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存於世界的錫杖之王—迎真身雙輪十二環錫杖,為中國陝西省寶雞市扶風縣-法門寺地宮出土,錫杖全長一百九十六點五釐米,杆徑三點二五釐米,用銀五十八兩,金二兩,重二千三百九十克。
錫杖(梵文:Khakkhara)音譯為喫棄羅、隙棄羅,又譯為聲杖、禪杖、鳴※的一種枴杖,長度約齊眉,上面裝飾有鐵環。佛教僧侶乞食時,會在門外搖晃錫杖,以代替叩門;還可以用來作為防身之用,為頭陀十八物之一。錫杖古人因為它會錫錫作聲,所以意譯為錫杖。當出家僧侶到達寺院借住時,會將自己的錫杖掛在借住寺院的牆上,這稱為掛錫,與掛褡同意。錫杖為比丘行路時所應攜帶的道具,屬比丘十八物之一。
關於錫杖的由來,在《毗奈耶雜事》中說是為了比丘托缽時,不驚嚇到施主家所為:“苾芻乞食入人家,作聲警覺,拳打門扇,家人怪問。佛言:‘應作錫杖。’苾芻不解,佛言:‘杖頭安鐶,圓如盞口,安小環子。’搖動作聲而為警覺。……至不信家,久搖錫時,遂生疲倦,而彼家人竟無出問。佛言:‘不應多時搖動,可二三度搖,無人問時,即須行去。’”
其形狀分三部分,上部即杖頭,由錫、鐵等金屬製成,呈塔婆形,附有大環,大環下亦係數個小環。搖動時,會發出錫錫聲。中部為木制;下部或為錞、鐏、鐵等金剛所造,或為牙、角造。《南海寄歸內法傳》卷四中說:“西方所持錫杖,頭上唯有一股鐵卷,可容三、二寸。安其錞管,長四、五指。其竿用木,粗細隨時。高與肩齊,下安鐵纂,可二寸許。其鐶或圓或偏,屈合中間可容大指,或六或八,穿安股上,銅、鐵任情。”
據《大唐西域記》卷二《洛陽伽藍記》卷五所載,北印度那揭羅曷國存有佛陀所持的錫杖,其長丈余,以白鐵作鐶,旃檀為笴,盛於寶筒中。我國唐代有通身皆鐵質,杖頭安四股者,然義淨以其為並非本制。日本現今則有二股六鐶、四股十二鐶等類,且大鐶中心飾有寶珠、五輪塔、佛像等。
《佛說得道梯磴錫杖經》云: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汝等皆應受持錫杖。所以者何。過去諸佛執持錫杖。未來諸佛執持錫杖。現在諸佛亦執是杖。如我今日成佛世尊亦執如是應持之杖。過去未來現在諸佛。教諸弟子。亦執錫杖。是以我今成佛世尊。如諸佛法。以教於汝。汝等今當受持錫杖。所以者何。是錫杖者。名為智杖。亦名德杖。彰顯聖智故。名智杖。行功德本故曰德杖。如是杖者。聖人之表式。賢士之明記。趣道法之正幢。建念義之志。是故汝等鹹持如法。爾時尊者迦葉從坐而起。整衣服偏袒右肩。合掌胡跪。而白佛言。世尊。雲何名錫杖。雲何而受持。唯然世尊。願敷演說。我等奉行。
佛告迦葉。諦聽善思當為汝說。所言錫杖者。錫者輕也。依倚是杖。得除煩惱。出於三界。故曰輕也。錫者明也。持杖之人。得智慧明。故曰明也。錫言不回。持是杖者。能出三有。不復染著。故曰不回。錫言惺也。持是杖者。惺苦空三界結使。明瞭四諦十二緣起。故曰惺也。錫言不慢。持是杖者。除斷慢業。故曰不慢。錫者言疏。持此杖者。與五欲疏。斷貪愛結。散壞諸陰。遠離五蓋。志趣涅盤。疏有為業。故曰疏也。錫言採取。持是杖者。採取諸佛戒定慧寶。獲得解脫。故曰採取。錫者成也。持是杖者。成就諸佛法藏。如說修行。不令缺減。悉具成就。故曰成也。佛告迦葉。如是錫字。其義廣多。不可具陳。汝今且當如是受持。迦葉白佛尊。願為敷演。
