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傳佛教的轉世傳承】
轉世傳承,又稱祖古傳承,藏傳佛教寺院中一種傳統的繼承制度,最早起源於噶舉派,後來擴及藏傳佛教的所有宗派中。在原有的修行者過世後,經過某些宗教儀式,以找出可能的新任的繼承者。這位繼承者經過眾人承認後,被認為是原任修行的轉世,享受有他的頭銜,與一切宗教及政治上的權利義務。
轉世傳承者被通稱為祖古、靈童、活佛,但他們通常也會被冠上其他的宗教頭銜,如仁波切、堪布。
藏傳佛教理論
佛教認為,人死去以後,「識」會離開人體,經過一些過程以後進入另一個剛剛開始的新生命體內,該新生命體可以是人類,也可以是動物、鬼、神。這被稱為輪迴。佛教認為,人只有到達涅槃的境界方可擺脫輪迴,其他人在死亡後,會依據他先前的業,決定他如何轉世。但是密宗修行者可以通過修行頗瓦法,來自由選擇下一世輪迴轉世的地方,因此他能夠利用轉世傳承的方法,不斷的累積自己的修行,直到成佛。
歷史源流
佛教傳入西藏之後,藏人普遍相信前後世的存在,也形成對聖者前世不同化身中利益眾生的功德,進行祈願和隨喜的傳統,並出現很多傳誦觀世音菩薩本生故事的經典。如:古代西藏典籍《嘛尼全集》和《五部箴言》,以及阿底峽尊者蒞臨西藏時(十一世紀)的著作:《珠寶之鏈》和《噶當弟子問道錄》等。
藏傳佛教中,最早建立傳承制度的是薩迦派,但是他們並非轉世傳承,而是以家族傳承的方式,由昆氏家族中的男性中抽籤選出。他們的領導者被稱為「王位持有者」或「薩迦法王」。
十三世紀初,藏傳佛教的轉世肇始於噶舉派(白教)的噶瑪巴世系,已經傳到了第十七世噶瑪巴。在噶舉派首創轉世傳承制度之後,寧瑪派與格魯派修行者紛紛跟進,形成了當今廣泛的轉世認證傳統。在明清之際出現許多轉世傳承。達賴被認為是自1391年以來經歷了13次轉世,而班禪經歷了10次轉世。現在,在藏傳佛教薩迦、格魯、噶舉、寧瑪、覺囊、珀東等宗派,以及苯教中,有很多轉世喇嘛肩負著護持教法的重任。
建立認證制度
一直以來,轉世盛傳於佛教傳說中,但卻在藏傳佛教中得以發揚光大,形成靈童傳統。另外,西藏原始苯教也主張前後世的理論。轉世的靈童不只是宗教領袖,也是大量寺院財產的擁有者,有勢力的地方政治領袖,因此人選的認定一直是爭議焦點。為了管理這樣的情況,格魯派在西藏取得優勢之後,第五世達賴喇嘛要求西藏所有的轉世傳承者,必須由達賴喇嘛來加以認證,新的轉世傳承也必須經過達賴喇嘛認定後才獲得承認,將之前由各地寺院自行建立轉世傳承的方式加以制度化。至於達賴本身的轉世,歷來需要獲得班禪認定。因歷史上,達賴和班禪互為師徒。這樣的制度直至近代達賴和班禪關係破裂才停止,清朝便決定改以抽籤方式來認定活佛。1791至1793年之間,廓爾喀(今尼泊爾)軍隊入侵西藏,西藏政府請求滿清政府派兵支援;滿清官兵驅逐廓爾喀軍隊之後,滿清政府以完善西藏行政為藉口,制定《二十九條章程》,要求以「金瓶掣簽」認定達賴喇嘛、班禪喇嘛和其他呼圖克圖的轉世。
後來認證方式即眾人使用至今的金瓶掣籤。蒙古活佛哲布尊丹巴,章嘉活佛須經在北京的金瓶掣籤決定,達賴和班禪的金瓶掣籤使用在拉薩的金瓶舉行。因為夏瑪巴參與反對清朝政府,噶瑪噶舉派傳承被廢除,因此在《欽定藏內善後章程》未規定噶瑪噶舉派的祖古噶瑪巴要參與金瓶掣簽。清朝政府隨後對於轉世傳承多所限制,出現多位被禁止轉世的活佛,如準噶爾的喇嘛與噶舉派活佛夏瑪巴,因為曾經反對清朝統治,都被禁止轉世;所有轉世都必須經過清朝理藩院同意才能進行。清初在理藩院註冊的呼圖克圖有148位,清末有160位。1963年在十四世達賴喇嘛的許可之下,第十六世大寶法王認證其侄為第十四世夏瑪巴,恢復夏瑪巴的轉世傳承。
