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移動迷宮》男主角狄倫歐布萊恩(如上圖),傳出在溫哥華拍攝該系列第三集《移動迷宮:死亡解藥》(Maze Runner:The Death Cure)時發生意外,緊急送往哥倫比亞地方醫院,據國外媒體報導,他是從道具火車車廂中跌出,落地後再被汽車輾過,造成全身多處骨折,傷勢十分嚴重,也因此導致整部電影面臨停拍,上映計畫勢必延後。一般影迷看到這樣的新聞,通常會感到擔心不捨,祝他早日康復,沒想到網路上竟然有人提出不同見解,其理論之「有趣」,值得作進一步思考。
網路名人「Zen大」在臉書上提出兩個疑問,第一,如果一部電影連保護工作人員的能力都沒有,應該支持嗎?第二,如果電影非得搞出一堆可能致人於死的橋段來滿足人類娛樂的感官享受,真的該支持嗎?我在網路上的回應是:「發生意外你責怪電影好像不是很公平,意外是隨處都可能發生的。很多武打明星全身都受過傷,他們大可用剪接、用特效,但他們親力親為,只為了對作品負責,無論你認不認同,這都是值得敬佩的,很多藝術工作者是燃燒生命在創作,每一個敬業的人都是值得尊重的」!但是Zen大認為,他寫的明明是一個「疑惑的思考」,卻在我眼裡成了責怪,並反過來指稱「影評人這樣解讀文本是不好的」!
首先,他的那段「疑惑」之語究竟有沒有「質疑」或「責怪」的意思,其實可受公評,但是既然他堅稱以上言論只是提出「疑惑」,那我當然也就接受他的說法,也感謝他的指正,但是一個發生意外的個案可以被放大成對一整個產業的「疑惑」,這理論對我來說是比較難以理解的,但既然他說是「疑惑」,而這也有可能是很多對電影一知半解的觀眾或讀者會產生的疑惑,那應該有解答的必要,所以我試著解答一下吧!
首先,「如果一部電影連保護工作人員的能力都沒有,應該支持嗎」?我認為沒有任何電影連保護工作人員的能力都沒有,事實上,他們會很盡力維護工作人員的安全,因為對於一個劇組來說,最怕的就是工作人員出意外,因為一旦有人受傷,勢必拖慢工作進度,如果因此面臨停拍,整個計畫被打亂,甚至可能面臨預算超支的危機,在這種「牽一髮,動全身」的情況下,他們會盡力保障工作人員(尤其是演員)的安全。
所以,在演員的受傷事件裡面,其實並不是劇組沒有能力保護工作人員,而是「意外」之所以稱為意外,就是因為有很多事情無法預期,就跟車禍意外、公安意外一樣,雖然可以防範,但是每天都有可能發生,有時候意外的發生,不一定是誰的錯,我們可以期許電影公司對從業人員多點保護,但也可以用基本邏輯稍微思考一下,就會相信沒有任何電影公司希望有人拍戲受傷。
第二,「如果電影非得搞出一堆可能致人於死的橋段來滿足娛樂感官享受,真的該支持嗎」?關於這點,我要說,電影不只是娛樂,也是文化,更是公認的「第八藝術」,不是只為了「滿足娛樂感官享受」而存在,但是動作電影從業者比其他形態的電影從業者辛苦,在工作上出現意外的比例也確實比較高,我上次有機會訪問香港導演陳德森,他說香港保險公司常以風險太高為理由,拒絕武行這個行業投保,所以他也去過香港立法院開會爭取,開始讓保險公司逐漸接受這方面的保單,而在好萊塢大型工業體系的運作模式之下,對這方面的安全保障會更嚴謹,只是這些維護工作人員權益所做的努力,是一般人不會注意到的!
武打明星洪金寶在電視上受訪時表示,他從十幾歲就從武行開始做起,一直很感慨他們流血流汗卻不被理解,直到後來金馬獎等國際藝術獎項開始設立「最佳動作設計」,讓動作電影正式被認可,不再只是「滿足娛樂感官享受」這麼表象的層次而已,所以你如果問「我們真的該支持嗎」?我會說:「是的!我們應該支持」,因為我們支持的不只是電影,而是背後的那種精神,那是用生命去挑戰,用自己的人生去奉獻,那是令人感動的敬業精神,如果沒有這些人的默默付出,電影不會這麼精彩。你可以堅稱電影對你的意義只是娛樂,但不要忘記你的娛樂背後,是多少人的付出,才能撐得起這個產業,他們值得你多一點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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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星湯姆克魯斯,親自上陣,拍攝高難度動作戲。
*洪金寶等資深武打明星,常因拍戲受傷,敬業精神令人感動。
*僅以本文向所有為理想,為專業而奮鬥的電影人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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