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談--古今各方對“靈魂”之釋
靈魂(英語:Soul)在很多宗教思想都存在,指生命體中非物質的組成部分。許多宗教都認為,靈魂居於人或其他物質軀體之內並對之起主宰作用,是一種超自然現象;大多數信仰都認為亦可脫離這些軀體而獨立存在,也有認為靈魂是永恆不滅的。不同的宗教和民族對靈魂有不同的解釋。
部分科學家認為靈魂是主宰人的思想、行為、精神、感情等潛意識的一種未知的非物質因素,每一個人都有他獨特的靈魂,並能伴隨著其成長發生變化,隨著個體的死亡消失。
英國考古學家宗教學家泰勒爵士(Edward Burnett Tylor)認為靈魂(Soul)概念是宗教最核心的內容,沒有靈魂就沒有超自然,沒有超自然就沒有宗教信仰。通過比較世界各宗教的靈魂概念可得知大體上有兩個共同點:第一,靈魂是人或物的一切思想、情感、行為的主宰。第二,靈魂主宰人的同時也可以獨立存在,再進一步,靈魂是不滅、不會隨肉體死亡,靈魂為無形、無生、無滅,與肉體對立。這種肉體與靈魂的對立在不同宗教大抵相同,例如在基督教中,靈魂不朽、上帝存在、意志自由構成宗教神學的基礎。伊斯蘭教也大抵如此。佛教承認因果報應,生死輪回,但是並不重視“神不滅”的概念。
泰勒分析原始人如何從頭腦中產生靈魂的概念,他歸因是兩類生物學問題構成,第一是生、病、死的分別,開始獨立思考的人類開始發現人在生時有感覺有思想有行動,人死後皆無感覺無思想無行動,這令原始人關聯地想到人死必是某一種東西的缺失。例如當他看見同伴的死,他會認為他比昨天一定是沒有了“什麼”,這個“什麼”就是一種令人有生氣有活力的東西,甚至進一步推想靈魂是從呼吸中離去,甚至經血液流出而離去。第二是出現於夢幻中的人的形象,夢境可以看到夢幻的影像,諸如看見遠方,原始人認為睡眠是有某一種東西離開了人體令人可察看遠方,也由此產生靈魂概念,睡眠時靈魂暫離人體,而死亡則是永久離開。
由於原始人不願意經歷死亡,人們便想出各種方法與靈魂聯繫、祈求靈魂甚至操控靈魂,故形成靈魂崇拜,靈魂崇拜通常基於生老病死。例如雲南佤族認為腹中胎兒,靈魂尚未來附,為使嬰兒降生,必須通過叫魂的儀式,否則嬰兒必定死亡。又例如緬甸克倫人認為靈魂會于人睡眠時出走,長時間不回身體,人就得病,因此當人在生病或死亡,其他人就會圍繞病人跑,以求抓回靈魂。而死亡更有不同儀式配合,例如西藏的天葬,就是借助靈物禿鷹把死者不滅的靈魂帶往永生世界。
泰勒進一步提出萬物有靈論,指出由於原始人把自己定為中心,靈化身邊之動植物及無生命之器物星辰,故此令萬物皆有靈。孔德由此推斷萬物有靈為物神崇拜的先導。
泰勒分析了幾個原始民族,加勒比人語言中“靈魂”、“生命”、“心”皆為同一詞語,湯加人認為靈魂住在心中,巴索托人認為人死是心的離去,病癒是心的回來。另一宗教學家繆勒發現幾乎所有用來稱呼靈魂的詞皆與呼吸有關,澳洲土著中“呼吸”、“精靈”、“靈魂”皆為同一詞語,甚至創世記中亦有說上帝用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它鼻孔裏,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這說明希伯來人也認為呼吸是賦予人生命力的靈魂。利未記中有提到一切活物的血,就是他的生命,也說明血是生命力的靈魂。
印度教根本教義相信靈魂不死和輪回,而靈魂仍是屬氣體而不是精神態。伊斯蘭教中古蘭經雖未表示靈魂是物質還是精神,然伊斯蘭神學家仍把靈魂視為非常稀薄精微的物體。最早期的基督教大體上仍保持上述之靈魂物質性概念。直到十七世紀初笛卡爾的二元論才把物質及思想對立起來,於是靈魂就變成純精神的實體。