就宗教本身而言,轉世的用意為能繼續或完成上世尚未圓滿的傳教利眾事業。但在世俗角度,轉世是一種財產權、宗教及政治特權的轉移方式。轉世傳承發展為外界對轉世修行者認可的一個政治化制度,所以與傳統一對一轉世的概念不同,並不是每一個轉世修行者身後都可能獲得轉世傳承的確認。
轉世認證的方法
在西藏轉世認證制度中,有各種轉世的認證。如:同續轉世、業願轉世、受教或加持轉世等。轉世認證的傳統建立以後,尋訪、認證的方法和途徑也逐步完善和健全。當原任修行者過世後,寺院會使用不同的儀式,尋找活佛圓寂後出生的嬰童,從中選定一名作為先輩活佛之轉世的靈童。
靈童選擇的標準,包括了預言、遺囑、指示或特殊跡象、其他修行者的特殊感應、或是某些吉祥的預兆,尤其是寺廟中出現的徵兆。在舊有活佛圓寂之後,他的弟子即會根據這些方法來尋找靈童。在找到靈童之後,也會對他進行一些測驗,例如,檢查他出世的時間是否是老活佛圓寂的時間,測試這個孩子能不能準確無誤地講出前世的生活點滴,認得前世喇嘛中熟知的某一位、能選出喇嘛生前使用過的器物、或者回答一系列他前世可知的問題。除此之外,還有祈請聖者占卜;祈求世俗護法的神諭;觀察拉姆拉措湖和其他護法之魂湖等很多方法和途徑。當出現一個以上的靈童候選人,難以斷定之時,也有在佛象聖物前,舉行「食團問卜」(或稱「麵團球占卜」-譯者)決定的慣例。最後靈童會被迎入寺中,在成年後,經過坐床儀式,正式繼承先輩活佛的宗教地位。
現代發展
西藏的轉世傳承制度,是由各地寺院獨立發展,所以各自擁有自己的傳承與制度。傳統上所有這些傳承是要經由各教派的最高領導人加以認證,而西藏最高的宗教政治領袖-達賴喇嘛,擁有最終的認證權力,他也有權中止轉世傳承。但清朝時期西藏的政治權利被清廷所控制,活佛認定開始由中央直接管理,到了現代一樣需經過中央批准才得以讓渡,因為達賴喇嘛宣布去政治化,喪失政治上的權利,開始又有少數密宗修行者宣稱自己是新的轉世傳承,或是同一轉世傳承出現兩名以上的繼承者(如目前17世噶瑪巴與班禪),定義有陷入眾說紛紜的趨勢。
中華民國政府
中華民國政府在1935年所制定、2003年廢止的《管理喇嘛寺廟條例》,規定轉世者以曾經轉世者為限;其向未轉世的喇嘛非經中央政府核許,不被承認轉世。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維基文庫中相關的原始文獻: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管理辦法
為了更好的對活佛的轉世進行管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頒布《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管理辦法》,對活佛轉世進行嚴格的規定和控制,規定藏地所有的轉世傳承除教義規定,即「藏傳佛教教義規定不得轉世的」之外,還要接受中國政府的同意與認可,即「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明令不得轉世的」。然而,一些「寺廟」出於利益考慮,仍然使得假活佛層出不窮。宗教事務局為此頒布了活佛轉世在線查詢系統,將居住於全國的轉世活佛信息登記於系統中以便信眾檢驗。
各教派轉世傳承
格魯派:達賴喇嘛、班禪喇嘛、哲布尊丹巴、章嘉呼圖克圖、熱振活佛、阿嘉活佛、嘉木樣、祈竹活佛、林仁波切、帕巴拉活佛
噶舉派:噶瑪巴、夏瑪巴、創古仁波切
