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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24 00:27:01| 人氣4,04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中國古典情慾小說的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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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豔情小說、思無邪匯寶

對於情慾小說所指涉的對象,學術界有各種異名,這些異名的背後有著不同的主張與指涉的意義,所以有必要進行一番說明與廓清。中國古代對豔情小說的名稱是「淫書」,或者稱為「猥褻」、「淫穢」之書,這些名稱最常見於反對者與禁書書單之上。但由於這些詞,不僅當時含有貶意,現在仍具有負面意義,所以為維護客觀中立的學術立場,所以筆者不能直接加以沿用。
中國學術界對情慾內容的作品所採用的學術用語,最早的應是魯迅在《中國小說史略》使用的「狎邪小說」一詞,[1]指的是《品花寶鑒》、《花月痕》、《海上花列傳》等小說,由於這些小說主要的描寫若非涉及優伶歌妓,就是一干人物在青樓歡場的活動為主,但是大多數的情慾小說在內容比例上只有少部分涉及所謂的狎邪,甚至更多的小說是完全無涉的,所以「狎邪小說」一詞不能以部分代替全部。再察魯迅回應傳統讀者對於《金瓶梅》涉及情慾的部分,他肯定《金瓶梅》洞達世情—「著此一家,罵盡諸色」的部分,[2]但對於涉及情慾書寫和其他的情慾小說,他則逕以「下流言行」、「穢德」、「猥黷」、「媟語」、「猥詞」等語指稱之,由此可見魯迅對於情慾小說的態度是將其視為「淫書」,所以這些語詞都不能作為術語之用。[3]稍後茅盾提出的「性欲描寫」,同時他也使用「性欲文學」一詞,[4]但由於他認為中國文學傳統裡沒有性欲文學,只有性欲描寫,[5]矛盾的是稍後他又提出「性欲小說」一詞,並且等於「淫書」,可見茅盾對於術語的選擇是否嚴謹,並不是他此文主要著墨之處,但是「性欲描寫」一詞,對後來逐漸風行通用的「性描寫」一詞卻有顯而易見的影響力。[6]戴不凡《小說見聞錄》中〈小說識小錄〉的「清初對黃色小說之反響」、「禁猥褻小說之背景」二條,以「黃色小說」、「猥褻小說」指稱之。[7]但「黃色小說」本身就是特定語境下的代替性語詞,且為外來語的典故,指涉尤為不明,不適合作為術語。[8]

以中文「性」翻譯英文「sex」的例子是日本學者的創譯,[9]古代中文傳統裡沒有可以對應「sex」意義的字,所以以「性」為詞頭,其後安上「描寫」、「意識」、「文化」等詞,雖然並無大疵,但是作為代表中國古已有之的文化表現,似乎稍有不妥,另外「性」在中國哲學中的「天命之謂性」的論述下,有其特定的含意,而且晚明陽明心學、泰州學派乃至李贄等,對人性論中的「性」皆有所論述,與《繡榻野史》為同一時代的風物,討論起來雖不至於混淆,但是滿紙行文,此「性」起,彼「性」落,似乎稍微有礙觀瞻,是以筆者傾向於從現已通用的術語中,比較出一項最適當的詞作為本文的術語,用以指稱此類小說,其中一項標準就是其字詞的意義與延伸是中國古今通用的。因此,以「性(sex)」作為辭意之源者,不納入考量。

「情色」對應erotica,「色情」則對應pornography,[10]二者如何區分是非常具有爭議性的問題。「情色」是近來在台灣盛行的名詞,有些人主觀地以為情色比色情來得「雅」些,[11]但是「情色」一詞是「後現代的包裝術處理過的色情」,[12]與「色情」一詞實為一丘之貉,但是我們目前主觀的文化裡,「色情」一詞卻是光譜兩極的其中一端(另一端為藝術),[13]所以未免「色情」一詞造成先入為主而未審先判的情形,顧及筆者身處時代的學術、社會氣氛,也不選用「色情」(即是情色)一詞。
「豔情小說」一詞,在國內由陳慶浩提出;而在中國大陸,首次使用者則是林辰。[14]使用此一名稱的理由,林辰認為「在中國古代的小說中,有一部分被泛稱為『淫書』的小說,又叫做狎褻小說、淫穢小說、色情小說。有一位名人,在三十年代直稱之為性文學」[15](按:此名人應為茅盾),而「豔情小說」一稱可以免除其他名稱所引起的問題,諸如「只能說明在這類小說中存在著性行為描寫和小說人物的情欲,活動,卻不概括作品的內容,而且往往歪曲了作者的創作意圖」[16],林辰還上溯以「豔」標示某類文學與小說的歷史,但其時「豔」字尚無淫穢的意思,直至清康熙時,謝頤引《豔異編》為《金瓶梅》辯護,而特意將「豔」與「淫」混為一談,此後清始有論者將情慾小說斥為「妖豔之書」。[17]而且林辰也自己承認,因為「豔」字在近、現代幾乎與「淫」字同義,所以「豔情小說」一稱,是為了「避淫書之污聲」,但卻難免「此地無銀三百兩」的嫌疑。[18]由此可見「豔情小說」小說一稱與「情色」一詞都是一種為掩飾討論者主觀的尷尬,而加上去的包裝。

