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
英文字母及葡文字母之中, 我特別喜歡「V」. 不知為何, 或許是「V」的發音會特別令我想起那個曾夢見過的什麼無聊場景吧. 但無論如何
酒, 在巴西叫「VINHO」.
這天晚上在從家中獨自走到海邊酒吧那段近10分鍾的人行石路上, 皮膚對清涼空氣的觸感以及雙腳的規則擺動使感覺DEJA VU正逐漸醞釀. 我儘量裝作若無其事卻暗中仔細留意兩腿: 每一次右腳踝像擺脫大腿控制似的輕輕踏在石頭上, 緊跟著重新集中全身所有力量在右腳腳尖於並隨則提起,用以提拔落後於人的左邊大腿. 雙腳以如此重覆動作互相牽制、提拔、依賴; 然而兩邊都不怎麼信任誰、都同一時間用恰如其份的力度互相抵銷, 兩邊在互相猜忌之餘亦不得不出力相助, 以此達成完美的軌跡循環. 在這麼一個注重兩腿間極其微妙的制衡關係中的步行到海邊酒吧的清爽夜晚, 我想起了1996年的歐洲國家杯. 象徵1996年夏天的約一點五米高的思憶浪濤從腦海輕輕拍來, 我捋起褲腳理所當然無從逃脫的默默迎上.
1996年我還未開始抽煙吧. 對了, 抽煙是1998年的事. 1996年還是個F.3學生的我常常跟幾個同學朋友什麼的到M市海傍一條不怎麼長的長堤上喝罐裝啤酒. 還記得啤酒是從長堤對面那間小士多買的. 士多東主是個擅談的中年粗壯漢子. 士多旁有一個散發著強烈諷刺味道的投幣式公眾電話, 用一個不怎麼堅固的銅鎖(是銅吧? 鎖通常是銅製的, 不是嗎?) 形而上的固定在一鐵製支架上. 儘管被一個形而上的銅鎖無謂的拘束著, 它還是在強烈的向人們表達(至少我這麼認為): 「這一通勞什子電話你打不打都沒有所謂; 你不打的話或許會從此悔咎一生, 而即使決定了非打不可亦無從談起會有什麼好運」. 就是這麼一個頑劣的非理性的不屈服於人前的投幣電話. 個人而言在這裡有所謂的無所謂的電話也打了幾通. 無論如何在1996年的夏天我和我的同學朋友們就常常在這麼的一個電話旁向那個BIG MOUTH東主付錢買罐裝啤酒然後到對面的長堤喝. 就這麼一回事.
記得那是個F3升F4之間的暑假. 當時一定是為了什麼原因而天天與朋友們到那裡喝酒吧? 確實原因卻怎麼都想不起來. 喝的多數是罐裝蓋掩形式的HEINEKEN及CARLSBERG.. 當中以CARSBERG比較多. 通常是兩三人分享了六罐裝的HEINEKEN後再到附近的酒吧飲CARLSBERG. 酒吧名字叫KING’S BAR, 我和朋友們一面呷著啤酒一面從那幾個高懸堂上的電視屏幕觀看1996年的歐洲國家盃足球賽事. 酒吧內有點唱機, 5元一次, 那時我和朋友不斷把二十元紙幣換成4個5元硬幣投入機內, 只管點流行曲, 能記起的只剩下一首「男人最痛」. 當時倒沒留意歌詞的意思什麼的, 也不計較歌曲旋律. 怎麼說呢, 當時15、6歲的中學生亦不會挑什麼古典音樂的什麼吧.
第一次接觸的啤酒, 是HEINEKEN及CARLSBERG; 第一次去的酒吧, 是海傍的KING’S BAR. 當時常穿的是鮮紅色的LIVERPOOL FC 的主場球衣.