寧瑪派:頂果欽哲
轉世傳承是外界對轉世修行者認可的一個政治化制度。並不是每一個轉世修行者都可以獲得轉世傳承的確認。沒有獲得轉世傳承也並不等於修行者停止轉世。就宗教本身而言,轉世的用意為能繼續或完成上世尚未圓滿的傳教利眾事業。
在西藏轉世認證制度中,有各種轉世的認證。如:同續轉世、業願轉世、受教或加持轉世等。轉世認證的傳統建立以後,尋訪、認證的方法和途徑也逐步完善和健全。當原任修行者過世後,寺院會使用不同的儀式,尋找活佛圓寂後出生的嬰童,從中選定一名作為先輩活佛之轉世的靈童。靈童選擇的標準,包括了預言、遺囑、指示或特殊跡象、其他修行者的特殊感應、或是某些吉祥的預兆,尤其是寺廟中出現的徵兆。在舊有活佛圓寂之後,他的弟子即會根據這些方法來尋找靈童。
在找到靈童之後,也會對他進行一些測驗,例如,檢查他出世的時間是否是老活佛圓寂的時間,測試這個孩子能不能準確無誤地講出前世的生活點滴,認得前世喇嘛中熟知的某一位、能選出喇嘛生前使用過的器物、或者回答一系列他前世可知的問題。除此之外,還有祈請聖者占卜;祈求世俗護法的神諭;觀察拉姆拉措湖和其他護法之魂湖等很多方法和途徑。當出現一個以上的靈童候選人,難以斷定之時,也有在佛象聖物前,舉行“食團問卜”(或稱“麵團球占卜”)決定的慣例。最後靈童會被迎入寺中,在成年後,經過坐床儀式,正式繼承先輩活佛的宗教地位。
1791至1793年之間,廓爾喀(今尼泊爾)軍隊入侵西藏。當時,西藏政府請求滿清政府派兵支援。驅逐廓爾喀軍隊之後,滿清官兵以完善西藏行政為理由,制定了《二十九條章程》,要求以“金瓶掣簽”認定達賴喇嘛、班禪喇嘛和其他呼圖克圖的轉世。
用金瓶掣簽的方式來認定藏傳佛教最高等的大活佛轉世靈童,是清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正式設立的制度。
元代以來,西藏事務俱是由西藏僧侶的領袖人物、信奉藏傳佛教的蒙古王公與西藏的大貴族操持。中國皇帝對西藏重大事務時爾也派欽差進藏督辦。清朝初期,北京加強了對西藏的直接控制。康熙帝、雍正帝、乾隆帝考慮到對邊遠蒙古部族,西藏的大貴族的約束,都對西藏達賴和班禪兩大活佛轉世體系採取優撫政策。
在清朝康熙至乾隆時期,西藏各教派紛爭激烈。遊牧於青海的蒙古王公和西藏的地方門閥勢力,用各種辦法控制西藏的大活佛,以便擴張自己的勢力,並鞏固所獲得的特權。當時,蒙藏地區大活佛圓寂之後,轉世靈童主要是由最有名望的靈媒巫師“吹沖”來認定。
雍正五年,清政府正式在西藏設立駐藏大臣衙門,內閣學士僧格和副都統馬喇成為首任駐藏大臣。駐藏大臣不僅直接掌管西藏政務,還直接督察西藏宗教重大事務。對大活佛轉世靈童的認定除了“吹沖”降乩以外,還需報駐藏大臣,並由駐藏大臣上奏清朝皇帝恩准。“吹沖”在各種賄賂下,在跳神降乩中,假借神諭,指定的活佛轉世靈童大多出自蒙古王公或西藏的大貴族之家,有的甚至還是“吹沖”家族中人。這種大活佛幾都出自一家一族的現象,也是促使乾隆皇帝下決心整治西藏活佛轉世制度流弊的一個重要原因。
1785年清乾隆四十九年,噶瑪噶舉派紅帽系第十世夏瑪巴活佛卻朱嘉措外逃到廓爾喀國(今尼泊爾),並挑唆廓爾喀王發兵入藏。廓爾喀人第一次侵藏獲利不多,到乾隆五十六年,廓爾喀兵再次入侵西藏,將紮什倫布寺洗掠一空後,又攻打日喀則宗城堡。乾隆皇帝派嘉勇公福康安為大將軍,率兵入藏,由日喀則一路南下,將廓爾喀兵逐出西藏,並挾軍威,一路掃蕩,最後兵臨廓爾喀首都加德滿都城下。廓爾喀國王投降,並將確朱嘉措的屍骨、妻小及掠去的紮什倫布寺部分財物一併送至福康安幕府,表示永不敢犯邊界,還許諾向大清五年一朝貢。