由於靈魂與肉體分離,令人聯想到靈魂可獨立於肉體,迫使人設想靈魂在人體死後的生活,就產生了宗教的來世觀,並設想了天堂和地獄。有些民族認為靈魂會照舊活在地面上,亡靈會回到生前生活的地方。有一些民族認為靈魂會去到地府,例如古代中國就有黃泉之概念,希臘人和羅馬人也相信亡靈住在冥國。有些宗教認為亡靈可回到天上,例如基督教,瑣羅亞斯德教、佛教等。至於靈魂在新居所的生活,有兩種看法,續存論認為這個地方與生前人的世界相同,甚至更好,天國冥府不過是人世間社會的美好化。報應論則認為來生的生活是今生生活的報償,是對地上生活的獎罰。報應論的出現主要是因社會文明進步,更重視人的行為是否符合道德規範而多於戰鬥的勝利及個人英雄主義。例如古埃及的死者書上記載,亡靈將被帶到冥府之神面前受審,亡靈必須生前遵守宗教法規,沒有違反道德,才可得到來生的幸福。而印度教吠陀經中,也有說明正直的人可居於天上享受無窮幸福,說謊不法者、不給貢品者將被拋下深淵。這種觀念深深影響了婆羅門教及佛教,發展成業報、輪回等概念。可是報應論常常被宗教祭師利用作索取獻祭的手段,而歪曲了報應論的本來意思。
靈魂具有重要的宗教意義,不同的宗教對人死亡後靈魂去向解釋不同:
靈魂非永恆說
死後靈魂就會煙消雲散(原始宗教)。
靈魂是生命生滅週期中的一種型態,在死亡時便以另一種方式重生。(佛教)。
靈魂本身不能離開身體,死後休眠和復活,到未來某個特定時刻可以復活,例如古埃及和其影響的一神教,在復活前形同消失。
靈魂永恆說
死後受到神的初步審判,除了為自己的罪悔改並相信耶穌基督是主的人可以直接去天國,或極惡人會直接去地獄外,一般在煉獄或類似的地方等候末日,再作二度審判。(受到的民間信仰和柏拉圖影響的基督教如天主教)
死後生命,相信死後會再次輪回,進入新生的人或生物體內,例如印度教和(民間信仰化的)佛教。
面臨上天的審判死後永生(古希臘和其影響的民間信仰)。
死後成鬼(古代中國墨家和古羅馬等和其影響的民間信仰),除了偉人成聖外,常人死後靈魂會變成鬼,但不代表是邪惡的,而會保佑子孫,或向殺害本人的壞人報復,所以類似等級較低的神明。
靈魂是生物形體的規則和資訊,所以是永存但不是永生(柏拉圖主義)。
原始宗教的靈魂觀
靈魂來自一個全能的神靈。在人類的原始宗教中,靈魂的本質就是力量。力量、靈魂和生命是可以彼此互換的觀念。這些力量被認為存在於人類和其他生物(包括植物)的生命之中。
以澳洲的原住民為例,他們將靈魂分為內部靈魂(Internal soul)和外部靈魂(External soul)。內部靈魂是整個身體(即物質部分);外部靈魂則是可以離開身體之外的部分。外部靈魂會離開身體,並會停留在圖騰(即生物的替身)上。
中國民間的魂魄說
靈魂類似于中國人所說的魂魄,可以被分作“魂”和“魄”兩部分,魂主精神,而魄主身形,並有“三魂七魄”之說。傳統上認為,當一個人受到驚嚇,可能會使魂魄離開身體,若不好好處理的話,人就會步向死亡。因此,當有人因驚嚇而癡傻沈昏之時,民間會舉行一種特別的“招魂”儀式,閩南與臺灣民間信仰則稱作收驚,意圖使昏迷或癡呆的人恢復神智、起死回生。
道教的元神說
除了魂魄說以外,中國的道教的許多派別都認為,人的靈魂是一種擁有識的特殊物質,並稱之為“元神”。這種元神有陰陽之分,而經過修煉,使人變為純陽,就可以控制靈魂進出肉體,他們稱之為“元神出竅”,道行高的修行者,可以把靈魂輸入別人的身軀,稱為“奪舍”。如果輸入的身軀是一具死屍的話,稱為“借屍還魂”。
佛教的靈魂觀
佛教本不說靈、肉二元觀、靈魂不滅論等。因為佛教的證悟者釋迦牟尼對於靈魂與肉體之同異,不予以作答(即無記),亦即否定靈魂與肉體可截然劃分為二之想法。而因果報應和輪回關係所聯繫的是業力。《大莊嚴論》:“諸婆羅門複作是言:‘若無我者,誰至後世?’時憍屍迦語諸人言:‘汝等善聽。從于過去煩惱諸業,得現在身,及以諸根;從今現在複造諸業,以是因緣,得未來身及以諸根。我於今者,樂說譬喻以明斯義,譬如穀子,眾緣和合,故得生芽,然此種子,實不生芽,種子滅故,芽便增長。子滅故不常,芽生故不斷。佛說受身亦複如是。雖複無我,業報不失。’”