佛言。是錫杖者。為修智士。廣修多聞。解世出世。分別善惡。有為無為。有漏無漏。了智無礙。智慧成就。故曰智杖。為持禁戒忍辱禪定。一心不亂。常修福業。無時懈怠。如救頭然。故曰德杖。攝持是杖。如斯之人。內具十六行。謂四諦。苦集滅道。四等慈悲喜舍。四禪初禪二禪三禪四禪。四無色定。空處識處不用處非想非非想處。
複具三十七行。謂三十七助道法。於是法中。了了分別。自身作證。不隨音聲。於是法中。而自遨戲。入空無相無願解脫門。自在無難。名之為聖。內有是德。外執錫杖。表式此人。必有聖德。戒定忍慧。三明六通。及八解脫。皆悉具有。以記此人。望表生敬。故曰聖人之表式也。
賢士之明記者。內有智性。故曰賢士明記。此人內有智性。習功德本。于法增進。善心成辦。故曰賢士明記。此人不久之間。智慧成就。入無為處。寂然宴靜。涅盤安樂。第一義道。故曰趣道之法幢。建念義之志者。是杖有三鬲。見三鬲重。則念三塗苦惱。則修戒定慧。念三災老病死。則除三毒貪嗔癡。念三界之無常。則信重於三寶。除三惡。斷三漏。淨三業。欲具三明。入三解脫得三念處。通三達智。故立三鬲。以相重也。
複有四鉆者。用斷四生。念四諦。修四等。入四禪。淨四空。明四念處。堅四正勤。得四神足。故立四楞。通中鬲五。用斷五道苦惱輪回。修五根。具五力。除五蓋。散五陰。得五分法身。故立五也。十二環者。用念十二因緣。通達無礙。修行十二門禪令心無患。三重四楞合數成七。以念如來七覺意法。成就七聖財。通鬲鑽八用念八正道。得八解脫。除滅八難。故用八也。略說錫杖其義如是。汝當善持。迦葉白佛。如是世尊。如聖法教。
爾時迦葉複白佛言。世尊。三世諸佛法同是也。佛言。有杖是同。若用不同。或有四鈷。或有二鈷。環數無別。但我今日四鈷十二環用是之教。二鈷者迦葉如來之所制立。令諸眾生紀念二諦。世諦第一義諦。以立其義。爾時世尊。說此法已。尊者迦葉。千二百眾。及諸大會。皆悉歡喜。頂戴奉行凡體法。
上臺法天。下臺法地。四支法四天王。十二環法十二因緣。包含天地人天上下。無不斯盡。凡發慈。廣生萬行物不准此。已起善本。持此杖法。齎天挾地。著左脅下。以小指句之。使兩頭平正。不令高下。鳴則常鳴。不令聲絕。其聲均細調和。恒使若初。若初無聲訖。一行處不令有聲。若初有聲訖。一行處常令有聲。亦使粗細一等不得。或粗或細。
僧置左足。尼置右足。不得著地。若檀越不出。近至三家。遠滿七家。若不得更不容多過。若過非行者法。若限內得食。持杖懸之樹上。勿令著地。若無樹著地。就地平處一不令傾側。眠時安杖與身相順。置之床後。正與身齊。不令前卻。持行路止息時。頭常向日。勿令倒逆違背。
持此杖即持佛身。萬行盡在其中。謂持天挾地。並觀十二因緣。為護身。一切如其傾側。一切萬物皆亦傾側。如其平正。一切含生。皆令安隱無為。若下臺著地之時。令三塗眾生苦劇逾增。若不著地。令三塗眾生因之得拔。如其顛倒。則逆世界。亦令行者其心迷亂。若能順持。彼此俱利若如是持。具現得威儀出入護助。後得獲果。速成正覺。
持錫杖威儀法。有二十五事。