福康安班師西藏後,按乾隆帝旨意對西藏事務進行了整飭,以完善西藏行政為理由,訂立了治理西藏的多項章程,要求以“金瓶掣簽”認定達賴喇嘛、班禪喇嘛和其他呼圖克圖的轉世。福康安嚴懲確朱嘉措的叛國行為,廢除了夏瑪巴活佛轉世,查抄了該系的寺廟和財產,並強令其所屬百餘名紅帽喇嘛改奉黃教。從此,噶瑪噶舉紅帽系在西藏銷聲匿跡,不復存在。也因此,《欽定二十九條章程》不包括噶瑪噶舉派的活佛夏瑪巴,其轉世靈童主要是由上一世噶瑪巴的遺囑來認定。
翌年,上述章程的部分條款彙編成《欽定二十九條章程》,第一條為:
關於尋找活佛及呼圖克圖靈童的問題。依照藏人舊例,確認靈童必扶乩於四大護法,如此難免發生弊端。大皇帝為求黃教得到興隆,特賜一金瓶,今後遇到尋認轉世靈童時,邀集四大護法將靈童的名字及出生年月日八字,用滿文、漢文、藏文三種文字寫於簽牌上,放進瓶內,選派真正有學問之活佛,祈禱七日,然後由各呼圖克圖和駐藏大臣在大昭寺釋迦牟尼佛像前正式認定。假若找到的靈童僅只一名,亦不可直接認證,須將一個有靈童的名字的簽牌,和一個沒有名字的簽牌,共置瓶內,假若抽出沒有名字的簽牌,就不能認定已尋得的兒童,而要另外尋找。達賴和班禪額爾德尼像父子一樣,認定他們的靈童時,亦須將他們的名字用滿文、漢文、藏文三種文字寫在簽牌上,同樣進行。這些都是大皇帝為了黃教的興隆,和不使護法弄假作弊。這個金瓶常放在宗喀巴祖師佛像前,需要保護淨潔,並進行供養。
金瓶又稱為“金奔巴”或“金本巴”(“奔巴”藏語意為“瓶”)。金瓶掣簽制度特別設立了兩個金瓶,一個放在北京雍和宮,專供蒙古地區大呼圖克圖轉世靈童掣簽用。另一個置放在拉薩布達拉宮,專門供西藏、青海等地掣簽定大活佛轉世靈童。凡蒙藏大活佛如章嘉、哲布尊丹巴、達賴、班禪等轉世時,均須經金瓶掣簽認定。
金瓶掣簽制度建立後,第一個啟用金瓶掣簽並得到認定的達賴是九世達賴的轉世靈童,即十世達賴楚臣嘉措;第一個用金瓶掣簽認定的班禪是七世班禪轉世靈童,即八世班禪丹白旺修。自清朝至民國的二百年間,僅西藏一地,就有格魯派、噶舉派、寧瑪派三派的39個活佛轉世系統七十多名活佛通過金瓶掣簽認定。
中華民國蒙藏委員會1936年頒佈《喇嘛轉世辦法》,承襲清制(第四條)。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第一個用金瓶掣簽認定的大活佛是第十一世班禪額爾德尼·確吉傑布。而後又制定有《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管理辦法》明確承襲金瓶掣簽制度(第八條)。
在清朝歷史上,第十世、十一世、十二世達賴喇嘛由金瓶掣簽後選定。
八世達賴喇嘛江白嘉措特別著述金瓶掣簽的修法儀軌,但其本人的即位,並沒有經過金瓶掣簽。
九世達賴喇嘛隆朵嘉措未經金瓶掣簽而認定。
十世達賴喇嘛楚臣嘉措的認定,並未經過金瓶掣簽,但西藏方面為了顧及滿清的面子,對外宣佈以金瓶掣簽認證的消息。
十一世達賴喇嘛凱珠嘉措完全按金瓶掣簽後選定。
十二世達賴喇嘛成烈嘉措雖說是經金瓶掣簽後選定;但其實在金瓶掣簽之前,已經預先認定確立,金瓶掣簽只是儀式。
十三世達賴喇嘛圖登嘉措在1880年的認證,是根據第八世班禪喇嘛的預言和乃穹護法、桑耶護法的神諭,以及觀察拉姆拉措湖的徵兆等確認的,因此沒有經過金瓶掣簽的程式。十三世達賴喇嘛在水猴年遺囑(1933年)中明言:“本人沒有經過金瓶掣簽,而依據預言、占卜等相同的結果,確立為達賴喇嘛的轉世,並舉行坐床典禮”。