南傳佛教(上座部)不承認有獨一的個體或靈魂存在,不過鬼是確實存在的。要區別的是:鬼並不是靈魂,在南傳佛教的教義中,鬼是六道之一的鬼道,與靈魂是完全不同的意思。南傳佛教不承認靈魂也不否定靈魂,而是另一種觀點。認為某甲死亡後,會因為業力輪回產生另一個新的某乙,也就是生滅連續。在此議題下顯然並非一般無靈魂論者所說的某甲死亡後就消滅,也並非一般有靈魂者所認為的,人為一個獨立的永恆個體(靈魂)。
在佛教傳入中國時,由於中國人重視祖先,因而使漢傳佛教慢慢變質而發展靈魂觀念。由於淨土宗佛力救渡信仰的盛行,漢傳佛教的喪禮中,一般會誦經超度以引導亡靈早登西方淨土,這只是漢傳佛教的做法。
許多佛教大德,根據佛教的經論義理及事證,主張一般人所謂的人死後出現的靈魂,所指的是中陰身,這是不同於鬼,因為鬼和人都是佛教六道眾生之一,靈魂不歸屬因業報而已趣向輪回的任何一道。如李炳南居士在佛學概要十四講表所說。
古希臘哲學的靈魂論
在古希臘,他們將人類的生命力區分為兩個層面,一是古希臘語:πνευμα(pneuma),意思是氣、水汽、呼吸,源自於原始印歐語peis。在拉丁語中,稱為spiritus,後來形成英語:Spirit,漢譯為精神。這類似於中國所說的氣。
另一個層面,古希臘語:ψυχη(psykhē),在拉丁語中稱為anima,也就是英語:Soul,即是靈魂的意思。類似於中國所說的神,或是魂。古希臘語:ψυχη(psykhē)的動詞形態,意思為吹涼,或是吹,它意指的是帶來生命的呼吸,是人類與動物得到生命的原則,它的相對語為古希臘語:σῶμα(soma),意譯為肉體。在荷馬史詩中,古希臘語:ψυχη(psykhē)被用來稱呼人死後的鬼魂。從品達開始,古希臘語:ψυχη(psykhē)被用來指稱人類之中不朽的部分。
在古希臘,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認為靈魂是單純不能加以分解的,有生命和自發性,是精神世界的、理性的、純粹的,因他有追求世界的欲望,而墮落到地上,被圈入於肉體中,註定要經過一個淨化的階段,靈魂是會輪回轉世。其後的新柏拉圖主義都有對靈魂作描述。他的學生亞里斯多德的著作中曾將靈魂與心理學一同討論。亞里斯多德將《論靈魂》列為“第二哲學”的範疇。對靈魂的定義,亞里斯多德認為靈魂是形式,肉體只是質料,靈魂才是實體。靈魂分為3個部分,有理性、感覺和營養的機能。
及後來諾斯替主義的靈魂觀念,完成了日後西方民間信仰中靈魂的基本概念。
基督宗教的靈魂說
基督宗教認為靈魂和身體有著本質上的差異,但又和身體有密切的關係,靈魂的特點在其道德,靈性和哲學的層面。根據基督宗教共同的末世論,人們死後,靈魂會被上帝審判,最後會永遠在天堂(永生)或是地獄(永刑)。天主教認為信徒死後靈魂會暫時在煉獄受罰,但其他基督宗教無此說法。
雖然所有的基督宗教(包括天主教、正教會、東方正統教會、福音派、基督教新教)都認為耶穌基督在基督宗教的救贖中,有決定性的角色。但各教派對於耶穌在其中的角色,個人和宗教儀式作用的見解有很大的不同。
大部分基督徒認為若人沒有為自己的罪悔改並相信耶穌基督是主,死後就會在地獄接受永刑。也有些觀點認為不義的靈魂會被毀滅而不是永遠的受苦(靈魂毀滅說)。根據基督宗教,相信耶穌的人會得到永生.和上帝有永恆的關係。
早期基督教將靈魂分作“靈”(希臘文pneuma)和“魂”(希臘文psyche)兩部分:“魂”(即生命力)是血肉的,所有生物都有的;“靈”(智慧或理性等人類的獨特表現)則是來自上天的,只有人類才擁有。因此,基督宗教地區會有“人類是萬物之靈”之說。《聖經》的原文用詞“魂”(即希伯來文nephesh和希臘文psyche)顯示,並未將身體和“魂”加以劃分,而且描述“魂”是會死亡的。
