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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3 21:16:10| 人氣78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美國新媒體版權腥風血雨:谷歌數字圖書館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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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電影《讓子彈飛》的現實翻版正在熱鬧上演。

3月28日,針對轟轟烈烈的“百度文庫門”事件,百度創始人兼CEO李彥宏稱,“如果管不好百度文庫,就關掉該產品。”此後兩天,百度火速刪除違規文檔,並悄然上線版權合作平台,推出銷售分成、廣告分成兩種合作模式。

這是中國市值最大互聯網公司百度,在面對數次版權糾紛時最為積極的一次回應。

此次的叫戰方也相當聰明:三個月前,姜文以刷新華語電影票房最快過億紀錄的速度講述了一個“善用力量”的故事;三個月後,他們中幾位最有號召力的作家選擇了一個特殊日子,以他們最擅長的方式——文字,在他們最擅長的領域——江湖,發出了檄文。

  事情似乎暫告一段落。不過,在對數字版權解決方案的追問中,一個有趣問題是,在數字音樂、數字影視和數字圖書這三大領域,互聯網產業在一次次創新與逐利衝動下屢屢觸及卻始終繞不過去的“版權”問題,其在互聯網更發達的美國掀起過什麼樣的腥風血雨?大洋彼岸又曾上演過或正在上演什麼樣的大戲?

  Napster的幽靈

要說到美國的數字版權史,不能不提到一個人物。

這個人物在風靡一時的電影《社交網絡》中也曾出現,他幫助馬克走過了創業初期至關重要的幾步,後來因吸毒而鋃鐺入獄。他的名字叫肖恩·帕克,是美國免費在線音樂服務Napster的創始人之一,而正是這個利用了P2P技術的音樂共享項目,在美國數字音樂版權史上搗騰出了一場大革命。

Napster是P2P軟件成功進入人類生活的一個標誌。 1998年,為解決室友如何在網上找到音樂這一問題,波士頓大學一年級新生肖恩·范甯編寫了一個簡單程序。該程序能搜索音樂文件並提供檢索,把所有音樂文件地址存放在一個集中的服務器中,以讓使用者能方便過濾上百的地址,找到自己需要的MP3。

次年6月,范甯與商業夥伴肖恩·帕克正式發布Napster。這一可以把音樂作品從CD轉化成MP3格式,同時提供平台供用戶上傳、檢索和下載作品的服務,說起來和百度文庫還真有點像。

它使用戶非常方便地與他人分享自己的MP3;也使音樂愛好者相對容易下載一些較能獲得的歌曲,如老歌、未發行的錄音等;同時,有些用戶認為他們有理由下載自己已經購買的音樂,只不過自己購買的內容並非MP3格式;而非常多用戶很享受這樣的免費下載服務,只需一個用戶名和密碼,他們就能刻錄自己的光盤合集,而不用向藝術家支付任何版稅。

與百度文庫一樣,Napster的發展驚人,不到兩年半時間,它的全球用戶數已達2640萬,最高峰時有8000萬首共享歌曲。

但巔峰的極致是大規模的侵權投訴。首先是重金屬樂隊Metallica發現他們的歌曲《我消失了》在未發行前已經在網絡上流傳,甚至上了數家美國電台的播放節目。這一樂隊在2000年對Napster進行訴訟。接下來是越來越多的法律糾紛,後來天皇麥當娜也憤怒了,媒體對Napster進行了廣泛報導。

事情很快推向高潮——同在2000年,美國眾多音樂公司根據美國數字千年版權法案聯手對Napster進行了一次“清理”,代表音樂行業對其提出主張。法院裁決和Napster的上訴幾經曲折。最終,美國第九巡迴法院和區域法院都要求Napster具有監管其網絡和防止用戶訪問侵權材料的能力。 Napster無法做到這一點,於2001年7月暫關服務,以防止網絡交易中受版權保護的音樂發行。

與此同時,為承擔過去的責任,2001年9月,Napster同意向音樂創作者和版權擁有者支付2600萬美金的和解費,並向未來支付了一筆1000萬美金的版權許可費。它開始考慮將免費服務改為付費的訂閱系統。

