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泉10年11月4日
約3:36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信耶穌的人有永生;不信耶穌的人得不到永生。基督教最常讓人誤解的地方就是「太霸道了!」為什麼不信耶穌的人就要下地獄,這未免太霸道了!這種「順我者生,逆我者亡」、「唯我獨尊」的宗教,有許多人不能接受。當大家在向人介紹耶穌時,是否也遇過這樣的問題?如果我們仔細的讀約翰福音第三章,而不是人云亦云,就可發現當中的不同。
其實真正的狀況正如約3:17~18這二節聖經經文所描述的:「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其實人的罪早已定了,必然都要走向滅亡,但是藉著上帝的獨生子耶穌,人們就可以得救,不接受這救恩的人,也就是不信的人,當然就是繼續走滅亡的道路而滅亡,滅亡的原因是因人自己的罪,並不是因為「不信耶穌」,不信耶穌只是放棄了死裏逃生的機會罷了。在約3:14~15耶穌更清楚的舉了一個舊約聖經的例子,來讓我們明白上帝的救法,真的跟我們所能想像的差很多:「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
在民數記21:4~9提到以色列人犯了罪,有火蛇進入百姓中間,蛇就咬他們。以色列人中死了許多。百姓到摩西那裡,承認自己的罪,要摩西為他們禱告。於是摩西為百姓禱告。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製造一條火蛇,掛在杆子上;凡被咬的,一望這蛇,就必得活。」
「摩西便製造一條銅蛇,掛在杆子上;凡被蛇咬的,一望這銅蛇就活了。」
被蛇咬到,我們的經驗是抹藥、吃藥或注射解藥。但很離譜的是「上帝對摩西說:你製造一條火蛇,掛在杆子上;凡被咬的,一望這蛇,就必得活。」但事實就是這樣,相信的人,「一望這銅蛇就活了」;不相信的人,認為這個方法太霸道了而不願聽從,在他找解藥的過程中就死了。
耶穌用這個例子「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告訴我們不要再去為我們的罪找贖罪的方法了,只要仰望耶穌就可以得救。
所以,基督教並非鴨霸,而是大家不了解罪的嚴重性,再來就是認為「條條大路通羅馬」,一定還有其他的贖罪方法可以運用,而產生出來的負面感覺吧!
至於我們自己的罪,正如聖經羅3:10、12、23 所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約3:3~9提到一個行淫的婦人,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捉的。宗教人士對耶穌說:「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他怎麼樣呢﹖」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
結果「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
從這個實例,我們可以發現,在所有的人內心當中,都承認自己是有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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