其實「豔情小說」作為術語最大的問題是從王世貞《豔異編》的定義之始,「豔」字所指涉的即為女性,[19]其後的接受史中,「豔」漸漸暗中嵌合「食色性也」的人性慾望的色彩,[20]而至目前,我們的文化對「豔」約定俗成的用法也是用來形容女性。但是明清情慾小說中,存在女性人物的同時,也存在著男性人物與明顯的男性敘事者的視角,所以「豔」字特別偏重女性,而忽略情慾小說種種行為的男性始作俑者,反而似乎暗示著情慾小說中的女性是妖豔惑人的禍水紅顏,[21]明乎此,我們不應再繼續沿用「豔情小說」一詞。[22]

「情」與「慾」二字含意,古已有之,至今沿用,避免以「性」(sex)為術語的問題,而且也為兩岸學術界所使用,[23]另一方面,有關「情」與「慾」的思索,也出現在晚明的泰州學派、李贄的著作中,乃至馮夢龍等編纂者、創作者的品評裡,也時有所見,故有時代的相關性,[24]但卻沒有「性」之現代譯意的歧異。「情」與「慾」 相對於「狎邪」、「色情」二語,在文化習慣上,較具客觀性,更遑論「淫書」、「穢德」等惡諡了。至於與「豔情小說」用語相較,「情慾」二字的涵蓋男女兩性,無暗含褒貶的微言大義於其中,且「情」與「慾」作為二面向,也普遍存在於明清世情小說的傳統中,[25]只是「情」與「慾」在文本內淡抹或濃妝的程度有別,以及作者是否「專在性交」的文本特徵,造成「主言情」或「專重慾」的判別,即使有人質疑「專在性交」的重慾小說何情之有?但因為「情」、「慾」不僅是判準,也是理解文本裡慾望世界的關鍵鑰匙,而且理論上作為「情」、「慾」作為光譜上的兩極,[26]極端的兩造只是理論上存在,事實上,必沒有這樣的文本,因為「重慾」與否,需要「情」之有無來加以衡量,這二項概念,失去其一,將無法運作。綜觀前文所論,「情慾小說」是目前通用的術語中,用來指涉這些作品的最佳選擇。
 
搜尋關鍵字:繡榻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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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魯迅《魯迅小說史論文集》(台北:里仁出版社,民國81年),頁235。

[2]魯迅《魯迅小說史論文集》(台北:里仁出版社,民國81年),頁162。

[3] 這些語詞依次出現於此章,為「蓋非獨描摩下流言行」(頁162)、「明之小說宣揚穢德者」(頁164)、「然亦時涉隱曲,猥黷者多」(頁164)、「因予惡諡,謂之『淫書』」(頁165)、「且每敘床第之事也」(頁165)、「其尤下者則意欲媟語」(頁165),並批評其他情慾小說為末流,如「至於末流,則著意所寫,專在性交,又越常情,如有狂疾」(頁165),接著在167頁,魯迅對這些「末流」下了斷語,「明之『淫書』作者,本好以闡明因果自解…」,配合前面的惡諡「淫書」說法的脈絡下來,可知魯迅的確將情慾小說視為「淫書」。

[4] 茅盾〈中國文學內的性欲描寫〉,最初發表於1927年6月出版的《小說月報》第十七卷號外《中國文學研究(下)》,後來又收錄於張國星所編的《中國古代小說中的性描寫》(天津:百花文藝出版社,1993年)。

[5] 「只是一種描寫,根本算不得文學」,茅盾〈中國文學內的性欲描寫〉,《中國古代小說中的性描寫》(天津:百花文藝出版社,1993年),頁19。

[6] 將「性欲描寫」簡化為「性描寫」者應為林辰,其文〈豔情小說和小說中的性描寫〉也收入《中國古代小說中的性描寫》中,而此論集的其他十八位論者,在行文中均用「性描寫」一詞。