這個時候Napster還希望東山再起,但也因為系統的改變使前來訪問的流量大為減少。 2002年5月,Napster宣布以8500萬美金的價格被德國貝坦斯曼收購,根據協議,其於當年6月申請破產保護。

不過,這一交易受到了美國破產法院法官的阻止,法官要求Napster按美國破產法清算資產。最後,轟動一時的Napster成了這樣一個結局——它的品牌和標識被一家成人娛樂公司以243萬美金收購;而在2008年9月,美國電子產品零售商Best Buy以1.2億美金購買了Napster 。

頗值得玩味的是,Napster在最開始時曾為蘋果iPod的進一步發展做出指引,它是iTunes系列應用程序的最早雛形。而目前美國最大的在線音樂服務商潘多拉,雖然其也曾備受法律訴訟而活不下去,但Napster當年轉而進行付費訂閱系統的考慮,為潘多拉商業模式的建立提供了寶貴思路。

此外,Napster曾因傷害唱片行業銷售而得到一片罵名,不過,也有一些人​​覺得情況恰好相反。他們認為,自己音樂的市場化是受到了Napster的正面刺激,而不是被破壞。

據維基百科記載,自2000年以來,美國許多音樂藝術家,特別是那些沒有簽署各大唱片公司、得不到傳統大眾媒體報導的音樂人,認為這是一個很好的宣傳工具,他們得到了Napster的幫助實現了口碑傳播,並可能在長期上改善他們的銷售。

  縮影Youtube

正如Napster是美國數字音樂版權史的代表一樣,成立於2005年情人節的Youtube,是美國數字影視版權糾紛的代表。

2005年2月當Web2.0概念歡樂地到來,矽谷著名的“PayPal幫”(因很多PayPal出來的人物都建立了著名創業項目而得名)中的乍得·賀利、陳士駿及賈德·卡林姆在加州創建了Youtube。

這一項目的原意是,幫助朋友間的錄影片段分享,不過短短15個月內,它已超越MSN Video與Google Video等競爭對手,成為網民的回憶存儲庫和作品發布平台。

但這一神話的發展史,也是一段聲勢浩大的版權訴訟史。比如人們上傳了本沒有權利上傳的視頻內容,留下Youtube收拾殘局。在記者檢索的史料中,曾有華盛頓版權律師認為,他相信創業初期,Youtube確實在版權問題上“有所鬆懈”。

Youtube運營方式簡單說是:在用戶上傳內容前給出建議,但本身不事先審核,直到被版權持有人要求才刪除內容。

自成立以來,Youtube的短片就被多家公司和機構批評為侵權,雖然2006年10月Google以16.5億美元將Youtube吃下,並與包括環球唱片、索尼BMG、華納音樂等公司達成內容授權及保護協議後,這一問題有所緩解,但Youtube仍時不時面臨訴訟。

  經典案例是維亞康姆。 2007年3月,維亞康姆向法院提交訴狀,起訴Youtube及Google,指稱已發現超過15萬美元價值的未經授權影片能直接在Youtube免費觀看,並要求賠償10億美元。

2008年7月,維亞康姆贏得法院裁決,並要求Youtube交出數據,且數據上需詳細附上每個用戶的瀏覽紀錄,以了解誰在網站上看過這些侵權影片。

維亞康姆的這一舉動讓有瀏覽習慣的個人用戶很是擔心,因為公司完全可以藉由這些紀錄通過組合來確定他們的IP地址和登錄名。

而這一決定也引起了美國相關基金會的批評,他們認為此次法院裁決“隱私權受到侵犯”。最終美國地方法院法官Louis Stanton認為這屬一個“投機”行為,駁回了這次有隱私權爭議的裁決,並要求Youtube交出約12太字節相關數據以供判決。他同時也駁回了維亞康姆要求Youtube交出搜索引擎源代碼的要求,且表示沒有任何證據表明Youtube的影片處理侵犯版權。

目前,Youtube已導入修正後的地區化版權控管機制,當地區代理商提出異議,就將該地區排除播放,以維護代理商的權利,這也使即使是原始版權持有人所經營的官方頻道,也不是任何地區都能看。此外,Youtube還在網站上加入一名叫影片ID的系統,對用戶所上傳的影片與存儲有具版權內容影片的數據庫交互比對,以減少違法行為。

