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想不起來,請給我多些時間;當我重覆說著過去的故事,請再給我多些體諒。如果我只記得過去的回憶,就讓我在回憶中繼續沉醉。」這是老人安養院的塗鴉,也是流傳已久的心情寫照。「安養」有時是「老有所居」,有時卻是「情非得已」。
安養中心的老人,遭棄養的比率不低,經濟不景氣加上失業率高,這種現象並非新聞,都會城市如此,偏遠鄉鎮亦然。九二一後某老人安養中心收容的八十餘名老人當中,就有二十名的子女已不再出面繳費,也不敢前往探望,這種明顯增多的棄養案件,最後落到安養中心負責供養。
老人盼望子女的心情令人鼻酸,部分安養院眼見如此也曾試圖聯絡親人,但院方卻發現,電話找到子女請他們只要前往探視,暫不須顧慮繳費的問題,但結果往往天不從人願,最後仍是空留遺憾。
國內的私人安養院,收容的大多為殘障或重病老人,若沒有妥善照顧,或按照一般三個月未繳費就送回家的常規,將極易失去生命,儘管有為數不少的老人被親屬棄養,但也有部分的安養院心覺不忍,願意收留照顧,只是這類幸運的老人,畢竟少有。
政治環境改變,老人安養政策卻依舊停滯,包括安養院的合法性、安養費用的承擔力,新生代的觀念轉變,已逐漸意識到要求政府拿出具體方案加以解決,甚至戲稱現在的台灣,已經不用問人民為政府做什麼,而是要問政府究竟為人民做了些什麼?
包括四、五、六、七年級生,要求政府貫徹「老有所終」,尤其養兒防老已成歷史名詞,不希望未來安養院的費用仍「高人一等」,甚至想到公立安養院連怎麼進去都需身份門檻。
有人質疑,以台灣現在的家庭組織,照顧父母及子女已難維持平衡,因此大聲疾呼政府,為全國七十歲(或六十五歲)以上的每一個老人買單,讓這些老人們能安享終年。包括政府應研擬財源收入,從稅務課徵、退休準備金提撥、國民所得提撥等,並確立專案專款專用,其業務可歸併於勞、健保局或各縣市政府社會局內,勿再巧立名目增加人事成本。
部分老人安養中心因土地問題以致未能合法化,但政府也一直沒有讓業者合法化的輔導辦法,甚至國稅局依收容的人頭課稅,即使將未收費的名單列冊,也無法獲得減免稅捐,令人不解。
國民必須為自已的後半生負責,但執政者更不應視老人票為選舉時的運用籌碼,否則百姓永遠只是枯等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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