新方案,而這項創新之舉除了能紓解機場的擁擠人潮外,還能使航機的運作更為平穩,並將大幅減低燃油量,抑止碳污染的擴張。
而主導這套措施的核心步驟之一,就是「起步排位」(Starting Grids),意指為所有的起飛航機劃分不同的停機位,如此一來,當航機在起飛前,就會被引領至就近跑道各就各位,這「排排站」的方式不僅省時方便,也可減低引擎運作的時間。Richard爵士進一步表示,如果現行的國際機場都能率先採取這種節能方式,每年將可節省數百萬公噸的燃油,因此維珍航空計畫,在未來的10年內投資30億美元,全力投入新能源的開發工作。
除了英國航空業者正集思廣益,要為「節流」作充分努力外,英國石油巨擘如殼牌(Shell)及英國石油(BP)也嘔心絞腦,要為石油供給有限與環境問題,訂立新能源開發和運用可再生能源的目標。以殼牌集團來說,他們於1997年就成立了可再生能源部門,旗下成立太陽能和風能兩家公司,1999年又成立了氫能部門。而BP也意識到了企業所應擔負的回饋角色,即是以尊重自然環境的模式生產,履行其保護環境的要務,讓企業體成為社會公民的良好典範。於是,BP以行動力樹立起新一代的行銷形象:「創造一個不必由石油驅動的世界」,從2000年開始,BP煥然一新,設計了一個由綠、黃、白三色組成的太陽花標誌,試圖表達動態能源的各種形式,從石油、天然氣到太陽能,角落裡小寫的bp兩個字母,除了象徵「British Petroleum」(英國石油)外,又被巧妙地詮釋為「不僅貢獻石油」(Beyond Petroleum)。截至目前為止,BP已經成功減少了10%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也真正實現了「節流」的理想,為公司節省了6.35億美元的開支。
環保科技使環境受益 人類也受惠
英國經濟之所以能繼工業革命後,再創成長高峰,這得歸功於英國人的「先見之明」,從原先工業革命時期奠定下的煙囪產業基礎,徹底脫胎換骨,逐步轉型為無煙害污染的綠色產業,促進再生能源的循環利用,為達成企業永續經營的遠景,從減少碳污染排放開始,發展潔能產業與節能科技,成為歐盟體系中另一顆創新經濟的新亮點。
從1990年開始,環保產業已經為英國創下35%的經濟成長率,而這個數字隨著環保產業的蒸蒸日上,仍持續向上攀升。不可否認的,企業創新思維是主導環保機制可以成功運作的主要關鍵,雖然在投資初期,多半只有苦勞卻得不到酬勞,但是以長期經濟效益來看,一時的損失卻能換來日後朝氣蓬勃的連鎖商機。
一旦從這裡開始,開啟了這把節流之鑰,顯而易見的是,可以為企業預先節流,降低成本、增加獲利;另一方面,又能使地球不再做無聲的抗議,讓環境和企業永存一線生機。那麼,環保科技產業會是門好生意嗎?答案已是呼之欲出。
見賢思齊 台灣也可以化腐朽為神奇
當歐洲各國之於環保正如火如荼地展開一連串改革與補救措施的同時,台灣在這場與「溫度賽跑」的考驗賽中,同樣不容缺席,才能克服世紀末日來臨的恐懼,保有我們僅存的這個地球。
相較英國的發展經驗,不因經濟利益構成對環境的二次傷害,將環境保護視為第一優先任務,台灣人卻因為工作機會的短缺,經濟壓力迫使新一代不得不另謀出路,主張台灣應發展新一波的綠色製造業;畢竟一旦黑色製造業的爐火再度燃起,台灣的環境也禁不起「二度灼傷」。
據環保署預估,到本世紀末,溫度將持續上升5至6度,屆時台灣將有200平方公里的土地被淹沒,將有成千上萬民眾流離失所,後果嚴重不容小覷。也許台灣自認是宛如滄海一粟的小國,地狹人稠比起舉世大國的強力號召下,影響力著實有限,可是現實數字卻揭露出台灣人無法置身事外的事實——台灣每人每年平均製造10噸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高過同以工業為利基點的德國、日本和英國;整體而言,台灣人口占世界總額的0.4%,釋放出達全球總排量1%的二氧化碳。
因此,台灣國會如立法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及〈溫室氣體減量條例〉,就能向國外的綠能團體或相關單位透過技術移轉與合作,增加環境負載力之外,物價也不再隨國際油價動盪而漲聲四起,消費者也不必再憂心忡忡。台灣雖小,起碼也是「五臟俱全」,有人力、有技術,搭上水力、風勢,就能密集開發新能源產業,督促企業肩負環境保護的使命,推展新動能,展現經濟新生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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