十四世達賴喇嘛丹增嘉措在1939年認證時,西藏與中國之間的“檀施關係”(mchod yon)已經斷裂,因此,沒有經過“金瓶掣簽”的程式,而是通過西藏攝政和民眾大會,按照聖者、護法的預言,以及拉姆拉措湖的兆象等尋訪、認證的。
班禪喇嘛
第七世達賴格桑嘉措年輕時,西藏事務暫由六世班禪喇嘛羅桑華丹益希掌管,羅桑華丹益希前往燕京為乾隆帝祝壽,隨身攜帶金苯巴瓶和雪山神女騎騾金像,在承德由於拒絕接種,感染天花圓寂,將金苯巴瓶和雪山神女騎騾金像遺留在乾隆仿造布達拉宮建造的普陀宗乘之廟中。
1949年,因國共內戰影響,由國民政府代總統李宗仁特令“免予掣簽,特準確吉堅贊繼任為第十世班禪額爾德尼”。1949年8月10日,在國民政府蒙藏委員會委員長關吉玉主持下,在塔爾寺舉行坐床大典。
1989年,第十世班禪圓寂後,中國政府組織靈童尋訪小組尋訪,該靈童尋訪小組同時與西藏流亡政府保持聯繫。1995年,小組長恰紮仁波切將尋訪結果通信告知第十四世達賴喇嘛丹增嘉措。5月14日,丹增嘉措率先宣佈更登確吉尼瑪是轉世的十一世班禪喇嘛;與此同時,中國政府隨即宣佈恰紮仁波切“叛國”及洩露國家機密,並且不承認更登確吉尼瑪的靈童候選資格。11月29日,中國政府依循乾隆古禮在西藏拉薩大昭寺的釋迦牟尼佛像前,經金瓶摯簽儀式認定確吉傑布是第十一世班禪喇嘛。1996年,原紮什倫布寺主持恰紮仁波切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
因雙方在政治上的差異,再掀爭議。
西藏流亡政府:第十四世達賴喇嘛認定更登確吉尼瑪(1989年-?)為第十一世班禪喇嘛,自1995年5月17日起,與家人便下落不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認定確吉傑布(1990年-至今)為第十一世班禪喇嘛
哲布尊丹巴
第五世、六世、七世、八世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在北京雍和宮和拉薩大昭寺舉行兩次金瓶掣簽儀式,由雍和宮劄薩克達喇嘛、駐藏大臣和達賴喇嘛確認其轉世靈童,然後由理藩院確認。
掣簽爭議
礙于時空環境或政治方面的因素,金瓶掣簽制度仍有爭議。乾隆規定不准活佛出生于蒙藏貴族與漢人。
阿嘉·洛桑圖旦·久美嘉措表示:“達賴喇嘛轉世靈童問題,我想在國外就是要轉世。他既然在政治上成了一個平民百姓,當然宗教上還是宗教領袖了,以後的轉世靈童就是由民眾來定。這裏就不存在什麼爭執問題,達賴喇嘛會不會繼承流亡政府的頭兒這樣一個問題了。他完全是一個宗教方面的,那這個金瓶掣簽這個滿清政府發明的為政治服務的東西也已經過時,就是沒辦法用了。”
第十四世達賴喇嘛丹增嘉措表示:“當我到了一世達賴喇嘛根敦珠巴的年齡時,我會諮詢各宗派的大喇嘛,以及藏族民眾和相關信眾,檢討並決定是否延續達賴喇嘛的轉世。如果達賴喇嘛的轉世制度必須保留,並且需要認證第十五世達賴喇嘛靈童的時候,尋找轉世之重任將由達賴喇嘛噶丹頗章基金會的董事會負責,由他們請示藏傳佛教各宗派領袖,以及與歷代達賴喇嘛如影隨形般的護法眾等,按照歷史傳統尋訪、認證。還有,我也會留下相關的明確指導文字。除此之外,任何政治權威,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治領導人,因政治需要,選出所謂達賴喇嘛轉世靈童的時候,誰也不需認可和信仰其孩童。切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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