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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10-13 03:28:32| 人氣38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字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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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好友Coolover來找X,恰巧碰到結帳的時間,Coolover看到我寫在報表上的字,就說:由你寫的字可以知道,你的手還不能完全的運用自如,也就是說你大腦下的指令,並不能完全的到達你的手指頭。

  我當場承認,還說:這是從握筆姿勢的錯誤開始。(我的這種思維完全是受到了黑格爾的荼毒,黑格爾說:凡存在者必有其合理性。哈!)

  說到握筆的姿勢,從我幼稚園習字開始至今,姿勢始終一樣。幼稚園的某堂課,老師教大家提筆寫”1”這個阿拉伯數字。老師當時一個一個學生的教,卻沒教到我,最可能是人太多忽略掉了,也可能是當時的我在幼稚園裡還算聰明的吧!我等不及老師來,就自己在本子上接連寫了好幾個”1”,老師可能是看到我在寫,因此以為另一位老師已經教過我。(當時是同時有兩位老師)

  這個幼稚園我只短暫的唸了幾個月,就因家中的經濟發生劇變,而離開了。(因此我常對朋友戲稱:我是幼稚園沒畢業),後來搬到台中後,當時是民國70年,我距離入學(指小學)還有一年多的時間。當時父母強烈要求我練寫自己的名字,好方便提早入學。當時我一個人關在家裡,簡直無聊的快發瘋。(老媽擔心我被誘拐,因此大門都鎖了起來,簡直是跟坐牢無異)但我就是倔強的不肯寫字。後來老媽回到家看我一個字都沒寫,自然是以打罵伺候。後來我終於屈服,乖乖的將名字寫滿了一本作業簿。老媽於是高興的說:終於可以上學了。

  在此先插播”手’的一件事,我至今都還很懷疑,老媽對於我們家小孩子的”一視同仁”到底是原因何在?這個”一視同仁”指的是將還是小孩子的我們,當成是像大人一樣。我國小二年級時,有一次想吃西瓜。老媽要我自己拿刀子切。於是我拿了把菜刀,朝小玉西瓜圓滑的皮切了下去。結果刀子一滑,砍到了自己的左手掌背。而這個傷疤至今還清楚的留在掌背上。這一刀也是個分水嶺,從此之後,我拿刀都是用左手拿。而老媽聽到我的哭聲之後,急忙的跑到廚房,她又著急又生氣的說:我是叫你拿水果刀,不是拿菜刀!

  再說回字,國小的我其實很不喜歡和人發生爭吵,因此對於不能認同的事,經常是不願做聲而採取不合作的態度。這在”水果刀事件”時是這樣,(我當時就認為自己沒錯)而在國小六年的歲月裡,我的”不寫功課”幾乎是始終如一,不管老師怎樣的打罵,我就是沒辦法甘心的乖乖寫功課。而這些往事也讓我意識到,我對於權威性壓迫的厭惡,其實在很早就已經萌芽了。

  入學前老媽逼我寫名字,我雖然就範了,但我不滿的情緒就以”玩火”和”偷老媽的錢”來反制。而且影響我最大的是從那時候開始,我就非常厭惡我的名字,我討厭我的名字的程度,嚴重到除非必要,我是絕口不提也不寫的。國中時我自己寫武俠小說自娛,我為男主角取了個”姜平原”的名字。而一直到當兵前,我都自認自己是姜平原,而不是父母給我取的xxx。

  由於握筆姿勢錯誤,再加上六年的不寫功課。我寫的字自然是醜不堪言了。而這其中最好玩的是有一次,我唸高職二年級的時候,班上選我為代表參加二年級的作文比賽(這也是我唯一的一次代表班上出賽)。那次我其實很緊張,深怕”一世英明”毀於一旦。(當時我是班上的獨行俠,很多人對我都有”敬畏”之意)結果看到作文題目後,腦袋是一片空白且持續了70分鐘。作文題目是”年輕不要留白”,而我向來對於這種”金科玉律”般的題目最是一籌莫展,所以這70分鐘手心一直冒汗,腦袋也是保持”留白”﹔後來看錶發現時間只剩下20分鐘,我突然靈感一來,想:乾脆寫成”年輕不要留黑”好了,因為針對社會問題我會比較有發揮的空間。後來終於在鍾響前寫完了。我當時還很悲觀,心想:不要名次太難看就好。