[7] 戴不凡《小說見聞錄》(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0年),頁290-291。

[8] 「黃色」一詞帶有色情的意義是由英文「yellow journalism」一詞延伸而來。19世紀美國《紐約世界》為了與《紐約報》(一說為《晨報》)爭讀者,推出了一個叫「黃孩兒」漫畫專欄,就是以黃色的粗糙張印刷的。於是西方就是用黃色形容低級讀物。中國五四時期譯成中文,黃色竟成"腐朽墮落"的同義語,出現了「黃色書刊」、「掃黃」等詞語。見陳建民《中國語言與中國社會》(廣州:廣東教育出版社,1999年),頁201-202。
[9]阮芳賦、王榕芝、王素女〈Sex詞義的演變和Sexuality概念的發展兼論其漢譯〉,台灣性學會(SSSST)http://www.sssst.org.tw 2005/9/18原始超連結http://www.google.com/search?q=cache:pT1v0VC1daMJ:www.sssst.org.tw/modules/news/print.php%3Fstoryid%3D37%26PHPSESSID%3Da7f87afbbf5dad5f49a85e289e0ec778+%E6%9C%80%E6%97%A9+%E6%80%A7+%E7%BF%BB%E8%AD%AF%E8%8B%B1%E6%96%87+Sex+&hl=zh-TW。

其中有詳細的說明此譯文的由來,「《說文解字》中「性」沒有Sex之義,就連後來的字書「康熙字典」(1716)和《中華大字典》(1915),列有八種意義於「性」字條下,但都沒有Sex的意思在內。然而,在日本一九二一年出版的「言泉」之中,漢字「性」之下列有五種意義,其中的第四種便說:譯英文的SEX一詞,表示男人和女人差異。由此可見,大約是在二十世紀初[或更早些],日本人最先用漢字的「性」字來英文的「Sex」,從而開始了現代漢語的Sex(性)概念」。

[10]賴守正〈情色文學與翻譯〉的註腳1,「情色(erotica)與色情(pornography)有何不同?如何加以區分?情色…似乎比色情來得「雅」些,比較沒那麼色,如此主觀的印象式區分法也適度反映出一些歐美人士對erotica和pornography的不同看法。」。見ALEXANDRIAN著,賴守正譯,國立編譯館主譯之《西方情色文學史》(台北:城邦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頁9。

[11] 賴守正〈情色文學與翻譯〉的註腳1中,特別指出中國大陸並沒有通行「情色」一詞。收錄在ALEXANDRIAN著,賴守正譯,國立編譯館主譯之《西方情色文學史》(台北:城邦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頁9。通同看法又見於呂健忠《情慾幽林—西洋上古情慾文學選集》(台北:左岸文化事業有限公司,2002年),頁16。



[12] 呂健忠:「(情色)是在色情與藝術的未定界開拓出來的新的書寫領域,其所以為新並不是在於客觀的書寫領域,而是在於主觀的書寫心態」且引楊麗玲的論點「『情色』其實是自曝其色,彷如唯恐天下人不知其情感深處的色慾,不然就是唯恐天下人不知其以色壯情(還是以情壯色?)的居心」,最後指出「色字頭上的那把刀是甩不開了」,調侃「情色」與此地無銀三百兩的心態無異。見氏著《情慾幽林—西洋上古情慾文學選集》(台北:左岸文化事業有限公司,2002年),頁18。

[13]呂健忠文中表示為「色情←→藝術」,見氏著《情慾幽林—西洋上古情慾文學選集》(台北:左岸文化事業有限公司,2002年),頁17。
[14] 見氏作《思無邪匯寶》之總序,(台北:大英百科全書出版社,1995年),頁3。陳慶浩署年為1994年。而林辰則於〈豔情小說和小說中的性描寫〉中使用,收入1993年出版的《中國古代小說中的性描寫》中,雖然林辰似乎較早使用,但二位先生或許有所交流,因為從林辰「有人提倡把這類做品名之為『豔情小說』,…我贊成這一稱謂,希望能通行起來」的話看來,林辰應非首創者,所以陳慶浩先生應為首創者。見上列之書,頁32。
[15] 林辰〈豔情小說和小說中的性描寫〉,《中國古代小說中的性描寫》(天津:百花文藝出版社,1993年),頁31。
[16]林辰〈豔情小說和小說中的性描寫〉,《中國古代小說中的性描寫》(天津:百花文藝出版社,1993年),頁31-32。