根據《聖經》的描述,已死信徒的身體可能會改變,與得榮耀的耶穌的身體相似,所以靈魂即使會死也不重要。
但因受古希臘哲學新柏拉圖主義的思想影響,中世紀的基督教信仰中,將人劃分為兩部分-靈魂與身體,在生之時是不分離的。
中世紀最廣泛的觀點認為靈魂是上帝所創造的,上帝為每一個新身體創造一個靈魂。這想法受到改革宗傳統和加爾文宗等支持,也為天主教所接受。另一個觀點則認為個人的靈魂承自父母。
伊斯蘭教的靈魂觀
伊斯蘭教靈魂觀所根據的是《古蘭經》。其觀點認為靈魂是真主(阿拉)所創造的,真主為每一個新身體創造一個靈魂,靈魂是不朽且永恆的,會依是否通過真主的考驗,最終會到天堂或地獄,在復活之時,靈魂和身體將會重新複合。 古蘭經對於靈魂的描述如下:
他們問你精神是什麼?你說:“精神是我的主的機密。”你們只獲得很少的知識。-古蘭經17:85
人們到了死亡的時候,真主將他們的靈魂取去;尚未到死期的人們,當他們睡眠的時候,真主也將他們的靈魂取去。他已判決其死亡者,他扣留他們的靈魂;他未判決其死亡者,便將他們的靈魂放回,至一定期。對於能思維的民眾,此中確有許多跡象。-古蘭經35:42
藝術和社會倫理方面的說法
靈魂是指一個人的自我意識,有時候也指人的道德品質。
科學對靈魂的解釋
一個人對靈魂的瞭解和其認定靈魂和心靈之間的關係而定。科學上若要確定靈魂是否存在,第一個問題就是無法對靈魂給予唯一且清楚的定義。
實驗案例
一種廣泛流傳的都市傳奇是二十世紀初的Duncan MacDougall醫生讓瀕死的人躺在一個秤上,然後量度他們死後體重的變化,他總計做了六次觀察,兩次失敗被剔除,一次在斷氣瞬間減少3/4 ounce,兩次重量漸次流失,一次則得到相反的結果(第五次實驗,斷氣瞬間減輕3/8 ounce,之後重量又突然增加)。他又用15只狗進行相同的實驗,並未觀察到減輕的現像。面對質疑,Duncan MacDougall辨解,靈魂會在斷氣後停留幾分鐘才離開,但仍無法說明第五個例子。再者,就算測得重量減輕,也無法證明那就是靈魂。犬只實驗也相抵觸,Duncan MacDougall自己也坦承,實驗過少,不具代表性,無法證明什麼,但對外卻宣稱測得靈魂的重量是21.3公克。之後,Duncan MacDougall並未考慮如何改進其實驗,轉而企圖利用X光在臨終病人身上拍攝靈魂的照片。在丹‧布朗的小說失落的符號(英語:The Lost Symbol)中,提及類似的實驗。
2001年LewisE.Hollander曾測試八隻瀕死綿羊的重量,卻發現有短暫增加的情形。而Duncan MacDougall的實驗有瑕疵且結果無法被重複,故視為偽科學。
主流解釋
現在科學界一般認為,意識是大腦運作的結果,人死後意識便會在短時間內跟著消失。
量子意識假說
美國亞利桑那大學麻醉學系與心理學系教授及意識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史都華·哈默洛夫(Stuart Hameroff)認為,意識是腦中一個量子電腦的程式,能在人死後依舊存在宇宙裏。而英國物理學家羅傑·彭羅斯(Roger Penrose)同樣根據量子理論提出相同新的解釋,他們同認為,靈魂的本質是被包容在腦細胞的“微管”(microtubules)結構內,而意識經驗正是一種“量子引力效應”(quantum gravity effects)。但此觀點尚無確切證據支持,僅是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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