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北騎腳踏車,習慣騎在人行道,敦化北路自行車道的失敗,我這種貪生怕死的騎士功不可沒,寧可在人行道上差點撞到行人(劈頭王對不起啊),不肯在公車、計程車、機車多面夾擊的自行車道上死得其所。
昨天,我照習慣騎上了中華路二段的人行道,這段人行道只容兩人並肩,我遇到奶奶牽著孫子後面跟著可能是舅舅的三人行,小孩看到我,還不知道厲害,不肯禮讓,一直佔著我方靠右方向,我因為對方年紀小,勝之不武,就停下來,小孩拉著奶奶一直一直往我旁邊的柱子去,然後,在我眼前丟下了養樂多空罐。
這個生活教育也太那個了吧,為了表示我的修養,我用死瞪代替責罵,可是小孩和奶奶根本沒看我,就從我眼前走掉,殿後的舅舅有看到我瞪他,立刻低頭,同時看看前面的祖孫,意味深長的搖了頭。我覺得很高興,有正確地給他們好看。
然後,我騎過了和平醫院,過了愛國東路,一直快到國軍英雄館附近,才看到一個垃圾桶,上一個垃圾桶好像在一兩公里之外的公車站牌...其實我也不確定,因為很多站牌的垃圾桶早就不見了。這個小朋友喝完養樂多,在昨天下午的高溫下,汗水與糖水交手,恐怕拿了不知幾百公尺,就是找不到垃圾桶,其實我是很喜歡機車或腳踏車裝上俗氣又實用的菜籃,可是自己常常拿了一手垃圾,從東區走到西區,最後就送給這些菜籃,設身處地的為自己想之後....像我品的這麼高尚的人,尚且如此,其他市民更不可期待,才放棄菜籃。
如果有垃圾桶,奶奶讓孫子在我面前丟養樂多,是家教崩盤;但是以台北市惜垃圾桶如金的狀況而言,就是喜憨兒市長關逼民反,我瞪他們是不對的,應該改為同情和理解的眼光。他們錯不在丟垃圾,而是太沒遮掩,在我眼前丟;如果要這麼給人強烈的印象,丟給我看是沒用的,應該在電視台也在的時候,當著喜憨兒市長給他用力丟下去,好好地用行動問市長,你們把垃圾桶賣到哪裡去了?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