[17] 林辰指出唐宋以香豔標示某類詩詞,而以王世貞之《豔異編》為小說名之始。見氏著〈豔情小說和小說中的性描寫〉,《中國古代小說中的性描寫》(天津:百花文藝出版社,1993年),頁32。

[18] 林辰〈豔情小說和小說中的性描寫〉,《中國古代小說中的性描寫》(天津:百花文藝出版社,1993年),頁33。

[19] 《豔異編》分星、神、水神、龍神、仙、宮掖、戚里、幽期、冥感、夢遊、義俠、異、幻術、妓女、男、妖怪、鬼部等十七部。

[20] 王愛華:《豔異編研究》(中壢:中央大學中文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92年),頁57-63。

[21] 這並非無的放矢的過度詮釋。原因有二,其一,明清情慾小說普遍存在著兩面性,一方面男性想獲得情慾上的滿足,甚至延年益壽的滋補;一方面又同時強調過度縱欲的下場,而在文本中的敘述策略,一直透過死亡意象的女性而加強此論述。如《金瓶梅》的卷首題詩「二八佳人體如酥,腰間仗劍斬愚夫。雖然不見人頭落,暗中教君骨髓枯。」,後而安排西門慶縱欲而亡;到《紅樓夢》裡賈瑞手裡的風月寶鑑—背面是骷髏懾嚇人,正面則心上人獻媚,均是帶有死亡意象的敘述策略,因此「豔」情的「豔」在文化習慣中無形中暗合了這項敘述。

其二,這樣斟酌術語名稱,絕非吹毛求疵。賴守正〈叫「色情」太「政治」—色情系譜學初探〉以反色情女性主義者(anti-pornography feminists)為例,此派支持者對「情色」(erotica)與「色情」(pornography)二名的區分,具有高度的政治性,此舉也引發反對者一連串的論戰,由此可見,儘管人言言殊,只要溝通無礙即可,但是為了論述的「名正言順」,也不可等閒視之。見氏著論文,收於《第四屆『性教育、性學、性別研究暨同性戀研究』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抽印本(中壢: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1999年5月1日)。
[22] 「豔情小說」一詞在中國並不是非常通行,在台灣由於陳慶浩主編的《思無邪匯寶》的出版、通行,故依此研究的碩士論文,大多沿用「豔情小說」一詞。若以「豔情小說」為搜尋項,在全國博碩士資訊網(http://datas.ncl.edu.tw/theabs/1/)以「不限欄位」指令搜尋,可以獲得以「豔情小說」為關鍵詞的碩士論文共九本,其中劉慎元《明清艷情小說的繼承、呈現與影響》還以其為論文名稱。近一、二年來,《思無邪匯寶》在對岸被不肖商人盜印,以《無邪齋》為名販售,「豔情小說」一詞在對岸的使用,可能會因此傳播開來。

[23] 例如吳存存、將「情」、「慾」二分,成為論述主題的如熊秉真、張壽安主編《情欲明清—達情篇》、《情欲明清—遂欲篇》(台北:麥田出版,2004年);也有合一與其他論述討論者,如《禮教與情慾:前近代中國文化的後/現代性》(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民國88年)。

[24] 王陽明、王艮、何心隱、李贄、馮夢龍《情史類略‧序》。

[25] 陳益源《元明中篇傳奇小說研究》、齊裕琨《明代小說史》、《中國古代小說演變史》、孫遜、孫菊園《明清小說叢稿》,都認同世情小說以下開二道系統,一為才子佳人系統(主言情);一為情慾系統(專重慾),才子佳人系統於《紅樓夢》繼承並創新,至於情慾系統,陸續有作品迭出,至清咸豐又產生另一具有特色的狎邪小說。以上是目前學界的主要看法。

[26] 呂健忠從分析當代學人鄭明娳一篇探討《金瓶梅》情與慾的文章,其標題「慾海無涯,唯情是岸」上溯佛經《大藏法數》與儒家典籍《論衡‧物勢》中的情慾論述,進而說「『思無邪』是言情,『發乎情而止乎慾』定出情慾文學的界標,一旦越過了情慾界的海克力斯柱(Pillars of Hercules)而跨入無疆慾海,就成了色情」,並陳述情慾若結合完美,則會昇華成為讓性靈發光發熱的燃料。其所言的基礎假設即筆者所言的「情」、「慾」光譜兩極。見氏著《情慾幽林—西洋上古情慾文學選集》(台北:左岸文化事業有限公司,2002年),頁18-19。

台長: Thom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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