  結果約兩個禮拜後,在下午昏昏欲睡的第一堂課上。年輕的電子學老叫起了昏睡中的我,他說:xxx你不要自暴自棄,你作文能拿到第二名,不是不能唸書的料。(我高職成績全部都是墊底)

  他這第二名的話一說,登時全班鼓譟(因為我當時被”敬畏”的原因之一,是一直都像個”死人”般的”冰冷”)。我當時故作輕鬆,以冷笑對應。而一下課,班上同學有許多人都衝去佈告欄看是否真的有我的文章﹔而我則是趴在桌子上睡覺。不一會兒,有喜歡我的同學回來跟我恭喜,也有討厭我的同學回來說些冷嘲熱諷的話。其中一位說:

  笑死人了,從來沒有人的作文字是那麼醜的,真是丟臉啊!

  就因為這句話,我便在上課鈴響後,一個人跑去佈告欄看,結果發現我的作文貼在中間,評語只有九個字─論述有理,但字跡潦草!

  我接著又看了第一名和第三名的文章,發現都是些八股般的論調,不過老師給他們的評語倒是都很長,我當時真是愉快極了。因為我覺得自己是實際上的第一名,如果不是字醜的話。(這也可以套黑格爾的話,叫做:凡合理則必定存在。哈!)

  不過字醜的情況,我雖然介意,但對於別人的玩笑話或是嘲諷,我反而能夠一笑置之。唯一的例外只有一次,那就是”男女純友誼”裡提到的那名女子,她是我之前做保險的客戶,通常保戶只需要在保單上簽名就可以發生效力,而其餘的資料都是由保險業務員來填寫。可是當她看到我的字後,竟然說全部的資料要由她自己填寫,我當時還半帶開玩笑的問她原因,結果她說:

  我不希望我死後,別人看到我的保單上是這麼醜的字。

  她的這些話深深的刺痛了我(可能是因為天蠍座的我,對於死亡的感觸特別深),我為此還苦練了幾天的字,希望能夠在字上”改頭換面”,不過熱度和傷痛都沒有持續多久,我就又依然故我了。哈!

  再來談談我的手,我體育向來不是很好,尤其是要運用到手的運動。像打籃球我始終不喜歡,因為運球運到一半,球通常都會自己長腳跑掉。排球則更是不敢恭維,連扥球都很難保持平穩。唯一的例外可能是壘球了。而會喜歡壘球則是因為棒球的原故,天知道我高中時期最常對著鏡子做投手投球的姿勢,然後幻想著打者被我三振出局。但學校不准玩棒球,因此壘球就成了我體育課的最愛。

  大家應該都很清楚,壘球比棒球大,又不能投速球。因此要三振很難,幾乎都是當靶子被打。而有一次討厭我的同學存心要我出糗,便激我擔任投手,而準頭向來不是很好的我,也只好硬著頭皮上了。結果由於我手不靈巧的關係,丟出去的球忽快忽慢,忽高忽低(不過沒有忽左忽右,所以都算好球),因此意外的接連的演出三振。當我三振第一人時,全部的人都在大笑,有人還嘲笑被三振的打擊者說:你居然被xxx三振!太丟臉了吧!

  可是等我三振了許多人後(在兩三局間),打擊的一方開始緊張,他們的”大頭目”急忙交代說:要小心xxx的魔球,他很會配球。

  我當時一聽簡直是哭笑不得,心想:什麼魔球?什麼很會配球?我連球會飛到哪裡自己都不知道,我要怎麼配球?

  這就是手不靈巧的意外優勢。但更想不到的是,這個”手不靈巧”的X,目前卻是要靠手的靈巧度來混口飯吃(工作)!

  是天意乎?

  Xenophon寫於黑色的星期五深夜,於台中。


  PS:圖為X1995年3月當兵時第一篇莒光作文簿裡所引述到的古句,是”X字體”的字跡。

台長: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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