天色灰暗下著毛毛細雨的M市海傍/令人感覺爽快的清涼天氣/96年歐洲國家盃/HEINEKEN/CARLSBERG/KING’S BAR/點唱機播出的「男人最痛」/LIVERPOOL FC/ENGLAND NATIONAL TEAM/STEVE MCMANAMAN/英格蘭的白色球衣/鮮紅色的LIVERPOOL FC 主場球衣/士多/士多旁的頑固的電話/在士多旁的頑固的電話打了幾通有所謂跟沒所謂的短促電話的少年的我……….這些因素組成了我的1996年暑假時間的所有記憶
2005年4 月一個下著毛毛細雨的夜晚----一個並無碰見任何100%或500%的女孩的早上延續下來的難堪夜晚, 走在石製人行道上, 心裡嘗試接受"並無下雨"這一近似事實, 然而偶爾臉上頭上還是會碰到令人一下子為之驚愕的冰涼水滴. 這晚,我竟無緣無故不由自主的想起1996年的暑假. 究竟為什麼呢?
為什麼呢? 我私自下了一個結論, 不論也不管這結論是否完全正確. 事情是這樣的: 1996年的暑假一個少年獨自從家裡走到海傍會合朋友一起喝酒; 9年後這個已變成青年的少年在地球某角再獨自從家裡走到海傍會合朋友一起喝酒. 這個即將變成中年的少年心想:「這究竟是為什麼呢? 過了這麼的9年, 何苦還要宿命似的走到海傍喝些什麼勞什子鳥酒呢?」
不過, 幸虧有這麼一個下著毛毛細雨的晚上我沿著海傍走路, 才令我突然想起1996年的那個清涼的暑假(暑假固然是炎熱的,但我記得的只剩下那幾個有著下雨後清涼感覺的幾天). 村上春樹說過: 拿著一罐COCO味道的剃鬚膏去逛街時的感覺的是跟平常不同的; 而我想, 走在街上, 想著酒與不想酒, 其間的感覺也會是不同的.
這個想著1996暑假的晚上. 我與朋友們去了酒吧. 抽了比平時過量的煙, 亦喝了比平時過量的啤酒. 席上一對新相識的女孩勸我喝TEQUILLA, 她們在檸檬片上曬一泡鹽, 要我咬一口, 然後兩個女孩搶著把透明的伏特加送到我口邊. 我含了一口,其中一個女孩隨即拼命用雙手把我的頭向左右搖動(瘋狂的喝酒方法!), 之後我自己再胡亂的把頭激烈顛箕一番, 方才吞下那嗆辣的一口. 此舉卻令女孩們高聲歡呼不已, 也令在旁的十數台人以奇怪眼光看著我們. 換算是平日的我必定會臉紅靦腆不已. 但這晚想著1996年夏天的我, 則隨著兩個打扮性感的女孩旁若無人的一起歡呼. 這晚如有什麼人, 或什麼稱得上是人的物體, 通通都是我的子民. 身旁的都是在朝拜我的瘋狂歡眾. 乾吧~一起歡呼!! 反正明天都不會有什麼人想起一個曾在酒吧縱情歡呼的中國人, 至少在當時的一分鐘, 或一鐘後, 都不會再有人想起一個曾在身邊喝罵什麼的人. 場內的人們各有各的目的, 男的想著如何把女孩騙上床, 女的則拼命的向男人向酒瓶向桌子向任何會靜靜聆聽她們的任何物件訴說著一些什麼. 根本沒人在乎. 從任何哲學理論上的根本.
這晚有沒有如常帶女孩回家? 這女孩要付錢的還是不要? 這都通通不重要. 又有什麼重要呢? 至少2005年4月的青年也不能再回想起自己曾經在那個難忘的1996年夏天的某月某日某時某分像閉路電視錄影片段似的真確做過什麼. 只知道當時要做的通通做了, 只有想做卻做不了的全部成了終身遺憾. 頑固的電話仍然擺著好一乎冷冷峻姿態, 在不安的氣氛中要打電話的人們卻仍絡繹不絕,
近來有人寫了一些關於我的什麼, 看了呢, 還不是只能置之一笑. 朋友說, 「之前有些什麼人寫我, 不多不少也有些過譽」; 我看呢, 怎麼也罷, 反正再高貴的貴婦狗也不過是一頭狗; 再強壯的一朵牽牛花也不能牽動那怕是一隻蝸牛. 表達自是表達不好. 形容詞, 怎麼都不能動搖本質, 不管這本質實際上是如何脆弱不堪一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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