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在漫博買的小說,飛雪和于晴的》
昨日與同學到台北漫博,被人潮擠了一整天之後,我帶著戰利品回宿舍。明明是漫博,但下手的東西全是小說,同學也是。從前很喜愛看言情小說,第一本是彤琤,我娘推薦的。大家不敢相信,覺得我娘親太神奇。而事實上她自己也曾經寫過,那時小學生的我還幫她挑錯字呢。
一個星期兩本言小跑不掉。國中的時候,都是娘親帶著我去租書店。漫畫比較少看,都是挑小說,而且偏向狗屋、萬盛兩家。很多作者的書我都看過,包括BL。第一本是李葳的,夠刺激吧。我娘還鼓勵我去看(各位會不會覺得我娘親太開明?我時常覺得我比她還保守),後來我說我看不下去,她也只道:「那就別看了吧。」多麼阿莎力的一句話。但不知何時,我又開始看了。
上了高中,學校離家遠,租書店也不常光顧。幾乎是在國中的時候,我就找到自己心愛的作者,有機會去都是租特定的那幾個。不過有時太熱門,也租不到,於是開啟了買書的不歸路(笑)。就在這時,家中裝了網路,發現網購實在很方便,就把心愛作者的書都補齊(當然不完全),連娘親也買入她喜愛的于晴。我們家的書櫃,漸漸被言小占滿。
不只一次說過,我討厭瞧不起言小的人。寫愛情有什麼不對,只是真實和虛假程度的差別。若是時代背景或許沒太大問題,你可以架空朝代去寫。但是現代呢?我已經厭了男主角是大總裁的設定,拜託哪來那麼多大總裁?別做夢了吧!所以我喜歡單飛雪的書。非常真實,在她的書裡可以看見很多職業,都是我所不了解的,十分新奇。
在她的書裡我得到感動,也學到許多書寫的方法。她推薦的歌曲,動人悅耳,我接觸很多從未聽聞過的歌手、樂團。在新書《想做好男人》裡,她推薦了David Bowie的歌曲,Starman算是這本書的主題曲吧,有特別的時代感(我也說不清楚,或許是某個年代的氛圍)。剛開始聽沒什麼感覺,但是重覆播放的結果,我感覺到一股哀傷。原因不明的,哀傷。
好奇怪啊。明明歌詞內容並不那麼哀傷。是充滿想像的一首歌啊,星際人來找我。在宇宙各處的,旅行。用那些想像渡過寂寞的時候,有人陪伴,多麼幸福的時光。在週日綿綿細雨的午後,飛雪的書陪伴我,她溫暖的文字。
她介紹的每一首歌,Oasis、Keane、還有上頭說的David Bowie,我試著讓我身邊的人聆聽。可是我知道,不能強迫別人跟我一樣,喜歡相同的事物。我的感動,或許只有我知道。常常覺得我很神經病,坐在電車上(現在改叫區間車),聽著音樂,看著窗外飛逝風景,竟然會有落淚的衝動。一個人的時候,特別對身旁的人事物敏感,瞬間腦裡不知幾個念頭轉過,神情似有些恍惚起來了。
《照片:是新光三越附近嗎?好多人哪。》
我一直離題,但也無所謂了。
很愛這個世界,所以才會如此為一景一物感動。即使不喜歡身在人群裡,我仍能看著來往的腳步,感受我所感受的。女學生嬉笑的身影、推著娃娃車的父母親、牽著手的戀人、說話三句不離髒字的男生們……
我一直在聆聽,這個城市帶給我的訊息。
《照片:應該是差不多的地方吧》
好巨大的招牌。帶著奇怪表情的女人。冷漠造成的時尚高級感,有錢人喜歡與眾不同,所以愈冷的東西他們愈喜歡,這就是為什麼名牌廣告總是離我那麼遙遠的原因,不過或許我會喜歡某些廣告裡,模特兒的臉孔。我喜歡溫暖,不偏好太冷門的東西,我不是有錢人,更不是名牌控。
搭公車,更能感受一個城市的氣味。這回上台北,有台北的同學帶路,她說,公車比捷運便宜。所以我搭公車。記下好多路名,看見北門,那是只在漢聲小百科上出現過的台北古蹟,如今在我眼前。跨年時,去拜訪秉潔的家,我和企在大安站下車,也經過了--我多麼驚訝。還有上星期去的建國花市。
好近。
突然之間,這個城市不再陌生。試著了解,試著回憶。是我去接觸城市,它一下子這麼親近我,都是因為回憶。或許我在與這些城市談戀愛也不一定。上大學後,我的雙腿變得很會走,在高雄、在中壢、在台北,細看道路的店家、風景,偶爾望望天空,雖然一直很髒。
《照片:據說是照片比本人可愛的一張》
不管我了解它多少,我的確在這些城市留下足跡了吧!行走讓我快樂,這樣型式的談情說愛也不錯啊,在城市裡搖搖晃晃,隨意看看--果然,在台北不能一味的跟著大家的腳步跑,我的速度很慢,與身旁人格格不入。或許只有在過馬路的時候才快些吧!我笑了,為著這腳步的速度。
不趕時間、不趕時間。
為什麼要趕時間呢?我是不是太過悠閒了?
雙腿復原很快,幾乎是一個晚上的睡眠,它的酸痛就消失了。
很好,這樣我還能繼續我與城市的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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