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老是在敗家。但是真的不得不承認,所謂的「一分錢一分貨」。
去剪頭髮,被設計師一直推銷做護髮。我當然是不會笨到人家推銷我就說好。不過還是頂介意她說我的頭髮一摸就知道平常沒在做護髮,讓我想起幾年前在高雄一家小理髮廳,剪頭髮時也是被老闆篤定說我沒在護髮。護髮?那就是用護髮霜或潤絲精一類的東東囉?
這次買歌劇的蜜粉就順便買了同網站的護髮霜,反正湊滿了一千元以上就不用加運費。超貴的護髮霜。雖然在那名牌美妝網已經算是便宜的價格,但還是要花上五、六百元。不過用了之後才真的明白「一摸就知道」是怎麼來的。又柔又滑順,睡了一晚翻來滾去頭髮都沒打結,就像以前老叫我是摸髮狂的同學的秀髮一樣,我猜她大概比我還要懂得護髮吧。至此,真的不得不承認,這錢花得還算值得。不過我仍心痛我的荷包,畢竟我是窮人。
剛又做了件蠢事,擦了A酸兩個月的我,看臉上的粉刺都還在,心裡有些小不耐煩。頂懷疑自己的皮膚是不是太厚了,除了擦A酸之外還是要去去角質?(這當然是百分之百的錯誤想法)因為沒錢再去買個溫和去角質東東,就拿了之前得到的一小組歐舒丹贈品裡的去角質巾,然後用力地磨自己的臉,此乃笨點中的笨點!其他地方就算了,臉頰皮比較薄又沒粉刺,被我這樣一弄,現在整個像燒起來似的。偏偏我手上有的東西裡沒一樣是鎮定修護皮膚用的,再上普通的保溼凝膠的時候臉又更加刺痛起來。我終於知道敏感肌的人的感受了。
今天晚上要去跟同系又同為高中校友,但現在完全不認識的學妹們去吃飯。前幾天去系上歐趴糖傳情的攤位,居然被學妹當外系來客對待。果然是老了呀。已經到了放眼望去陌生的臉孔居多的時候了,連學士照都拍好了,我想我應該沒有什麼眷戀的,只是還會想和同學一起在校園裡走著吧。人生便是如此,來來去去的。儘管如此,非關乎愛情不愛情,我只想找一個一起慢慢往歲月終點走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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