  Google的數字圖書野心

還有不得不提的谷歌圖書館計劃。據記者了解,Google於2004年推出的“Google Books”原為“Google Print”。之後,Google戰略思路逐漸清晰,“Google Print”演變為“學術搜索”(Google Scholar)和“圖書搜索”(Google Book Search)即“Google Books”。其中,後者又分為“圖書館計劃”和“出版社計劃”。

Google的這一訴求有一個美麗旗號,即跨越語言、時空,將所有書本數字化,重建人類知識的“巴比倫塔”。因為互聯網構建了人類信息的全球平台,在改變生活尚未數字化的最後角落——閱讀。而這是音樂與影像之後的最後堡壘,通過全球化的網絡平台和點石成金的搜索引擎,Google認為自己終可將信息聚集指尖,讓文明在虛擬王國中永生,使人類在同一個地平線相互守望。

率先響應Google“圖書館計劃”的是哈佛大學、牛津大學、斯坦福大學和紐約公共圖書館等幾家頂級的研究性圖書館。

他們對Google奉獻不受版權保護(版權在一定年代後已失效)的“公共圖書”,並經Google全文掃描後存儲於服務器,向用戶提供免費“全文瀏覽”。

通常,圖書館沒有盈利要求,衡量業績唯一指標是有多少人閱讀,但圖書館的“慷慨解囊”就得由上游的出版社埋單。

事實上,由於谷歌在全球平台營銷、廣告分成及返還營銷效果分析報告等對出版社利益的迎合,Google“出版社計劃”已得到上萬家出版社的支持,但出於對Google可能滲透出版業的恐懼,擁有版權並以銷售為根本利潤點的出版社對Google的圖書館計劃發起了猛烈抨擊。

為此,Google曾先後被美國出版商協會和法國出版集團馬帝尼耶起訴。兩者爭論焦點在——由圖書館提供給Google的那部分受版權保護書籍,是否可存儲在Google服務器,向公眾提供“全文檢索”?

2005年8月,Google被迫暫停掃描圖書,並在重啟項目時增加由出版社向其提交“禁掃”清單的補注。

與此同時因為利益紛爭,亞馬遜、微軟和雅虎也曾共同行動,反對Google建造數字圖書館,他們成立了“開放圖書聯盟”,批評Google的協議“形成一種前所未有的壟斷和定價壟斷” 。

2006年6月Google該項目落地中國,三年後,引來了涉嫌大範圍侵權中文圖書的罵名。 2009年,Google向中國作者提出“每本著作可獲至少約60美元賠償,以後還能獲得圖書在線閱讀收入的63%”的和解方案。但事情的進一步發展,在隨後的谷歌退出風波而告終。

事實上,Google不是“巴比倫塔”的唯一建設者,世界兩大非牟利電子書組織——古騰堡計劃和世界電子書圖書館也曾舉辦為期一個月的30萬本免費書展,任何人都可免費下載。

頗有意味的是,Google類似舉措也已引發了另一些擔心,即Google作為巴比倫塔的重建者是否已顯示出“文化動機”的危險。

“第一批數字化書籍已顯示Google以美國為中心的書目選擇。”法國國家圖書館館長讓·諾埃爾·讓納內在論文《當Google向歐洲挑戰的時候——為奮起辯護》就論述說,“美國出版物可能會壓倒多數”,“美語化的英語將加快吞噬歐洲其它語種的進程”。

2005年9月,法國總統希拉克宣布,為應對“文化新魔鬼”——Google和雅虎等美國新媒體勢力的壟斷,法國政府將投入20億歐元資助歐洲高科技公司,創建屬於法國的搜索引擎。這恐怕比“圖書搜索”單純的商業競爭對手——微軟、雅虎——等更讓Google頭痛,因為這是歐盟23個成員國的國家圖書館、6個國家元首和政府邀請作者發起的文化討伐,他們將為此組建“歐洲數字圖書館”。 (來源:21世紀經濟報導 文/楊琳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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