持錫杖十事法:一者為地有蟲故。/二者為年朽老故。/三者為分越故。/四者不得手持而前卻。/五者不得擔杖著肩上。/六者不得橫著肩上手垂兩頭。/七者出入見佛像不聽有聲。/八者杖不得入眾。/九者不得妄持至舍後。/十者杖過中不出。
複有五事:一者遠請行宿過中得出。/二者至病瘦家過中得出。/三者送過世者過中得出。/四者外道請者過中得出。/五者不得將杖指人畫地作字。
複有五事:一者三師俱出不得持杖自隨。/二者四人共行除上座不得普持。/三者到檀越門好正威儀。/四者入檀越門三抖擻三反不出從至餘家。/五者檀越出應持杖著左肘中央。
複有五事:一者杖恒在己房中不得離身。/二者不聽下頭著地。/三者不聽杖許生衣。/四者日日須好磨拭。/五者杖欲出時當從沙彌邊受。若無沙彌白衣亦得。
錫杖四鈷應四諦。環應十二因緣。
中召明中道義。上頭應須彌頂。
第二應須彌山。中央木應於空。
下錯應須彌根。
沙門之法。解空得道。執此惺窹。世間一切眾生。諸比丘等至心奉行。《佛說得道梯磴錫杖經》。
又有-持錫杖法,乃依天竺藏經重出,使後人看閱知其源流也:
錫杖有二十五事威儀。持錫杖有二十五事者:一者為蛇蟲故。/二者為年老故。/三者為分衛故。/四者為出入見佛像不得使頭有聲。/五者不得持杖入眾。/六者中後不得複杖出。/七者不得擔著肩上以手懸兩頭。/八者不得橫著膝上以懸兩頭。/九者不得手掉前後。/十者不得持至舍後。/十一者不得複持在三師前後。已杖出不得複杖隨。/十二者若四人俱行。一人已持。不得複持隨。/十三者若至檀越家。不得舍杖離身。/十四者至人門戶時。當三抖擻不出應當更至餘家。/十五者主人出應當杖著左肘挾之。/十六者若至室中。不得使著地。/十七者當持自近臥牀。/十八者當數取拭之。/十九者不使頭有生。/二十者欲行當從沙彌若白衣受。/二十一者至病人家宿應得暮杖。/二十二者欲遠送過去者應得暮杖。/二十三者遠請行宿應得暮杖。/二十四者遠迎來者應得暮杖。/二十五者常當自近不得指人若畫地作字。《持錫杖法》。
除了生活中所需,錫杖也有深刻有意義。在《佛說得道梯磴錫杖經》中說:“佛告比丘:‘汝等應受持錫杖。所以者何?過去、未來、現在諸佛皆執故。又名智杖,彰顯聖智故。亦名德杖,行功德本故。聖人之表幟,賢士之明記,道法之正幢。’迦葉白佛:‘何名錫杖?’佛言:‘錫者輕也,倚依是杖,除煩惱,出三界故。錫,明也,得智明故。錫,醒也,醒悟苦空、三界結使故。錫,疏也,謂持者與五欲疏斷故。’”
而依錫杖的不同形狀,也象徵不同的意義。同經中說:錫杖有三錞,代表憶念三塗苦惱,則修戒、定、慧;念老、病、死三災,則除貪、嗔、癡三毒等等。而四股者,則是斷除四生(胎生、卵生、濕生、化生)之輪回,或表苦、集、滅道四諦。十二環者,表十二因緣,通達無礙,三重四股,以念如來七覺意法,通錞鑽八,用念八正道,二股是迦葉如來所制立也,令諸眾生紀念二諦:世諦、第一義諦,以立其義。
錫杖的功用,按其主次先後,大體可分為以下幾種:
第一,比丘托缽行乞時,用搖動錫杖來提醒檀越,供養比丘飲食。例如《有部毗奈耶雜事》卷三十四中說:“苾芻到他人之舍乞食,不可打門,應搖動錫杖作聲,以為警覺。”比丘乞食時,可於信者門前搖動,但不應搖動多時,三次即可,若無人應門,應即刻離去。
第二,用振錫發出聲音,來驅逐野獸害蟲,避免比丘對蟲獸的恐懼與傷害。例如《四分律》卷五十二中說:“諸比丘道行,見蛇、蠍、蜈蚣、百足,未離欲之比丘見之皆怖,白佛。佛言:‘聽捉錫杖搖動,若筒盛碎石搖令作聲,若搖破竹作聲。’”
第三,比丘野外遊學,以作防身之用。
第四,年老比丘或病比丘用來支撐身體。
第五,受持錫杖可“彰顯聖智”、“行功德本”。故錫杖又名智杖、德杖。
《佛說得道梯磴錫杖經》云:“佛告比丘:‘汝等應受持錫杖。所以者何?過去、未來、現在諸佛皆執故。又名智杖,彰顯聖智故。亦名德杖,行功德本故。聖人之表幟,賢士之明記,道法之正幢。’”,因此現在佛教傳戒時,仍以錫杖為聖物,新戒們輪流扶持錫杖,成為傳戒法會中不可或缺的儀式之一。
除上述之外,在日本,天臺、真言等宗于法會時皆振短柄錫杖,唱梵唄,其認為振錫杖所發之音具有特殊咒力。而所唱梵唄亦稱錫杖,為四法要之一,有九條、三條之分。九條有讚頌九節,又稱長錫杖;三條則是誦讚頌九條中之最初二條及最後一條,亦單稱錫杖。又,法會時,唱錫杖之頭句:振錫杖之職眾稱為錫杖眾。
在密教,《大日經疏》卷六所載阿闇梨所傳漫荼羅圖位中,在釋迦院列有如來錫杖菩薩,此系錫杖之擬人化。又,千手觀音四十手中,有一手持錫杖,稱為錫杖手。另外,八臂不空罥索菩薩、地藏菩薩等亦持此。
錫杖是比丘隨身攜帶的器具之一,也留下許多故事。在《唐高僧傳·僧稠傳》中記載說:“僧稠前往詣見懷州西王屋山修法的途中,聽聞兩虎交鬥,咆哮聲響震動山嶽,僧稠即以錫杖途中調解,於是兩隻老虎便各散而去。”
在《傳燈錄》中也記載鄧隱峰禪師的故事,鄧隱峰禪師冬季居住于衡岳,夏日居止於清涼山。在唐元和年間,禪師登五臺山,出淮西時,恰巧遇到吳元濟阻兵違拒王命,官軍與賊人交鋒,打得不可開交,未決勝負。禪師心想:“我當去解除其患。”於是禪師就擲錫於空中,飛身於兩軍上空,兩方將士看到禪師飛于空中,無不驚訝得張大了口,一時忘了打杖,各自散去。
在禪門的戒律中,除了瘋行者之外,一般的禪行者是不准顯現神通的,以免惑亂眾人。鄧隱峰禪師示現神通之後,即入五臺山,于金剛窟前示現入滅。地藏菩薩左持明珠,右執錫杖,拯救眾生,故有“明珠照亮天堂路,錫杖振開地獄門”之說。
現存於世界的錫杖之王—迎真身雙輪十二環錫杖,為中國陝西省寶雞市扶風縣-法門寺地宮出土,錫杖全長一百九十六點五釐米,杆徑三點二五釐米,用銀五十八兩,金二兩,重二千三百九十克。
《錫杖經》云:迦葉佛為二股十二環,地藏菩薩為二股六環,釋迦佛為四股十二環。這枚迎真身銀金花四股十二環錫杖,出土於地宮後室,為唐懿宗所供奉。四股十二環代表佛教基本教義中的“四諦”和 “十二因緣”,應屬釋迦佛所持,是等級最高的。
從杖股上的簍文可知,這枚大錫杖是唐咸通十四年(873年)懿宗皇帝為迎送佛指舍利敕令工匠專門製作的。整體造型精美絕倫,古今罕見,比現藏日本正倉院被稱為錫杖之王的白銅頭錫杖等級更高,形制更為宏偉,工藝更顯精巧,堪稱佛門奇寶,是獨一無二的世界錫杖之王。
持錫杖之陶瓷地藏王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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